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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门市委、江海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粤清风网  发表时间:2015-12-17

中共江门市委关于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安排部署, 2015年5月20日至8月12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我市开展巡视,并于9月9日向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江门市委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先后多次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专门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经过3个多月的整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具体事项和问题绝大多数已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执行力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切实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检查,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开展线索清理工作,关注、督促处置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的问题。经全市各级纪委核查,今年以来我市没有发生违反政治纪律案件。

  2.加强民主科学决策。对于全局性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充分讨论后决定。落实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约见市长活动,切实抓好政协委员“直通车”重要建议的衔接和跟踪。比如,近期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潭江流域保护、公园城市建设问题约见市长,反映意见和看法,表达市民呼声。专门召开市“十三五”规划建议与纲要座谈会,凝聚各方力量和共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围绕打造“三门”(方便之门、辐射之门、开放之门)、建设“三心”(珠江西岸新的经济中心、城市中心、创新中心)的目标要求,科学编制江门市“十三五”规划。充分发挥“江门经济智库”(江门经济研究中心)的作用,围绕大广海湾经济区建设开展深度调研,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10月下旬启动筹备成立“五邑侨智库”, 汇聚海内外侨界的集体智慧,为建设“中国侨都”献计出力。

  3.加强县处级领导班子建设。结合后备干部遴选,深入各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开展调研,摸清底数,为明年换届奠定基础。改进科学发展观考评办法,合理区分考核主体,针对不同的考核主体制定有针对性的考核指标,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客观地评价领导干部的实绩。强化领导干部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奖惩、培训、提拔的重要参考。结合日常干部管理工作,对个别闹不团结的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提高了班子的战斗力。

  4.规范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加强对重大项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等重点环节规范管理。根据国发〔2015〕25号文的规定,对地方已制定的优惠政策,有期限的,在期限内继续执行;没有期限的,按要求设定相应的过渡期,过渡期满后及时清理或调整。推动从“政策招商”向“服务招商”“产业招商”转变,全面落实“1+3”清单(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审批清单、监管清单),全市市、县两级清单共梳理事项97571项。下一步将着手制定我市“1+3”清单后续配套管理办法,确保“1+3”清单的管理规范、内容准确、口径统一。

  二、坚持正本清源,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加强土地交易和工程项目监管。完善重大项目风险评估机制,制定了《江门市重大工程项目风险评估抽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江门市交通建设大会战廉政建设实施方案》,抽选广佛江快速通道江门棠下段凤凰山隧道工程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并继续督促已评估项目的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对评估中查属实的问题启动追责。加大受理线索排查力度,针对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农业专项资金等领域案件易发行业深挖扩线,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涉及上述领域案件97件。

  2.切实监督纠正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行为。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专题学习并研究贯彻落实中央“两个规定”和省“实施办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广东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启动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工作,支持司法人员全面、如实记录,真正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到目前为止,尚未收到各地和政法各部门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问题记录和统计情况报告。

  3.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干预下属单位人事安排记录在案制度。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如实记录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责任主体和运行情况,对存在干预人事安排等违规情形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并记录在案。启用“12380”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举报受理工作,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监督。截至目前,暂未收到领导干部干预下属单位人事安排问题的反映。

  4.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和道德修养。深入开展以“守纪律、讲规矩、做表率”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反腐倡廉教育读本(2015)》,观看正反面典型纪律教育电教片。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启用江门市廉政法治教育基地,在全省首创“旁听庭审+参观展馆”的警示教育新模式,截止11月底基地接待党员干部199批,7785人次。开展好新任副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共57人参加了集体廉政谈话活动。贯彻落实省《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开展监督管理工作试点,推进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试点工作。

  5.坚决纠正和查处收送“红包”行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的暂行规定》,今年以来,我市共有18名处级干部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了报备,未发现因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社会影响的情况。坚决查处借机收送“红包”礼金的行为,今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收受红包、礼金案件27件,其中涉及处级领导干部公款吃喝、违规发放补贴或者收受红包案件4人。

  6.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属子女违规经商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启动建设预防腐败信息系统主平台和两个子系统工作,成立工作协调小组,制定工作推进和建设方案。结合领导干部有关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子女参与经商办企业、插手工程项目和土地开发情况的监督检查。在蓬江区试点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行为工作,严查党员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7.规范市级专项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大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至 10 月底止已完成了对市直21个单位19项资金的检查。组织各市(区)财政部门和市直单位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巡查监督、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效能。

