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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情况公开:着眼标本兼治 建立长效机制
  • 来源:江门日报
  • 发布日期:2018-03-07

   2017年7月至9月,市委三个巡察组分别对市农业局、市安监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供销社、市强戒所等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监督。共查找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以及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25个,形成问题线索专报7个。11月下旬,各巡察组已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近期,各被巡察单位已经上报整改情况。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巡视办有关文件精神,巡察整改情况要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现通过《江门日报》向社会公开各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

  市农业局

  提高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率,提升“三农”服务水平

  市农业局党组着眼标本兼治,先后7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修订关于加强党建、项目资金管理等规章制度20项,召开支农惠农资金使用整改等专题汇报会15场次,形成专题整改情况报告12份。

  针对“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率低”问题,局班子成员牵头,分片区、分行业开展重点项目督查督办,制定《加快江门市农业农村项目实施工作意见》《江门市农业局农业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会同市财政部门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将2018年支农专项由原来18个整合为4个,加快推进新会陈皮一二三产业融合平台基地项目建设和粤台农业园区项目实施。截至2017年底,2014—2017上半年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率为72.38%,较2017年6月的53%提高了19%。2016年农业强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率为71.79%,各级下达扶贫资金使用率达98.77%。

  针对“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制定《江门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党建工作制度》,配强局机关党委和纪委人员,足额安排党建工作经费,明确“一岗双责”责任,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针对“选人用人工作公信度不高”问题,局党组重新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规范选调干部工作,调整了3个参公事业单位和4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一把手,对局机关13个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轮岗。

  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局党组会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分类化解、先易后难”方式逐步解决历史挂账问题,目前已完成2001年新农业局组建后4笔挂账的清理核销工作。

  针对“重点领域监管不严”问题,制定《江门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专题研究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在建工程的监管工作,积极配合纪检部门核查“原鸵鸟场改制时清产核资不彻底”问题,将全市农业系统事业单位经营收支情况纳入财政管理系统。

  市安监局

  理顺协会管理,整治“红顶中介”乱象

  市安监局党组围绕巡察发现的五个方面问题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制定和完善党建、从严治党、加强内部管理等16项制度,五个方面42个小项已全面整改到位。

  针对“不懂规矩不守纪律”问题,制定《江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彻底解决党组会议与行政会议合并、以处级干部会替代党组会作重要决策等做法,明确一把手不再直接分管人财物。

  针对“中层干部混岗现象突出”问题,局党组深入排查中层干部混岗和敏感岗位干部长期不轮岗情况,对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执法分局等科室的9名中层干部实行了轮岗。

  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制定《市安全监管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江门市安全监管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试行办法》,退回违规使用的监管对象车辆,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

  针对“安全生产执法不公平”问题,局党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规范案审过程,加强对从轻、减轻处罚和分期缴纳罚款申请的把关,加大对非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采用江门市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针对“存在‘红顶中介’乱象行为”问题,与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签订协议书,完成办公资产清点,在职处级干部全部辞退在协会的职务,协会工作人员党组织关系已转移到所在地社区。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市场秩序的通知》,打破行业垄断,目前已有17家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和48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符合条件在全市开展业务。彻底整治了安兴公司垄断全市职业安全评估服务和安信公司垄断我市职业安全培训业务现象。

  市商务局

  清退违规兼职薪酬,严禁在商会协会转移支出费用

  市商务局党组针对反馈意见中的五大方面问题和29个具体问题,提出69项整改措施,制定制度、管理办法等16项,以巡察整改成果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针对“干事创业劲头减退”问题,局党组紧抓招商引资“生命线”,制定《江门市进一步促进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等政策措施,建立市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17年全市引进重大超亿元项目150个,投资额1212.8亿元,与2016年同比分别增长87.5%和68.4%,其中超10亿元以上项目25个。全市合同外资金额9.4亿美元,实际吸收外资金额5.1亿美元,增长7.27%。积极推进中欧(江门)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和中美(江门)合作园建设,积极探索“政府指导、市场化运作”的发展新模式,搭建融合开放、管理创新、个性服务的国际投资合作平台。

  针对“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松懈”问题,局党组创新党员教育方式,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整合机关干部人才资源,制定《江门市商务局科级及以下干部内部轮岗交流工作制度》,对20人进行岗位调整。进一步加强招商队伍建设,拟聘6名专家为江门市产业招商顾问。

