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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农村“三资”监管工作检查考核情况通报
  • 来源:江门市纪委监察局
  • 发布日期:2013-02-27

  根据全省农村“三资”清理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和市委的工作部署,2012年12月下旬,市纪委组织了由有关单位领导任组长、各市(区)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7个考核组,对全市73个涉农镇(街)落实“三资”监管工作“九有”(有班子、有牌子、有印章、有队伍、有办公地点、有平台、有对接、有制度、有监管)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交叉检查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通过检查,我们认为,全市各级党委高度重视“三资”监管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落实基层党建创新“书记项目”来抓,作为农村基层管理机制改革的核心内容进行部署,纳入农村改革发展总体规划,做到思想统一,措施得力,真抓实干,在推行“九有”模式上下真功夫,成效明显。

  2012年,全市共投入资金3040万元,建立73个涉农镇(街)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合计总建筑面积13700平方米,其中面积最大的有600平方米,最小的有100平方米,配备工作人员和专业人才共865人。同时,把农村财务结算中心、小型工程招投标中心、土地流转中心、审计小组、农村土地纠纷调解室等全部纳入服务中心统一办公,全面打造“三资”监管综合平台,实行“一站式”服务。各资产资源交易中心还配置了监控设备及电脑等办公用品,基本实现“四室一厅”(办公室、评标室、监控室、档案室、交易大厅)的建设目标,全部与江门市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对接,做到实时监控。在1051个行政村全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三资”工作站。全面实行“村(组)账镇管”和清产核资,全市村、组两级集体资产总值达103亿元。各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共进行1863宗交易,交易总金额达4.02亿元,同比增值1.67亿元,增值71%。各小型工程招投标中心共进行1148宗交易,工程总额3.78亿元,降低成本1545万元。

  通过检查考核,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部分镇(街)“三资”办公场所有待改善,少数镇(街)“三资”管理服务中心面积小,评标室、开标室没有分开设置,不符合开标、评标要求;二是配套设备跟不上,少数镇(街)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没有配备固定的投影仪、挂式电视机或LED屏幕和视频监控设备;三是“三资”监管队伍不够稳定,有的镇(街)“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临时聘用村官、合同工、临时工较多,流动性大,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是清产核资资料录入有漏报现象;五是有的镇(街)资产资源交易中心成交量少。

  二、考核情况

  本次考核以镇(街)为单位,总分120分(基础分100分,加分20分),共列出4大项31小项工作标准进行考核评分。每个考核组通过逐个镇(街)实地查看、登录“三资”监管交易平台、查阅相关资料、现场了解询问等方式,对全市73个镇(街)进行逐个评分,有72个镇(街)达到100分以上,全市各镇(街)“三资”监管工作基本实现了“九有”工作目标。从检查考核结果来看,台山市各镇(街)在组账镇管和办公场所硬件建设方面优势明显,17个镇(街)得分都在113分以上;新会区各镇(街)在规范管理和资产资源交易数量方面比较突出,睦洲镇在73个镇(街)中得分排名第一,被省定为“三资”监管工作示范点先进典型;其它市(区)抓“三资”监管工作也各有特色。对此,市纪委决定对成绩突出的新会区、台山市和新会区睦洲镇等31个镇(街)予以通报表扬(名单附后)。

  三、几点要求

  各市(区)、各镇(街)要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抓好整改,从以下六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抓好硬件建设。各市(区)要进一步督促有关镇(街)加强“三资”办公场所建设,“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要做到统一集中办公。资产资源交易中心的评标室、开标室要分开设置,在开标室配备固定的投影仪、视频监控设备,确保资产资源交易公平、公正、公开。

  (二)加强队伍建设。将镇(街)“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配齐配强,优化年龄和知识结构,明确工作人员的身份和待遇。加强对农村“三资”管理人员的培训,各市(区)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举办有关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

  (三)完善清产核资。清产核资后要建立相应台账,进一步做好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抓紧录入监管平台,实施动态监控,确保资产、资源信息全面准确,保证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全部进行核实登记,承包合同管理规范,及时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四)加大交易力度。充分发挥各镇(街)资产资源交易中心作用,增强平台运作效益,认真抓好资产、资源交易工作,特别是要加强集中交易。从2013年起,全市村、组符合条件的资产、资源必须纳入中心进行交易。

  (五)加强监管奖惩。一是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2013年在全市开展“三资”监管“回头查”专项活动,进一步提升“三资”监管水平。二是强化奖惩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探索出台一些制度规定,对落实“九有”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力争农村“三资”不再出现新的腐败问题。

  (六)完善财务管理。2013年,选择有条件的镇(街)探索农村财务结算中心委托第三方管理模式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通过市场化、规范化运作,深化农村“三资”监管工作。

通报表扬单位名单

  先进市、区(2个):新会区、台山市

  先进镇、街(31个):

    蓬江区:杜阮镇、潮连街道;

    江海区:外海镇、滘北街道;

    新会区:睦州镇、会城街道、大泽镇、三江镇、崖门镇;

    台山市:台城街道、水步镇、汶村镇、广海镇、深井镇、斗山镇、北陡镇、冲篓镇;

    开平市:长沙街道、水口镇、大沙镇、马冈镇、赤坎镇、沙塘镇;

    鹤山市:沙坪街道、共和镇、址山镇、雅瑶镇;

    恩平市:恩城街道、东成镇、大槐镇、沙湖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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