  三、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1.加强落实“两个责任”相关制度建设。起草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及配套制度。组织全市各地各单位研究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主体责任,将在12月底前完成清单制定工作。研究建立各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向市委提交述廉报告制度。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流程图》,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化、科学化。

  2.全面抓好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各级党委及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的“主业”意识,市委书记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多次到市纪委指导案件查办和办案安全工作,对全市“双报告”改革试点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市委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要求各市(区)党委“一把手”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聘请了20名“两个责任”监督员,参与对各级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的专项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摆在与经济发展、社会民生同等地位,作为年度“四考合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关单位作风建设考核、绩效考核、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3.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1-11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796件,同比增长59.84%,其中市纪委自办案件70件,同比增长89.2%,核查省委巡视组交办线索218件。严肃查处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局长伍宇雄,市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聂炳健涉嫌严重违纪案件,市农业局副局长张福来失职渎职案件等22件要案。严查顶风违纪行为,查处了台山市民政局局长罗冠儒、副局长伍锡宁公款宴请,新会区崖门镇洞北村党支部书记杨华钦、村主任廖荣均接受企业吃请收受红包案等案件。严查农村基层违纪问题,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集中查办专项行动,至11月底全市共排出违纪线索1927条,立案625宗,结案369宗,有力维护了农村基层社会稳定。

  4.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制定了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意见,下发了《关于规范全市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的通知》。坚持“一案双查”,起草了《江门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制度》,将在年底前制定出台。组织对各地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对各地各单位责任追究情况进行通报,对责任追究典型问题进行曝光。

  5.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审查。加强对问题线索的排查和核查,及时做好督促跟进和监督检查,切实执行“双报告”制度。今来以来,市纪委共对各市(区)报送的“双报告”范围内的47条线索、3个案件进行了具体指导,尤其对乡镇纪委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给予支持,帮助突破难点,排除干扰阻力。今年以来,全市各镇(街)纪委立案506件,全市73个镇(街)纪委实现100%办案。

  6.加强基层纪检队伍建设。强化市直派驻机构改革,积极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落实两个提名考察办法,健全推荐交流机制,起草了本市县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及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实施意见,目前两个提名考察办法已报省纪委批复同意。推进“三转”工作,对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进行规范,明确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原则上不分管其他工作,尤其是与监督无关的工作,做到专职专用。全面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增加纪检监察室数量和办案人员编制数,目前已经全部调整到位。

  7.强化农村“三资”管理。12月底将出台《关于加快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江门市关于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问责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专项整治,重点排查和整治农村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和村务监督存在矛盾和隐患。目前,全市73个镇(街)、1051个行政村、12405个村民小组基本实现了“村账镇管”和“组账镇管”体制;各镇(街)相应制定《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试行办法》、《农村集体资金及财务管理制度》等,有效推进村集体财务管理、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深入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做到专人负责、专人录入、专人复核。

  四、强化土地和要素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1.严格规范土地出让。对公开出让的土地进行全面核查,发现有14宗土地出让公告存在设置限制性条件、定向出让土地的问题,责令发布有关公告的市(区)国土部门立即撤销已发出的出让公告,修改土地出让方案后再重新发布土地出让公告。下发了《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建设项目涉及土地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地国土部门及土地交易部门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规范公开土地出让信息,规范土地出让业务,不得违规设置土地出让限制条件。

  2.加强基准地价管理。加强对现行基准地价的管理,确保每二、三年更新一次基准地价,至少每半年公布一次地价指数,保持基准地价的现势性。今年以来,在2014年已公布新基准地价的基础上,公布了3期地价指数,预备年底再公布实施新一期地价指数。

  3.加强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严格执行土地收入管理制度,将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全面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清理土地出让收入过渡户,实行彻底“收支两条线”管理,多重监管严防违规缓缴土地出让金。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台账及对账制度,加大对土地出让金的历史欠缴追收力度。严格落实执行新《预算法》,从编制2016年预算起,市本级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规范土地出让金收入的支出用途,督促各市(区)政府不得以各种名义减免土地出让收入,或者以其他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清理核实以前年度财政划拨给国土部门的相关征地补偿资金的结余情况,将历年结余资金划回财政统筹安排。

