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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 | 堕落源于“放纵”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 发布日期:2019-11-27

这起案件是一起典型的领导干部放松党性修养、丧失理想信念,私欲膨胀、肆意弄权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霍建设走到今天这个地步,绝非偶然,而是他一步步“放纵”酿成的结果。

一是放纵贪欲,沦为金钱的奴隶。随着职位提升,霍建设能办的事越来越多,身边的“朋友”越来越多,诱惑也越来越多。从起初的自我警醒、拒不纳贿,到半推半就、忐忑不安,再到理所当然、明目张胆,其内心对公权力的敬畏一点点消解,直至彻底把权力当成了谋私工具,最终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一时的拒腐蚀或许容易,要做到“永不沾”却是一门长期的必修课,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应以此为鉴。

二是放纵黑恶势力,成了变相“保护伞”。黑恶势力是纵容出来的,这句话在霍建设这里得到具体体现。正是由于他严重失职,对黑恶势力采取一种妥协和不敢管的态度,甚至对黑恶势力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致使黑恶势力愈来愈猖狂,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这一方面提醒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起责任,敢管敢为;另一方面也提醒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要下大力气重点打击、整治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者。

除了自身原因,该案也暴露出个别地区干部管理监督缺位,选人用人存在薄弱环节。霍建设违纪违法问题出现时间早、持续时间长,为何有关部门没有及时发现,甚至还“边腐边升”,到后来发展为“越升越腐”的恶性循环?这是各级党委及有关部门应该深入思考的问题。此案提醒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同时,也给各级党委及有关部门敲响了警钟,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在选人用人过程中,要坚持经常性、近距离地广泛接触干部,深入了解干部的日常品行和表现,严防“带病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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