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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县党委推动巡察工作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 巡察覆盖1683个党组织 发现移交问题线索逾千个
  • 来源:南方日报
  • 发布日期:2020-09-01

“现在路修好了,出门方便了,心里也踏实了!巡察就是管用!太感谢了。” 这是巡察后,省道S273高铜线开平红花至台山板岗段附近居民商户的由衷心声。

去年3月,江门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后,交通、公路部门对省道S273线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累计完成高差接顺约449米,增设混凝土护栏101米、矮墙45米,新接路口3处、雨水井11个,原来高低不一道路终于平整安全。

交通道路建设事关人民群众出行,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通过巡察真正把路修到群众的心坎里,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巡察就在身边、巡察就是管用。巡视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江门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全面铺开以来,推动巡察工作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

压实主体责任

巡察开展情况纳入市县两级绩效考核

巡察工作怎么巡?察什么?江门市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巡察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存在问题,做到组织领导有力、责任落实到位。

市委把巡察作为“书记工程”来抓,江门市委主要领导全面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高标准设置巡察机构,人员队伍顶格配备。目前,江门市本级巡察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在全省地级以上市中率先采用巡察工作推进会的形式,推动县级党委巡察机构建设,经验做法得到省委巡视办肯定。

制度管根本、利长远,是推动巡察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2019年,江门市委用好考核指挥棒,将巡察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市县两级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实施,着力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建立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督办巡察整改的制度、县级党委书记听取巡察汇报情况报备制度、新任处级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制度,制定巡察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等工作制度文件31项,先后修订编印两版巡察制度汇编,全面落实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把依规依纪依法落实到巡察全过程。

坚持“三个聚焦”

市本级已开展9轮巡察

“石场违规开挖的问题,这些年我们都反映过多少次了,但就没人解决!”在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沙西村元堆村小组旧址召开的巡察问题反映会议上,群众们激动地表达着诉求。

2018年9月,新会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沙堆镇的12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在该镇沙西村,巡察组进村入户,深入群众了解到,村民由于此前反映的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对巡察信心不足。为挽回民心,巡察干部组织问题反映会,由村民派出代表把问题诉说清楚。

“村石场违规开挖问题,表面上看是村石场与村民之间的矛盾,实际反映了沙西村委及其负责人存在漠视群众利益、忽视生态保护、轻视农田水利建设的严重错误思想。”在巡察反馈中,巡察组向沙堆镇党委以及沙西村委严肃指出了问题,要求该镇党委和村委必须严肃整改。随后,问题得到解决,石场附近慢慢恢复了生态,绿色盎然、生机勃勃。

受损民心恢复的背后,是江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市县巡察,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江门从2018年8月全面铺开村级党组织巡察。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已巡察1256个村(居)党组织,各市(区)村级党组织巡察覆盖率均超过94.3%。

同时,江门巡察工作坚持“三个聚焦”: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

目前,江门市本级已开展9轮巡察,覆盖67个常规巡察对象,全覆盖进度71.3%;前8轮巡察共移交问题线索127条,推动立案查处52人,其中处级19人,收缴退还违法违纪资金1344.8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062.9万元。各市(区)巡察覆盖1616个党组织,其中覆盖360个常规巡察对象;共发现和移交问题线索1197条,推动立案查处345人,其中科级44人,收缴退还违法违纪资金7764.93万元。

创新方式方法

对19个县级巡察对象开展交叉巡察

做实上下联动,扎牢织密监督网,江门深化“提级巡”。2018年3月,江门以省委对蓬江区、新会区开展巡视为契机,紧跟省委巡视步伐,积极开展提级巡察。在省委巡视组进驻蓬江区后,十三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决定提级巡察蓬江区环市街道党工委、荷塘镇党委,聚焦蓬江区政治生态问题集中发力。2019年3月,以省委巡视江门为契机,结合蓬江区、新会区巡视整改情况,十三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再次提级巡察蓬江区潮连街道、新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紧跟省委巡视政治导向,深入开展政治体检,查找政治偏差。

为深化“跟进巡”,蓬江区、新会区紧跟省委巡视、市委提级巡察,抽调精干力量对辖区重点镇(街)、重点村级党组织开展同步巡察,放大监督效应,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巡视巡察格局,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一方面,江门深化“交叉巡”。江门先后组织对7个市(区)的19个县级巡察对象开展交叉巡察。今年下半年将加大力度,继续组织各市(区)开展交叉巡察,着力破解县级巡察“地域小、人头熟、监督难”问题。另一方面,深化“同步巡”“协作巡”。聚焦公安板块、人防领域,市县联动开展巡察,做到信息互通、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协作沟通,省自然资源厅、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派人参与市委巡察,市委巡察机构派员参与配合省检察院对市检察院的巡察,实现巡察成果共享。

为了形成监督合力,江门市委巡察办与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组成督查组,对各市(区)开展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专项督查检查。这是江门市巡察工作与纪检巡察监督融合的重要实践经验和创新举措,倒逼各市(区)巡察了解、巡察报告、巡察整改和巡察成果运用等各个环节工作标准严起来、工作质量高起来、工作成效实起来,确保问题线索办理质量和效率有效提升。

落实日常监督

前八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率91.2%

整改成效如何事关巡察工作的生命力。为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江门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充分运用日常监督手段,着力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全过程的监督。市本级前八轮巡察反馈具体问题2389个,已完成问题整改2179个,整改完成率91.2%;各市(区)整改完成率89.4%。

一批协作机制出台。江门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单位的协作配合机制,把巡察整改督查督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日常监督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各自具体职责,从做好信息互通、人员选派、情况会商、问题线索移送办理、巡察整改工作监督检查等方面加强协作。市委组织部制定《推动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完善抓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程序和措施。

巡察融入日常监督。对巡察市中心医院发现的问题,全程督导、协调解决。对巡察发现丰乐路北延线道路工程长期停工问题,江门市纪委监委及时跟进,向相关地方和部门发出4份监察建议书,促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停工近8年的工程全面复工。

巡察能否取得扎实成效,关键要看巡察成果如何运用、能否走好“后半程”。对此,江门强化成果运用,市委组织部针对巡察暴露出来的问题,对11名处级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部署开展10个专项整治行动,全面系统整改选人用人突出问题,着力提升全市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水平。市委巡察办针对巡察发现的群团组织共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推动编制、财政、国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开展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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