  4.加大土地利用监管力度。完善土地审批会审制度,拟订《关于进一步做好有关征地工作的通知》,在省要求提供的报批材料基础上,要求提供征地补偿款的银行流水账单、村民会议材料等材料,严格把好报批审查关。用地报批时,对报批范围进行核查,不在省批复的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范围内的用地,一律不得使用产业园区专项用地指标。严格审批土地供应,细化工业用地准入条件,结合“1+3”清单工作,编制了我市土地准入负面清单,对不符合供地政策和准入条件的项目不予批准供地。

  5.严格处置闲置用地。对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进行调查摸底,核定园区实际使用范围,对违规扩园用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整顿。开展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专项行动,目前已形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台账,并逐宗明确一地一策,正在集中处置。截至第三季度,我市“1+6”园区共盘活闲置土地2015.19亩,处理空置厂房35万平方米。

  6.规范“三旧”改造。开展“三旧”改造供地自查,经查自2014年以来,市本级共办理“三旧”改造供地27宗,供地审批符合省、市“三旧”改造政策法规。将旧村改造及村委会引入社会资金参与改造纳入“三资”管理平台,进行公开招投标选定合作和建设施工单位。对已经供地的旧村改造项目,在项目认定、历史遗留问题用地办理、拆迁补偿标准、土地出让审批、村民利益保障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健全相关预防机制。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约束措施,对于项目主体造成土地闲置的,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处理。

  7.加快农村留用地开发建设。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给留用地周边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帮助农村集体招商引资,促进农村集体留用地的开发。9月23日,我市下达的2015年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中,专门安排了农村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以及完善留用地周边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专门安排了农村留用地的指标,用于兑现历史欠账留用地。为了进一步细化留用地管理,制定《江门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实施细则》(2016年版)。

  8.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完善建筑企业市场准入机制,起草了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方案的优化工作方案,近期将完成《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治理行动,10月在全市开展查处打击转包违法分包行动,共检查在建项目数2762个,检查建设单位1542家,检查施工企业1146家。在全市推行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在岗信息管理办法,截止10月底,全市在建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考勤系统运行正常,共有24项工程安装了考勤机,28家企业共97名管理人员履行了考勤工作。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工作,开展国庆节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

  9.加强土地评价监管。完善土地估价机构的选聘制度,建立及定期更新土地估价机构备选库名单,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取具体评估项目的注册评估机构。对选聘和委托土地估价机构的管理实行“黑名单”制度,并将中介机构违规情况抄送省土地估价行业协会。拟从2016年度开始,土地估价机构备选库名单更新拟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采购服务资格,并于每年定期更新评估机构备选库。

  10.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开展了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制定了《关于加强江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为。实现监督管理常态化,定期考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行采购法律法规情况。进一步开放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市场,对符合条件具备相应资质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备案制。

  五、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严格干部管理

  1.严格规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全市市管干部报告的事项进行复查校对、信息录入,随机抽查104名市管干部的报告事项。坚持凡提必核、凡举必核,9月以来,重点查核了30名领导干部的报告内容。建立纪委、公安、法院、检察院、民政、住建等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动态管理。

  2.完成“带病提拔”问题倒查工作。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个别“带病提拔”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自查,在执行选任程序和纪律方面暂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同时,按照省委组织部的部署,对“带病提拔”干部集中倒查,对发现的问题,已责令有关单位整改落实到位。对市直某单位个别领导过多任用同乡的问题,已通过约谈有关领导、审核档案等方式作了初查,并将发现的存疑问题转有关部门进一步核查处理。

  3.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坚持干部选拔任用“两核查”“七部门联审把关”和“试用期满考核”制度,采取提前介入、改进程序、延伸考察、实地走访、核查干部档案和个人有关事项等办法,全面考察干部德能勤绩廉。结合干部年度考核结果、挂职锻炼、完成专项工作等情况,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畅通12380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工作,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监督。对考察中发现问题、有疑点没有排除或问题没有搞清的,坚决不予提拔使用。

  4.大力整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根据全省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我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整改消化力度,全市超配的处级干部已于11月底全部整改消化完毕,提前完成任务。同时,督促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市(区)做好科级超配备干部整改消化工作,充分利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整改消化各市(区)超职数配备干部存量数,已整改消化完毕。规范党内职务职数,按照省纪委“统一规划、全面派驻”的要求,制订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方案,规范有关纪检组长职数设置,加紧实现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全覆盖。

