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终于迈出了重要一步。国资委日前发布的《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2015年利润总额下降的央企,工资总额不能增长。对于企业负责人违法违规,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等情形,将扣减或追回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央企高管“旱涝保收”的金饭碗将被打破。
央企高管高薪一直为人所诟病,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其往往不受企业盈亏状况影响。企业账面连年亏损,企业高管薪酬却不降反增,这种“效益任涨落、我自岿然不动”的反常现象,在一段时间内竟成为一些央企公开的“潜规则”。更有甚者,企业负责人违法违规,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竟完全不受影响。由此带来的结果是,部分央企高管身居其位,却“不谋其政”,一心想的不是企业的发展,而是如何享受高薪带来的奢华生活和如何通过央企高管的身份获取更多的个人利益。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如果企业利润降低而工资总额上升,那么企业经营将雪上加霜,在市场竞争中必然面临着破产倒闭的风险。但是一些央企高管自恃有国家财政撑腰,再大的窟窿,也可以由政府买单。没有惩戒的压力,很难有前行的动力。部分央企高管不按市场规律经营,实现国家和企业利益的最大化,而是想着如何提高个人待遇,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其结果,遂了私心,肥了腰包,坑了国家。
薪酬体制的困境,折射出央企改革深层次的体制痼疾。很多时候,一些央企高管认为自己是国家任命的“领导干部”,决定自己升迁的是上级领导,而不是企业发展的经营绩效。因此,一些人把“对上负责”奉为圭臬,却对企业经营漠然视之,哪怕企业利润出现了下滑,也心安理得地坐享高薪。可以说,此弊不除,央企改革难竟全功。
改革的关键,就是要形成正确的激励机制,让央企高管为企业经营负责。正如企业管理学所形成的共识,薪酬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最敏感话题,同时也是企业激励机制中最关键的要件。让工资总额与企业利润挂钩,就是要调动央企高管和职工的能动性:免费的午餐一去不复返,薪水增长的唯一途径,就是为市场创造更多价值,为企业赢得更多利润。而对于那些玩忽职守,违法乱纪造成严重后果的,除了纪律处分外,还应从经济方面让其尝到苦头。
这关键的一步,体现的正是央企薪酬体制改革的总体方向。归根结底,还是那句话:让权力的归权力,让市场的归市场,让有形之手循规蹈矩,让无形之手充分释放。
李克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