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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整改情况公开
  • 来源:江门廉政网
  • 发布日期:2020-05-12

近期,十三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整改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委编办党支部、市委老干部局党支部、市委党校机关党委、市公安局党委、市民政局党组、市国资委党委、市广播电视台党委、市滨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市企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江海区人民法院党组、鹤山市人民法院党组等11个单位党组织的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市委编办党支部

针对“改革创新意识不强”问题。督促指导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市(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95项,重点理顺和解决市直机构超越权限审批、挂牌机构实体化运作等历史遗留问题。开展全市中小学教职工人员编制调查摸底工作,统筹谋划解决中心城区中小学教职员工编制不足问题。深化机构改革“回头看”,解决个别领域职能配置上下不对应、新职能新定位掌握不够准、编制配备不够科学等问题。实时更新完善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台账,准确掌握全市机构编制调整变化情况。落实关心关爱一线医务防疫人员的“暖心政策”,为全市首批10名驰援湖北医务防疫人员迅速办结入编手续。

针对“党的建设不强”问题。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调整优化支委领导班子,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实行党建与业务工作评优评先“双挂钩”,加大党建“插旗亮牌”工作力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全省范围开展公务员遴选工作,及时提拔补充人才,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审核科级以下公务员档案材料,加强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积极进行警示教育,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切实整治文风会风,建立健全发文计划报备制度,发文数量同比大幅精简,做好会前沟通酝酿,提高会议效率。建立领导班子成员三级结对挂钩联系工作机制,深入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和盘点工作,落实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和报废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市委老干部局党支部

针对“党的领导弱化”问题。重新修订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明确各类会议的议事范围和决策程序。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好“侨都老干”“江门市老干部大学”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宣传阵地。加强离退休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成立市委老干部局妇女委员会。

针对“党建工作基本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专题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结对企业党支部的指导。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加强对干部脱产培训的管理。修订完善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明确审批要求和程序,安排专人集中管理证照。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作人员日常考核。完善干部职工请休假制度,加强请休假登记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大额资金审批和使用。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下属2个单位进行财务审计,调整优化财务人员,加强账务管理。规范公车使用管理,完成对老干部大学公务用车的处置。

市委党校机关党委

针对“党校姓党特征不鲜明”问题。举办全市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培训学员超万人。积极组织撰写理论文章,在《江门日报》和《侨乡论坛》分别刊登专题文章3篇,编印党性教育现场教学读本,加强政治引领。丰富校园文化建设,精心打造集展览、学习、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党员活动室,提升校园“党味”氛围。加强阵地建设,严格执行教师外出授课和接受采访报备制度,修订完善外聘教师管理办法。坚持“学术讲政治”,加强基础理论课程开发,打造全省党校系统精品课。积极撰写咨政研究报告,发挥好咨政建言作用。

针对“党建工作不扎实、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加强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完善机关党支部工作规定,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对各支部开展党建专项检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完善教师培养规划和用人机制,制定教师教学工作量化管理细则等制度,对12名教职工进行岗位调整,安排4名教师到基层和部门单位挂职锻炼和蹲点调研,明确25名兼职教师专业方向。引进2名博士研究生,新招聘2名硕士研究生,充实师资队伍。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校委会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合理调整校委班子成员分工,强化纪检监督职能。精简各类会议,严格压减文件数量,召开会议和发文数量同比下降15%以上。规范公务接待,完善审批程序,对公务用车实行统一调度和集中管理。完善招投标规章制度,明确公开招标的金额范围和流程,委托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大额维修工程进行结算。邀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盘点全校固定资产,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市公安局党委

针对“党的领导弱化”问题。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开展专题政治理论学习。修订完善党委会工作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工作规范,严格区分党委会和局长办公议事范围。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进扫黑除恶、“飓风2020”、涉疫情犯罪等专项打击行动,全市刑事治安总警情、盗抢犯罪立案数、电信诈骗立案数同比分别下降20.6%、35.8%、24.1%。强化疫情防控期间网络舆论引导,核查处理造谣传谣网民47人。