  5.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到企业挂职和兼职(任职)清理工作。已研究有关干部在企业挂职和兼职清理问题,正在按法律程序办理。制定《关于进一步改进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实施意见》,正在征求意见中,待省相关文件出台后下发执行。蓬江区、江海区、鹤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挂职和兼职(任职)清理工作“回头看”活动正在有序开展。

  6.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和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力度。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我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若干原则意见。做准做细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台账,通过调查和摸底,截至今年底共有11名市管领导班子成员任现职超过10年。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结合干部的德才表现和专长,正研究制定干部交流轮岗调整安排一揽子方案,对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同一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任职满10年的,一般应当交流,确保年底前落实到位。启动新一轮县处级党政后备干部遴选工作,共涉及86个市直单位和7个市(区),目前已完成调研听取意见及初审程序。近期,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和干部的德才表现,大力提拔优秀年轻干部。江海区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配备,提拔3名40岁以下正科级领导干部,全区40岁以下正科级干部从5名增加到8名,在全区正科级干部所占比例从5%提高到了8%。

  7.切实纠正干部档案弄虚作假等问题。严格执行《新任市管干部任前审核制度》,明确提拔程序启动之前,拟提拔对象人选的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和个人事项核查工作,制定并完善了《工作保密制度》、《工作回避制度》、《档案进出库管理制度》和《审核材料鉴别制度》等。已完成926卷市管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登记工作,调查核实和组织认定工作正在抓紧进行。制定《关于江门市直单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职务晋升档案审查办法》,今年共审查新进人员和职务晋升公务员档案193份。开展事业单位人事档案核查暨公开招聘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市直149家事业单位,6个市(区)已完成核查工作,年底全面完成。

  8.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正副组长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拟出台鼓励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已形成初步文稿。以“双引双创”推介会为平台,成功举办 2015 年省博士后创新驱动江门行活动,吸引了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科院、复旦大学、中山大学等国内29所重点高校的有关领导、“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代表和专家以及博士后近200人参加活动,共有36名博士后与我市机关或高科技企业签订了合作意向书。筹建博士后创新(江门)示范中心,今年新增5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9.从严整改干部出国(境)管理问题。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人员范围、审批程序、出国(境)次数、停留时间、证照保管及纪律要求。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对申请因私出国(境)申请,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出具意见,方能办理,杜绝违规多次出国(境)和事后补办手续情况。依托“七部门联审把关”“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机制,对领导干部是否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违规出国(境)等问题进行审核。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干部给予了严肃处理。

  六,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改进干部作风

  1.大力整治懒政怠政问题。强化“问题导向”“支持导向”“结果导向”“竞争导向”,对科学发展观考评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合理区分考核主体,制定针对性强的考核指标,促使领导干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市委办、市府办、市监察局等部门联合,对交通大会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亿元项目、民生实事等开展6次飞行暗访督查。10月下旬,围绕主要经济指标进展,重大平台、重点园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以及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等情况,市人大、市政协负责同志率队对7个市(区)进行检查督导,并就督查情况向市委常委会报告。坚持市四套领导班子成员定点挂钩联系企业制度,48家企业反映问题及建议138个,至目前为止已经办结问题111个,正在办理及需继续跟踪办理问题27个,年底前全部办结。

  2.统筹全市“一盘棋”发展。成立市东部三区一市建设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东部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编制以及重点交通项目策划和建设等问题,制定《2015年度东部三区一市建设发展工作清单》。目前,东部三区一市公交一体化加快推进,已开通鹤山蓬江新会直达公交。建立台开恩协同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目前已在交通一体、产业同兴、潭江共治、旅游联动等方面达成新共识。着力推进资源整合,提升园区质量效益,今年前三季度“1+6”园区实现工业总产值1092.52亿元,同比增长16.58%。

  3.强化公务接待及经费使用的规范管理。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我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出台外宾接待经费等开支相关管理新规,已完成接待管理办法的草拟工作。严格公务接待审批流程,实行接待清单制度,非公函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完善财务报销单据,规范出差、会议、接待等公务支出,报销物品采购支出需附明细清单等。今年前三季度,市本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实际发生数比2014年同期下降了10.91%。开展暗访27次,加强对包括执行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和职务消费等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向省纪委报送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腐败问题以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13起。

