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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法院:首次引入人民陪审员参审一审刑事案件

来源:江门日报  发表时间:2015-03-30

江门中院首次引入人民陪审员参审一审刑事案件——

百姓“法官”坐上刑事审判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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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调查环节,人民陪审员吴华英向被告人提出了一连串问题。

  新闻背景

  2013年,全国法院开始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江门本地的人民陪审员也从2013年的200多人增加到目前的500多人。经江门中院党组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引入人民陪审员参与江门中院一审刑事案件的审理。

  3月27日下午,江门中院在刑事审判第十五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黎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与以往不同的是,一位没穿法袍的“法官”坐上了审判席,她是我市人民陪审员中的一员——吴华英。人民陪审员参与中级法院一审刑事案件审理在我市尚属首次。

  文/图 江门日报记者 陈思远

  一审刑案 首次引入人民陪审员

  2014年6月21日18时许,被告人黎某某进入前妻罗某宿舍内,使用菜刀及水果刀对罗某与其男朋友进行砍击,造成罗某全身多处损伤。经法医鉴定,罗某的损伤程度达重伤二级。

  3月27日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启动人民陪审员参与中院一审刑事案件审理工作,一审刑案的合议庭首次由两名法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被告人黎某某的亲属、江门市人大代表、25名人民陪审员及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人民陪审员

  “心里还是很紧张”

  庭审现场,人民陪审员吴华英坐在审判长旁边。从法庭调查、法庭辩护到评议、宣判,她都聚精会神,细心聆听,并在法庭调查过程中提出多个问题,以查清案件事实。

  “以前我作为人民陪审员,在蓬江法院参与了近10次民事案件审理,但此次审理的是刑事案件,心里还是很紧张!”吴华英说,开庭前她除了详细了解案情外,还就案件中自己不清楚的部分和法官进行沟通交流。“毕竟自己不是法律专业毕业,谨慎一点,避免出现错误。”当天上午,她还参加了江门中院举办的刑事审判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暨岗前培训班,就市中院管辖刑事案件的特点、工作流程等作了详细的了解。

  参与培训和旁听庭审的人民陪审员均表示,本次培训及庭审观摩活动获益良多,更进一步了解法院的工作,拉近了人民群众与法院审理工作的距离,尤其是更加了解了中级法院的工作。

  法官 有助于推进司法公开

  “在今天的庭审中,人民陪审员多次对被告人黎某进行发问,内容包括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及被害人过错评判等问题,体现了人民陪审员具有一定的参审水平”。江门中院刑一庭庭长谢建华说,人民陪审员制度自建国后就施行,但考虑到中级法院审理的案件案情相对复杂且重大,人民陪审员一直以来只能参与基层法院案件审理。

  谢建华介绍说:“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助于推进司法公开,让群众了解人民法院的职能。同时由于陪审员在法庭上与法官的权力、义务是一样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也能缓解法院‘案多法官少’的困境。”谢建华说,目前,江门中院已经从各基层法院抽调了29名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中院一审刑事案件审理将成为新常态。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吴超雄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江门中院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参与中级法院案件审理工作。本次庭审,由江门中院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从辖区各基层法院人民陪审员名单中确定1名人民陪审员参加该案审理。人民陪审员参审一审刑事案件,是江门中院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重大举措。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阶层,熟悉社会生活,体察社情民意,能将社会民众最一般的是非观念带进审判过程,并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的角度判断案件,弥补法官经验和知识的不足,提高案件审判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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