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加强警示教育,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恩平市应急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黎欢明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19年的每年春节和中秋节前,黎欢明分别收受服务管理对象刘某和吴某所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现金合计10000元和总价值11200元的高档洋酒。2021年9月,黎欢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退缴。二、新会区原经济信息和商务局办公室负责人金华无公函接待和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3月至2019年2月,新会区原经济信息和商务局在未收到接待公函的情况下安排公务接待10次,由金华经手制作相关报销材料,以公务接待费名义报销餐费合计8475元。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金华先后两次组织原经济信息和商务局工作人员聚餐,并虚构公务接待事项报销餐费合计3116元。2021年12月,金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退缴。三、蓬江区荷塘镇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原副局长容志坚在生态环保监管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012年至2019年期间,容志坚不正确履行职责,明知辖区相关企业存在环保违法行为却不依法制止,长期放任其生产经营;对当地环境污染问题监管不力,导致辖区内环境污染案件多发,多次被上级挂牌督办;对下属执法人员疏于管理,放任相关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涉黑涉恶活动。2020年6月,容志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四、开平市自然资源局金鸡自然资源所所长、四级主任科员余雪锋在土地领域监管中不作为、慢作为问题。2018年11月至2020年10月,余雪锋任大沙自然资源所长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在发现辖区内村干部李某违法用地行为后,没有将该情况及时上报。在开平市自然资源局2次责令李某改正违法用地行为后,余雪锋仅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没有督促李某改正违法行为,也没有将其拒不改正的情况上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1年8月,余雪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上述4起典型问题案例中,有的利用节日收受红包礼金,有的使用公款违规吃喝,有的在行政执法、服务群众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这些问题虽然表现形式不一,本质上都是“四风”顽疾背后作祟,必须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岁末年初,万象更新,江门市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擘画了新时代侨都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必须以更高标准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从政治的高度认识把握作风建设,及时防治苗头性、倾向性作风问题及隐形变异行为,专项治理群众身边易发多发的“四风”顽疾,坚决摒弃松劲懈怠、疲劳厌战等不良倾向。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严格家教家风,厉行勤俭节约,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节点”为“考点”,持续整治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金等歪风陋习,靶向纠治对群众合理诉求漠然处之、推诿扯皮等不正之风,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予以痛击,对隐形变异现象精准发现、有效破解,不断夯实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让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充盈侨乡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