  4.开展镇级财务监督检查工作。全市开展了镇级财务管理和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投入检查力量777人次,自查单位户数共579户,其中党政机关165户、事业单位376户、社会团体38户。通过自查发现违规单位户数共79户,违规金额2,403.54万元。并对江海区、台山市、开平市自查工作进行了抽查。对招商引资和征地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阶段至2015年12月31日结束。

  5.开展差旅费报销管理自查。要求各单位对照《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管理办法》,对2015年前三季度支出执行,尤其是差旅费报销包括是否建立差旅费内部审核审批、报销管理、监督检查及问责机制,是否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等情况进行自查。随后结合市本级联动财务检查工作,对其中6个单位进行抽查。5个单位的有关审批手续基本完善,暂未发现存在超标列支差旅费的情况;1个单位的有关审批手续基本完善,但差旅费存在超标情况。

  6.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打高尔夫球问题专项治理。对省管、市管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持有高尔夫球场会员卡或享受会员待遇,用公款购买和接受单位个人赠送的高尔夫球会员证、贵宾卡、优惠卡及其他各类消费卡(券)及球具,擅自参加高尔夫球赛事活动,在办公时间打高尔夫球等问题进行仔细摸查。截至10月底,市属国有企业共有 4人主动清退高尔夫球会会员资格,1人主动清退了在“八项规定”之前发生的接待打高尔夫球费用。近期将继续加大对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打高尔夫球的整治力度。

  7.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广开言路、广辟渠道,认真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监督。认真办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今年以来受理有效事项167997宗,事项办结率99.26%。创新群众反映问题、推送政务服务信息方式,开通了“江门微市长”服务,微信公众平台关注用户量达32736个,受理有效事项5219宗。抓好《民生热线》,重点收集党员干部“吃拿卡要”线索。今年以来共41个(次)职能部门、32位部门“一把手”,100位部门负责人参与了直播工作,节目期间共接到市民通过热点电话、短信、网络平台等途径反映的问题共138个,所有问题已有回复。加强投诉处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共调处各类投诉460宗。

  七、以加快发展为第一位任务,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1.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制定了《2015年龙头企业培育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扶持中车广东基地等龙头企业发展壮大,举行省国资系统与江门市投资项目对接活动,双方拟定合作项目39项,投资总额930亿元。出台《江门市“机器人应用”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目前已有60多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机器换人”,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50家)。狠抓重点园区建设,实施“六个优先”和“七个一”行动,着力整合提升“1+6”园区,抓好18个国家级产业基地建设。前三季度,“1+6”园区新引进项目53个,计划投资161.75亿元,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6个。大力推进小微双创,制定“雏鹰计划”(《江门市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方案(2015年—2017年)》)和一揽子“1+15”配套政策,着力打造“江门特色、广东标杆、全国示范、国际平台”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之都。与17家省级银行机构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未来3年将获得3000亿元创新创业发展信贷支持。与国家工信部签订战略协议,共建“中欧(江门)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积极开展“敲门”招商。以先进装备制造业为主攻方向,先后前往东北、华东、北京、香港等地和法国、西班牙、瑞士、德国、波兰、意大利等欧洲国家开展精准招商,促成西门子、克诺尔轨道交通设备项目、海亮铜业项目等世界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落户我市。成功举办以“珠西策源地·江门再出发”为主题的2015年江门市引资引智创业创新推介会,共签约项目209个,涉及总投资1475亿元。

  2.狠抓重点项目建设。健全重点项目协调工作机制,实行市(区)和部门、市重点办、市责任领导、市长办公会议四级协调会商制度和重点项目加急办理制度,凡需协调解决的重点项目,〖JP2〗一律按急件呈办处理。前三季度,全市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84.4亿元,为年度投资计划的78.3%,比时间进度快3.3个百分点;已落实资金464.3亿元,为年度投资计划的94.6%。重点交通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已基本完成。高恩高速、中开高速等2个高速公路项目已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建设考核任务,年内将开工建设。

  3.科学管控政府债务。加强市融资平台债务监管,重点加强市滨江建设投资公司、市建设集团公司等政府融资平台管控,严格重大建设项目资金申请、审核程序,严格执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合理使用。认真做好到期债务的还本付息工作,按时落实政府性债务还款资金来源,管控好债务风险。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评估机制,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减轻债务利息负担、降低偿债风险。

