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党廉办的部署,2015年11月份以来,江门市切实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试点工作,选取基层单位探索推行负面清单、自律承诺等“个性化”经验,确保试点工作有基础、有特色、有成效。
一是成立机构。建立了江门市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市纪委书记为召集人,纪委、组织、宣传、机关工委、教育、公安、财政、卫生计生、国资、审计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进一步增强领导力度,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制定方案。在调研基础上,制定了《江门市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在监督重点上面,突出对重点对象、重点事项、重点场所、重点时期的监督;在监督方式上,引导干部自我监督;大力开展上级监督;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广泛开展社会监督。力求集中时间力量,创立一批试点、创新一批方式、创建一批制度、解决一批问题,规范和约束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言行,建立科学有效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三是深入调研。市纪委分管领导带队到各试点单位开展专题调研,了解“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现状,督促指导试点单位细化监督内容,明确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经验。四是试点先行。选取新会区、开平市、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江门市地税局、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江门市融浩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等6个单位作为试点,稳步推进。如市地税局建立“八小时以外”活动负面清单。市质监局签订“八小时以外”自律承诺书。
下一阶段,江门市将加快试点进度,加快建章立制,较好完成试点任务。一是建章立制。督促各试点主动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研究,制定预防措施,建立健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抓好制度建设,边试边建,逐步完善,创建一批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二是总结推广。督促各试点认真梳理、全面总结,定期报送信息及通报情况。召开全市总结交流会议,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不足,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在全市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