根据省委、省纪委、市委关于深入开展收送“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近日,市纪委、市监察局在中国工商银行江门分行设立了江门市廉政账户,便于全市党员干部在规定的时间(1个月内)上交无法拒收的“红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账户名称:中国共产党江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账号:201200272902863558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江门分行
操作步骤:
1、到各商业银行柜台填写“汇款单”;
2、将“红包”款项存入;
3、领取银行开具的业务凭证并妥善保存,作为上交“红包”款项的有效证明。
中共江门市纪委
江门市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