  针对“从严治党不力”问题,局党组对个别不如实填报个人事项的班子成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停止借用并退回有关商(协)会的司机及车辆,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出国(境)计划、审批、备案、登记等工作,调整“裸官”岗位职务,一把手主动约谈有关兼职取酬退休干部,清退所有兼职薪酬。

  针对“随意缩减干部推荐考察环节”问题,制定《江门市商务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各个环节。

  针对“与商会协会利益关系复杂”问题,印发《江门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按规定向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严禁在其他单位报销费用。制定《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广交会江门市分团一般性展位管理办法》《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广交会一般性展位评审工作方案》,整治展会业务“优亲厚友”现象。

   市旅游局

  追回历史欠账,追缴违规结算业务经费

  市旅游局党组把落实整改工作与推进全市旅游工作相结合,建立整改长效工作机制,巡察反馈的27个具体问题已有24个整改落实到位。

  针对“攻坚克难精神较弱”问题,局党组以全域旅游和产业融合等为抓手,积极指导台山市和开平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推广“传统产业+旅游”模式,深化工农旅融合,加强与粤港澳地区各城市区域旅游合作,携手港澳推进大湾区旅游发展。

  针对“对历史遗留问题不作为”问题,局党组迅速与有关公司核实账目,签订还款协议,目前已按还款协议收回部分历史欠款。

  针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滞后”问题,班子成员主动与分管科室的党员谈心谈话,解决个别党员思想和情绪问题。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对2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针对“人事工作不严谨”问题,局党组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和规定,撤销未经市编办批准设立的项目办,加强干部出国(境)的教育和管理。对个别领导存在个人有关事项漏报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整改。

  针对“与行业协会脱钩不彻底”问题,与江门市旅游行业协会实现人、财、物三脱钩,在局办公的协会人员已全部撤离。

  针对“旅游发展资金管理和使用存在廉政隐患”问题,制定《江门市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商市财政部门后报市政府审批。对违反规定结算业务经费的2名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全部收回违规结算经费2.42万元。

  市供销社

  加强集体资产管理,规范专项资金分配

  市供销社党组围绕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梳理了4大类13条整改事项,制定39条整改措施。目前,31条已整改完毕,余下8条正按所定时间推进。

  针对“议事决策机制混乱”问题,社党组修改完善《江门市供销社党组会议制度》,重新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对全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社、农资农技服务机构等为农服务平台进行了调查摸底。

  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问题,强化党组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基层党建责任制度和工作考核制度,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制定《江门市供销社投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试行办法》,规范独资和控股企业的选人用人机制。

  针对“监督管理制度缺失”问题,完善市社监督管理体系,重新制定13项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出国(境)证件管理,对社有企业登记备案对象、证件管理、审批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

  针对“集体资产管理不善”问题,修改完善《关于江门市供销社集体资产用于抵押贷款的规定》,已有两处抵押资产撤销抵押。提高抵押贷款资产占用费,建立物业资产管理台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针对“重点领域监管乏力”问题,下发《关于加强全市供销社系统财政专项资金专账专户管理的通知》,目前全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已按要求设置专户和明细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部分社有企业进行专项审计,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深入核查。

  市强戒所

  提升班子战斗力,规范财务管理制度

  市强戒所党委先后召开党委会和党委扩大会议9次,针对巡察反馈的6大方面17个问题制定了78条具体整改措施。目前,已落实整改措施76条。

  针对“班子凝聚力、战斗力薄弱”问题,所党委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的交流与沟通,做到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每季度进行一次谈心,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对班子成员重新分工,明确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增强班子的合力。

  针对“选人用人风气不正”问题,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工作,纪检监察部门提前介入,全程参与选任工作,杜绝搞“小圈子”、重用“同乡”的现象。制定科级干部交流轮岗方案,已对7名正科级干部和3名副科级干部进行轮岗,1名正科长转任非领导职务。

  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完善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基层制度,定期对公车使用审批、节假日入库保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已对超标的领导办公室进行改造。

  针对“重点领域监管机制不健全”问题,成立物资招标采购小组,制定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对仓库现有物资进行全面盘查。修订基建管理制度,成立内部招标工作小组。已补充相关工程凭证等资料。已向有关部门专项请示解决所属企业在建工程长期挂账的历史遗留问题。

  针对“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加强财务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规定。完善戒毒人员物质激励签领手续。对部分没有退还的已解戒人员个人结余存款,已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缴入市财政账户,已停止戒毒人员代理购物服务事项的收入,用银联卡代收戒毒人员的存款。(江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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