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要闻
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情况公开
  • 来源:江门廉政网
  • 发布日期:2018-07-10

团市委党组等9个党组织整改情况摘要

近期,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及市委巡察工作部署,现将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社科联、市科协、市侨联、市文联、市红十字会、市残联等9家人民团体党组织整改情况摘要刊登。

团市委党组: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规范下属单位监管

针对“政治意识不强”的问题。重新修订并严格执行《中共共青团江门市委员会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试行)》;召开5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重要决策部署,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举办江门市中青年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暨江门市基层团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培训班、2018年江门市中学团委书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提升基层和学校战线团干部的政治站位和政治意识。严格按照市委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共青团改革,有效解决基层团组织缺编制、缺人员、缺经费、缺场所“四缺”难题。

针对“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配强党务工作力量,下属各支部增设专职党务工作岗位和人员;安排专人担任党建指导员,加强对团市委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的督促指导,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针对“财务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团市委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支出审批、项目合作协议拟定和签订流程等;修订并降低应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的经费支出额度门槛;一把手不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

针对“与有关社会组织关系不清”的问题。市青年企业家联合会、市邑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资金财务等独立运作;按规定变更市扬帆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法人代表,清理机关干部在社会组织的兼职;按规定办理市青年社会组织联合会注销手续。加强对购买服务社会组织的服务项目督导、抽查、回访和项目评估,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针对“团市委对下属事业单位监管不力”的问题。调整团市委领导分工。团市委党组书记分别主持召开下属两个事业单位的巡察整改督导会。深刻剖析青少年宫以往的反面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督促下属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报团市委党组审批。加强对青少年宫党建、财务、人事管理等重点工作的监管,建立日常监管和财务审计等工作监督机制。


市妇联党组:落实“两个责任”  严肃财经纪律

针对“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规范开展中心组学习,巡察反馈以来开展专题学习研讨9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5次;规范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对下属单位党建工作常态化指导;对培英幼儿园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指派专人跟进;实施“红色+”党建创新项目,结合妇联工作特点设置“红色指数”,通过每季度量化测评,规范机关基层党建,推动党建与中心工作相结合。

针对“领导管理下属单位有偏颇”的问题。重新明确市妇联领导班子分工,加强对下属单位的领导力量;细化对下属单位的绩效考核标准;完善谈心谈话制度以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下属单位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掌握下属单位情况;专题研究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采购电子屏、蓓蕾幼儿园2018年修缮工程、培英幼儿园更换园内设备等事项,积极协调解决实际困难,促进下属单位全面发展。

针对“贯彻上级党委部署有差距”的问题。举办第三届妇女儿童微公益项目创投,吸引17个社会组织参与竞投,12个社会组织分别获得5000元—10000元的项目资金支持,涵盖妇女儿童发展、妇女儿童维权、文明家庭宣传以及帮扶救助等,进一步拓宽社会组织参与妇女儿童服务的渠道。

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党组书记带队到税务部门,征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社会组织支付项目费未取得发票的处理意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措施;组织相关科室加强法律法规和税票管理知识学习。

针对“重点领域监管不力”的问题。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和重大资金支出项目层级岗位管理责任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密切跟踪、监督、验收;成立项目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第三方对社会组织承接服务项目进行评估和审计的工作机制。

市工商联党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撤销私设机构

针对“党组议事决策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制定《江门市工商联会议制度》,修订《工商联党组会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加强会前沟通酝酿,规范党组成员发言和表决。

针对“贯彻上级党委工作部署有差距”的问题。开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专题调研,研究制定《江门市工商联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实施细则》;搭建正常政商交流平台,与16个部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组织企业家到政府工作部门进行座谈,解答政策问题;组建市工商联律师服务团队,加强对会员的法律维权服务。

针对“党建工作不重视”以及“基层组织建设不扎实”的问题。完善党建工作计划,加强对党建文件的阅示和督办,专门安排党建经费;机关党支部于2018年1月底进行换届;对工商联管理的党员档案进行重新审核;出台《关于推进江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非公党建指导员工作方案》,启动非公党建工作人员招聘,加强非公党建基础性工作。

针对“‘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重新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分管领导;撤销私自设立的会员服务中心,清理深圳市商会驻江门联络处、民营企业上市服务中心等四块加挂牌子。

针对“干部管理监督不严格”的问题。加强对会议纪律、考勤和请(休)假的监督,对个别休假手续不规范的干部责成其向党组作出检讨;制定《江门市工商联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规范人事档案原始资料的管理范围、查借阅、收集归档等环节。

针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的问题。严格因公出国(境)审批和管理;制定《江门市工商联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审批管理;将总商会车辆纳入公务车管理范畴。


