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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江门市廉政帐户的公告
  • 来源:江门日报
  • 发布日期:2013-02-05

  根据省委、省纪委、市委关于深入开展收送“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近日,市纪委、市监察局在中国工商银行江门分行设立了江门市廉政账户,便于全市党员干部在规定的时间(1个月内)上交无法拒收的“红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账户名称:中国共产党江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账号:201200272902863558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江门分行

  操作步骤:

  1、到各商业银行柜台填写“汇款单”;

  2、将“红包”款项存入;

  3、领取银行开具的业务凭证并妥善保存,作为上交“红包”款项的有效证明。

中共江门市纪委

江门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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