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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发挥“建议书”作用 及时化解矛盾

来源:南粤清风网  发表时间:2015-12-01

  江门新会区纪委立足抓早抓小,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以案治本,推行“一案双报告”,使查办案件与防范教育有机结合。对具有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的案件,实行案件查处与案件分析同步进行,在案件调查结束后,除形成《案件调查报告》外,还对所查案件深刻剖析原因、危害,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建议,形成《案件分析报告》,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近期,又拣选了部分农村党员干部违纪典型案件予以通报并解读。通过“查处一小撮,教育一大片”,警示全区党员干部守住纪律底线。

  为使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避免苗头性问题恶化,新会区纪委充分发挥“建议书”的作用,对经初步核实、虽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尚未需追究党政纪责任的行为,采取“一问题一建议”、“一案一建议”等方式,由区纪委或下属镇(街)纪(工)委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送达有关党组织和部门单位,对当事人作出约谈、提醒等处理。及时化解矛盾、将一批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共190多份。

  新会区纪委还坚持以查促改,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规范整改。 (新会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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