针对“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从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修订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检查、考核、通报制度。全面梳理和规范党支部设置,举办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重新审核近年新发展党员入党资料,补充完善党员档案17份,重新认定4名党员党龄时间。规范干部选拔和职级晋升程序,对6名存在违纪及其他问题的同志不予晋升。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对21名民警进行交流调整。

针对“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完善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明确考核项目和指标,将考核结果与单位、个人奖惩挂钩。加强民警和辅警因私出国(境)审批和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干部职工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检讨。修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加强投资性项目审计监督,完成工程项目审计132个。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4个专项整治行动,对1名违规经商民警进行立案,收缴其违规经商获利14万元,立案查处12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红包礼金的民警。

针对“公安执法重点领域风险突出”问题。出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涉酒驾案件办理等工作规定,规范执法程序,堵塞管理漏洞。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社会考场服务,督促规范服务收费。编写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全面排查近年案件数据,完善案件法制审核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规定。深挖彻查黑恶势力 “保护伞”,查处民警涉黑恶案件2宗4人。

市民政局党组

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强”问题。修订党组工作规则,厘清党组会、行政会议事范围,完善议事决策制度,提高议事决策水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加强对民政领域意识形态风险点的分析研判。加强对全市社会组织管控,落实社会组织重大活动报备审核19项。将15家未参检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撤销1家连续两年不参检的“僵尸”社会组织。

针对“党的建设缺失”问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对党支部书记开展述职评议考核,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落实党员缴纳党费规定,规范党员发展流程。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督促311家社会组织将党建工作写入章程,及时指导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基层党组织。开展干部档案审核“回头看”工作,补充档案材料25份。加大干部提拔交流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述职述廉制度。开展系统内部干部亲属任职情况专项核查,严格落实任职回避制度规定。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加强纪检监察力量配备。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开展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专项整治,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政府购买服务进行绩效评估。

针对“下属事业单位管理不严”问题。督促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完善议事规则,对下属单位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加强对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强化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成立会计核查中心,对全部下属单位实行集中会计核查管理。督促市福利院及时公开捐赠款物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要求市福利院医院、民政中医推拿中心使用省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堵塞药品采购监管漏洞。

市国资委党委

针对“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修订党委工作规则,明确上会研究和内部审核流程。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党委会议记录。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大力推动市属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银洲湖高速公路建设、江鹤高速改扩建、广海湾LNG接收站等重大项目,抓好“僵尸企业”出清工作,确保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针对“党建工作边缘化,干部队伍建设薄弱”问题。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检查各支部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费使用监督。修订完善市属一级企业党建工作考核方案,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健全干部培养长效机制,对146名后备人才实行跟踪培养、动态管理。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开展市场化选聘总经理试点工作。建立轮岗交流制度,对39名企业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岗位调整。

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严”问题。规范完善企业员工招录和管理制度,对市属7家一级企业和市城镇集体企业联社开展任职回避专项排查,调整个别下属企业班子成员岗位。配合推进市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配齐配强企业纪检专职队伍。制定市属国有企业融资监督管理等3项制度,规范企业投融资和资产转让、租赁管理,强化事前监督。落实专项审计整改措施,对违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市城镇集体企业联社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强化公务费用报销审查。

市广播电视台党委

针对“党媒阵地意识不强”问题。强化政治意识,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开设《打赢阻击战 夺取双胜利》等主题报道,推出“新闻快评”等栏目,积极主动正面引导舆论,充分发挥党的喉舌作用。落实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三审值班制度,健全重大报道指挥流程,完善监听监看、事故处理报告制度。积极发挥编委会指挥调度作用,推动邑网通与专业公司紧密合作,打造以短视频为重点的融媒体新矩阵。加强重大主题、各类重大时政新闻的策划,推进节目创作从内容到形式的全方位改革。

针对“党的建设缺失,选人用人存在短板”问题。梳理规范党务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明确将落实党建工作作为绩效考核、评先评优、提拔聘任的重要依据。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成立专门党建机构,配备3名专职党员工作人员。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员工岗位聘用程序,优化中层干部年龄结构,加大干部梯队建设和人才培养。开展干部交流轮岗,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加强出国(境)证件管理,对全台人员进行出入境信息报备。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配备专责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日常谈话提醒。健全完善学习考察、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制度,加强排查物资采购、广告合同审批、人员聘用等重要风险点。对借学习考察之机绕道旅游的11名员工进行批评教育,追回相关住宿费用。规范专项资金报销和核算,强化关联公司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管。