市社科联党支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纠正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做好江门博识网、微博、微信的安全管理和防护工作;加强《侨都新观察》杂志内容及“五邑文化讲坛”主讲人员审核把关;巡察以来,召开社科专家座谈会4次,组织我市重点社科专家学者撰写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文章20多篇;到社科组织调研27次,了解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就如何在基层学会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基层学会会员进行座谈,引导广大社科工作者真正学懂弄通做实;开展深调研,撰写《关于江门市市直社科团体基本情况的评价报告》。

针对“贯彻上级关于群团改革工作的要求不主动”的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群团改革工作精神,起草群团改革实施方案初稿;完成内设机构更名调整;推动建立县级社科联。

针对“新型智库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完成江门智库联盟数据平台招投标,进入实质建设阶段;组织优秀社科专家学者开展《江门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研究》等16个课题研究,形成《江门市工业化发展阶段研究》等课题研究成果;推动成立岭南白沙研究院、成立江门市梁启超研究会,承办陈白沙诞辰59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传承侨乡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完成《江门工商档案资料选编》等系列五邑工商文化课题研究成果,填补我市工商文化领域研究的空白。

针对“违规使用市经济学会车辆”的问题。完善《市社科联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退还违规占用学会车辆,督促市经济学会严格落实公车使用审批、登记制度。

针对“重大资金使用监管门槛过高”的问题。重新制定应提交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经费支出额度门槛,提高资金监管实效和决策的科学性。

市科协党组:领导干部带头自我批评  全面清查整改

针对“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对个别党小组组织生活不规范、记录涉嫌造假等问题,党组书记在党员大会上带头自我批评,相关责任人作出检讨;安排专人负责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编印《江门市科协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包括工作制度、民主监督制度、考核评价制度等方面共21项制度,全面规范党建工作。

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对照有关规定对近三年来选拔任用干部情况进行核查;补齐相关缺失材料。

针对“干部出国(境)管理不严”的问题。对未按审批时间出境、未按规定交还证件的相关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责成其在党员大会上作出检讨;对出国(境)证照管理不严的相关责任人提出严肃批评。

针对“处置违纪违规问题流于形式”的问题。对履行谈话提醒职责不力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对工作失职、缺勤干部重新进行谈话提醒、严肃批评,责成其在党员大会上作出深刻检讨。

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和‘四风’问题突出”的问题。严格规范出差旅报销手续,责成相关出差人员在机关全体会议上作出检讨,对相关财务人员提出严肃批评;全面清缴追回所发放购物卡款项,市科协主席在机关全体会议上代表个人及行政班子作出检讨,责成经办的相关责任人在机关全体人员会议上作出检讨;严格公务接待审批报销流程。

针对“违规开支经费,存在虚列支出现象”的问题。组织班子领导和相关人员加强财经业务学习;重新制定《江门市科协财务管理制度》《江门市科协采购管理办法》,明确工作经费和项目经费审批流程,实现财务分级管理,严格资金审批和监管;认真核查“虚列支出”嫌疑事项,对履职不尽责,造成后勤费用偏高的相关责任人,责成其在机关全体干部会议上作出检讨。

市侨联党组:切实担当政治责任  联系服务侨界群众

针对“履行政治责任担当不够”的问题。着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巡察以来共召开支部大会、组织生活会17次,2名党员领导干部给全体党员上党课;加强对侨界人士的思想政治引领,举办“江门侨界人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示范班”,组织我市侨联工作者、侨商代表等50人参加培训;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党员集中学习制度,每周定期组织侨联机关干部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党组书记兼任机关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

针对“侨联群众性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制定《江门市侨联机关干部联系基层侨联、侨界群众制度》,明确市侨联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每年深入基层一线和侨界社团开展工作不少于60天等有关规定;举办“江门侨界慈善公益拍卖晚会”,筹集善款物资价值逾700万资助侨界困难家庭学生;制定和完善《江门市侨联信访接待制度》,今年以来市侨联接访的5宗信访件全部落实,先后为归侨协调解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续保、土地归属等问题;制定《江门市侨联招商引资、引才引智工作制度》,以江门侨青会、市海归会为平台,协助、推动建立5个“联络五邑”海外工作站;推动成立侨创服务中心、广东博士俱乐部江门博士服务总站,组织海外华侨华人博士、高层次人才到江门互动交流对接,引入“以色列卫星测漏供水管网”、“硅谷飞秒光纤激光项目”等项目;支持李阳博士申报江门首位入选第二批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联合市人社局举办“海外博士江门行”活动;筹备成立“江门留学生联谊会(欧美同学会)”,加强对归国留学人员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吸引归国留学人才到我市创新创业。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的问题。制定《江门市侨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清单》,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谈心谈话全覆盖;组织党员干部到党性教育基地开展主题教育3场次;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市文联党组:聚焦文艺精品创作  追回违规发放津补贴

针对“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重新制定《江门市文联党组会议制度》;重新调整班子成员分工,一把手不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重要事项。

