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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江门市直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
  • 来源:江门市纪委监察局
  • 发布日期:2013-02-27

  2012年,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按照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在认真抓好市教育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地税局和江门供电局等6个单位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于去年8月份在全市部署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为加强检查督促,推动各地各单位扎实抓好工作,去年12月,印发《关于开展2012年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今年1月,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组织6个检查考核组,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市直33个具有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单位及个别重点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进行了抽查考核。现将检查考核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考核整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暨廉政风险防控推进会议召开后,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及时传达学习,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均成立单位“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市经信局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该局2012年“两重”(重要指标、重点工作)责任项目之一,作为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必须通报和研究的工作内容。同时,各单位紧密结合实际,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工作方案,并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明确思路方法,突出工作重点,严格程序步骤,认真推进各阶段的工作,措施得力,工作扎实。

  (二)强化教育,深入发动。各单位坚持理念先行、教育在先,采取动员会、学习会等多种形式,紧密结合纪律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岗位与职责同行、权力与风险并存”,切实消除模糊认识和抵触心理,提高参与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为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市工商局在全系统开展“每月一法、两月一考”学法和大规模干部培训活动,市质监局对高风险岗位人员开展廉政谈话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干部职工防控岗位廉政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三)认真清权,找准风险。各单位能按照职责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认真清理规范单位和岗位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对管理和服务对象行使的职权以及内部管理的权力,并编制岗位职权目录、制度目录和业务流程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大部分单位实现了单位、科室和每位在岗人员三类必查主体排查风险的“全覆盖”,能采取自己查找、群众评议、组织审定等多种方式,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权力运行关键环节,深入查找思想道德、权力行使、制度机制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市公安局共查找出风险点6980个,其中部门风险点720个、民警个人风险点6260个,确定重点环节332个;市海洋渔业局分别查找出岗位、科室、单位廉政风险点332个、93个、106个。

  (四)科学定级,分类防控。各单位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可能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及信访、举报案件发生的频率等指标,综合评估岗位廉政风险点,认真划分“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经科学评审后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定确认。同时,认真编制《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并按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在此基础上,各单位及其科室、在岗人员均分别制定有针对性、有差别的分类防控措施,切实做好监督和制约权力运行等分权制衡工作。市科技局将科技计划项目分为六大类,分别由5个科室负责组织申报、评审、组织实施等工作,强化内部制约。

  (五)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各单位按照完善惩防体系建设的要求,认真查缺补漏,把工作重点放在建章立制上,建立完善了一大批制度并抓好落实。市财政局将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措施纳入ISO管理;市公路局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运用到四环路遂道等工程项目,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实施细则;市烟草专卖局共废止规章制度12项,修订完善制度29项,新建制度70项;市气象局在44个专项工作中应用“一图一表一规程一执行单”的廉政风险防控模式。在廉政风险防控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方面,不少单位建立了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制度、预警信息收集和处置工作机制、廉政风险动态监管工作机制、检查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市公安局建立了预警制度、廉政风险干预实施办法、监控处置制度和考核整改机制;市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外侨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

  (六)注重科技,打造特色。各单位按照“制度+科技”的思路,重视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创新廉政风险防控载体,对权力运行实行有效预警和动态监控。市中级法院、科技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等单位积极探索科技防控方法途径,取得显著成效。市中级法院创新试行审判节点自动控制模式,严格控制关键节点时限,严防廉政风险,提高审判效率;市卫生局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安装防统方软件,强化开方信息监管,防止信息外泄,从源头上遏制药品回扣现象;市工商局自主研发使用网格化监管、行政指导管理等信息化系统,大力推广智能手机移动监管终端系统,实时监控市场监管信息。

  此次抽查考核,绝大多数单位取得90分(总分为120分)以上成绩,不少单位工作突出,特色鲜明,得分超过100分。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决定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的6个市直单位和此次抽查考核中的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检查考核,发现一些单位在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一些单位对廉政风险防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有的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该项工作当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个别单位工作进展缓慢,还没有进入实质性阶段;少数单位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高,有消极应付现象;部分同志还存在“我手中无权,廉政风险与我无关”等错误认识。
  (二)排查廉政风险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加强。一些单位还没有实现单位、科室、每位在岗人员三类必查主体排查和防控廉政风险的“全覆盖”;部分单位排查风险不深不细,有的流于形式,有的照抄照搬。
  (三)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公开力度还有待加强。一些单位没有对服务对象和干部职工及时公开清理规范职权、查找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等情况,没有认真征求意见建议和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四)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加强。有的单位制定的防控措施刚性约束力不够,难以得到落实,实际效果不明显;部分同志提出的岗位防控措施比较“空”和“虚”,有的过于简单。

  (五)制度机制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完善。突出的表现是优化权力结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等分权制衡方面的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本身的制度机制也有待进一步建立,不少单位还没有建立廉政风险分级管理、预警处置和动态监管、责任追究等长效工作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对照考核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采取切实有力的推进措施,进一步提升本地本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水平,加快搭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基本框架的步伐,确保全市于2015年建成具有江门特色的权力配置法定化、权力运行程序化、权力监控全程化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一)查遗补缺,细化完善防控措施。一是要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并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二是要进一步细化防控措施。风险岗位工作人员要从自我防控,科室要从内部防控,单位要从综合防控三方面分别制定针对性强的防控措施和计划。要突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的相关制度。三是积极创新思路方法,大胆探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要按照“制度+科技”的思路,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大科技防控工作力度,努力形成具有自身亮点和特色的工作经验。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长效机制。各地各单位要加快建立完善廉政风险分级管理、岗位廉政风险教育、预警信息收集和处置、动态监管、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的建设,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2015年前,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将每年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检查考核。

  (三)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各地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指导和检查督促,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全市尽快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覆盖”,不留空白点。对已开展此项工作的,要及时做好检查考核,督促其抓好整改和巩固提高工作。对此次没有抽查到的单位,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将于今年上半年进行一次检查。

通报表扬单位名单

  优秀单位(18个):市中级法院、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江门供电局、江门航道局、市烟草专卖局。

  良好单位(18个):市经信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市外侨局、市国资委、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防办、市公路局、市档案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交管局、市汽运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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