市滨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

针对“党的领导弱化”问题。修订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党委会议程序,规范“三重一大”审批流程。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积极配合推进江门城建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改组,参与推进新会滨海新城建设,推动棠下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潮连扩建管网、育德停车场等民生项目投入使用。

针对“党建工作不重视”问题。强化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加强党费使用管理。开展兼职问题专项整治,清退2名班子成员8个兼任职务。制定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明确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条件、对象、程序。加强企业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及时分类选拔培养优秀年轻人才。

针对“廉洁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建立健全企业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修订完善工程、服务招标管理办法,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农贸市场维修工程等项目的监督管理。强化对属下企业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情况的跟踪了解,做好日常提醒谈话工作。加强对属下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的监管,督促属下企业完善大额项目费用支出审批流程。重新梳理完善履职待遇、商务接待、公务用车、差旅报销等制度,规范会计凭证管理。规范工资薪酬发放,督促公司本部和属下企业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260多万元。

市企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

针对“党的领导弱化”问题。修订党委议事规则,细化公司党委议事目录清单,明确凡涉及国企改革、优化重组、保值增值等重大问题全部提交党委会研究,强化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新发展理念,盘活闲置资产,加快推进“三旧”项目改造,完善物业招租程序,完成163户“僵尸企业”出清任务,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针对“党的建设缺失”问题。加大党建工作统筹力度,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将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实现所有正常经营企业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全覆盖。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好会议记录,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审核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开展任职回避专项检查,制定招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完善因公(私)出国(境)审批制度,加强证照管理,对未经审批私自出国(境)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在公司系统内进行警示教育。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配备纪检监察专职队伍。加强对大额款项支出审批,修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市属企业业务支出管理办法,规范业务接待费用支出和财务报销。对属下企业发生的私设小金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案件进行通报,加强警示教育。核查属下企业津补贴发放和费用支出情况,清退违规发放补贴、无依据开支39.9万元,责令相关责任人员深刻检讨。

江海区人民法院党组

针对“党的领导弱化”问题。完善党组工作规则,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规范会议记录。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明确班子成员和部门单位责任分工。出台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会商机制,建立涉黑涉恶案件优先审理绿色通道。规范干部任免程序,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针对“党的建设推进不力”问题。制定党建工作要点,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考核制度。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完善党员发展程序,组织开展党支部换届。全面排查干部任职情况,调整优化人员队伍。规范干部提拔程序,完善干部考评机制。加强干警出国(境)审批,集中证照管理。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规范经费管理使用,清退违规发放福利补贴。制定采购管理制度,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负责基建验收与结算。修订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加强外出培训管理。加强干部日常监管,对个别违纪干部进行问责,对有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干警进行岗位调整,严格落实诉讼回避。

针对“审判监督落实不到位”问题。制定案件监管管理办法,规范诉前调解工作。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强化审判委员会宏观指导,统一同类案件的裁判思路和尺度。完善过问案件登记管理办法,建立未结案件定期通报机制。安排专人对所有未退执行款进行摸查清理,加强清付力度。

鹤山市人民法院党组

针对“党的领导弱化”问题。贯彻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接受鹤山市委领导。修订党组工作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及班子会议议事范围和内容。建立党组理论学习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加强班子成员政治担当,提高院领导办案数量。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针对“党建工作虚化弱化,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支部设置、党籍管理、党费收缴等工作,每季度对各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检查。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加大中层干部轮岗力度,规范劳务派遣人员管理。严格落实任职回避规定,完善领导干部兼职审批报备程序。修订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规范证照保管和审批工作。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加强警示教育活动。出台工程采购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外出培训管理工作,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加强警车使用管理,完成办公用房整改工作,清退违规发放各类福利待遇。

针对“审判执行质效不高”问题。强化案件质量管控机制,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与审判责任追究协同对接,健全以错案评鉴为核心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强化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制度落实的监管力度,对存在瑕疵案件的承办法官进行谈话提醒,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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