针对“班子攻坚克难精神欠缺,我市文艺精品缺乏”的问题。召开文艺家座谈会,研究谋划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文艺创作的工作思路和重点项目,重点抓好华侨历史题材及献礼建国70周年文艺作品创作;联合市曲艺家协会围绕如何着力擦亮台山、新会、开平三个“中国曲艺之乡”品牌开展研讨;确定1部话剧、2部长篇小说、1首音乐作品、2部美术作品以及1部广播剧作为文艺精品创作重点项目。

针对“履行纪检监督职责不到位”的问题。纠正文联机关、下属单位以及个别文艺家协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督促下属单位、文艺家协会建章立制,规范出差、公务接待支出和管理;对文艺家协会资金使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制定《江门市文联下属市各文艺家协会财务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对各文艺家协会的专项资金、日常经费使用进行不定期检查监督等。

针对“人事工作不够严谨,干部任用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个别连续任职超过任期和届数的协会班子成员进行调整和重新选举;加强干部职工出国(境)管理;个别未经批准担任下属协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干部已辞去协会职务。

针对“无依据发放津补贴”的问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津补贴发放,追回之前无依据发放的津补贴。

针对“公款借出且长期未能追收”的问题。全数追回借给干部职工的公款;欠款的代管单位已制定还款计划,将按照改革方案,对代管单位资产拍卖处置后用于还清欠款。

针对“协会大额开支监管存在漏洞”的问题。规范市各文艺家协会申请活动经费的申报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专家讲课(讲座)劳务费按职务、职称标准支付,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市红十字会党支部: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  主动担当作为

针对“党的领导弱化,政治担当缺失”的问题。认真严肃开好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常务副会长自揭伤疤,全体党员自我批评不留后路、互相批评不留情面;常务副会长担任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支委会研究决策机制,严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坚持一把手末位发言制,畅通议事决策机制。

针对“推进党的制度建设不力”的问题。制定《2018年江门市红十字会党支部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党支部组织生活。上半年召开组织生活会3次,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先后上党课、作学习辅导14场,谈话谈心 16人次。组织全体党员到结对共建的“两新”组织开展“庆七一,学知识”党日纪念活动。

针对“募捐工作滞后,工作被动应付”的问题。广泛开展“一元爱心日”募捐宣传;与有关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筹集善款定向捐助17名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直至完成大学学业;与市女企业家协会开展“大爱江门”项目,筹集善款定向援助单亲特困母亲和爱心助学、救助活动;举行“人道——为了你的微笑”爱心义卖暨急救知识宣传活动;联合市慈善会在“慈善公益活动”期间举办2018年江门市慈善义卖活动等大型活动募捐筹款;通过努力,仅今年1至6月,募集善款120多万元,是去年全年善款总额的2.4倍。

针对“深入困难群体调研少,对弱势群体需求了解不够”的问题。开展“博爱送万家”慰问活动,发放慰问金90万元,受益群众1500多人次。积极主动开展“艾云尼”台风救灾工作,及时倾听困难群众需求,灾后第一时间向鹤山、蓬江等调拨救灾物资家庭包80个、雨鞋300双、雨衣400件;开展助学、困难家庭大病救助项目;结合“乡村振兴计划”,加大力度开展“博爱家园”项目;到基层红十字会开展群团改革专项调研5次。

针对“没有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使用情况”的问题。红十字会网站及时更新捐赠收支情况;邀请第三方对捐赠款物收支进行审计。坚持向社会公布《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款物收支情况报告》。


市残联党组:落实上级决策部署  理清与下属单位关系

针对“政治意识不强,党的领导弱化”的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邀请多名专家教授现场授课;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党员大会集中学习13场次,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2场次;建立残联党建微信群,举办红色主题歌唱比赛、朗诵比赛和党的知识竞赛,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建立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市残联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开展谈话23人次;制定《市残联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市残联理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确保残联在党的领导下依残联组织章程开展工作。

针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的问题。制定《江门市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今年一季度全市3.6万多残疾人签约家庭医生,签约率达66%以上;全市建成95个残疾人社区康园中心,提前实现“各镇(街)社区托养服务全覆盖”目标;在全省率先制订出台《江门市残疾人社区日间托养服务标准》及《机构星级评定标准》,全面启动社区康园中心星级评定工作,促进全市社区康园中心提质增效,获省残联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支出扶持经费170万元,帮扶380户困难残疾人发展生产和自主创业;积极争取社会资源36.7万元,为170户有需要的重度残疾人家庭和独居残疾人提供帮助;360户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已经完成345户并对外公示;制定智慧助残供需平台建设方案,为困难残疾人链接更多的社会帮扶资源。

针对“对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及公车管理不当”的问题。将以下属事业单位名义及资金聘用的合同制人员清退回原单位,理顺与下属事业单位的人员管理关系。严格执行《市残联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用车申请登记审批制度。

针对“与下属事业单位经费混用、划分不清晰”问题。理清市残联机关、江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江门市特殊儿童康复教育中心承担的各类事项责任及经费分担。(江巡办)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