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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全部完成进驻
  • 来源:江巡办
  • 发布日期:2020-06-01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5月20日至8月31日,市委派出4个巡察组对市委统战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医保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总工会、江门日报社、蓬江区人民法院、恩平市人民法院等10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强戒所进行巡察“回头看”,同步开展江门市人防领域专项巡察。近日,4个巡察组陆续在12个被巡察党组织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完成巡察进驻工作。

本轮巡察围绕党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工作特点,紧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履行职能责任、管党治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化改革、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开展政治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一把手遵守和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党组(党委)结合实际落实“三定”规定、履行部门职责,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战略举措情况;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重大任务中的实际表现;在联系服务群众、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上的实际表现;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防范廉洁风险、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等情况;了解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情况;了解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机关党建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落实党中央部署的改革任务、优化政策供给、健全各方面制度情况等。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将自觉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反映问题,畅通巡察组与党员干部、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

巡察期间,根据有关规定,各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含省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信访问题、涉法涉诉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江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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