  4.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坚持以人为本, 扎实推进各项民生工作,截至11月底,10件(26小项)民生实事完成90%以上,其中有8项已提前完成。大力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制定了《关于统筹推进我市城乡扶贫开发工作的分工方案》。全市各村集体收入已全部达到10万元以上,实现2015年村集体收入精准脱贫目标。加快推进公共服务站建设,全市1320个村(社区)的公共服务站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营,各市(区)已基本完成目录清单和制定办事指南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力开展我市社会矛盾专项治理行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受到省委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5.强化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全市符合条件的124个村、93个社区党总支和党支部升格为党委,511个村、58个社区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等形式,将党支部建到村民小组一级,共组建村民小组党支部2700个。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与五邑大学合作开设基层干部学历提高班,有80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成人高考进入五邑大学就读,907名村(社区)“两委”干部圆了大学梦。发动716名基层干部报名参加第三期基层干部学历提高班学习。实施“五强书记建设工程”,针对“问题突出、经济落后、书记年纪较大、书记未兼任主任”等四类村(社区),按照1:2的比例配备村(社区)书记后备干部660名。在县直机关选派138名优秀干部到软弱涣散村(社区)担任“第一书记”,切实解决村(社区)“软、散、乱、穷”等突出问题。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将其列入“市委常委项目”,对倒排出来的138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部由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级领导班子成员挂点包村整顿。目前136个村(社区)已完成整顿,占比98.55%。着力提高基层组织保障水平,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的工作方案》。

  八、下一步整改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市以抓好此次整改为契机,继续严格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紧盯整改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按时保质地抓好各项整改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进一步增强整改意识,强化问题导向,认真对照省委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挂图作战、逐个销号,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预防,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切实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立足长远,举一反三,堵塞漏洞,进一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加快完善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形成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强化执法执纪和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从严从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是强化成果转化,营造良好环境。将整改工作与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谋划“十三五”紧密结合起来,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转变作风紧密结合起来,与全力打造“三门”、建设“三心”,推动江门加快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市上下改进作风、促进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江门发展营造风清气正、务实进取的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0-3273726;邮政信箱:江门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529000;电子邮箱:jmdlb@126.com 。

  中共江门市委

  2015年12月17日

中共江门市江海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5月20日至8月12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江海区进行了巡视。9月9日,省委巡视组向江海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江海区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建议,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条例》,落实省委高悬巡视利剑用好巡视成果的严格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统一思想,上下联动,全力以赴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省委巡视组指出我区在领导班子建设、“两个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风建设、园区建设和土地管理、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完全符合省委精神和江海区实际。我区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省委巡视组的巡视意见,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和首要任务抓紧、抓实,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我区迅速召开书记会、党委会,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委一系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反腐败斗争的“尖兵”、“利剑”,这次巡视是对我区的一次“政治体检”,必须以最鲜明的态度、最严厉的举措,坚决把用好巡视成果、强化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履行好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区委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对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工作部署上来,统一到落实巡视整改责任的要求上来,不断增强整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以整改实效推动发展、取信于民。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任常务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保障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同时,各相关责任街道、区直各单位也成立整改工作责任领导机构。在整改的不同阶段,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共召开5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每次党委会议都把整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反复强调、反复要求,及时了解整改进展情况,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三)强化督促检查。迅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细化分解为具体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做到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四个明确”,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强化督促检查。区委书记先后5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定期报送信息机制,各责任单位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对在整改中敷衍塞责、拖延推诿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四)力促成果转化。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加强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推动我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速经济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三大主要发展任务结合起来,把整改工作贯穿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着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推动我区加快发展的过程。

  二、动真求硬,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在整改过程中,我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严肃认真、积极主动的态度,逐条逐项抓好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七大方面共41项问题中,目前已完成整改35项,正在推进6项。

  (一)完善机制,凝心聚力,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有新成效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映的“区政府和管委会的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区政府内部分工协调机制不完善”、“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尚未适应兼任部门‘一把手’”、“有的班子成员一定程度上存在怕接任务、怕负责任、怕苦畏难和容易满足”等问题,我区切实将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着力对照省编办关于高新区江海区合署办公的要求,大胆探索合署办公情况下党政领导班子建设的工作规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中共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江办发〔2013〕9号)的精神,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增强区党政领导班子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1.完善学习机制,切实提升领导班子思想政治修养。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区委中心组学习、党委会议、联席会议等途径,组织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加强了对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四个全面”重大战略部署的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对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的学习,对市委打造“三门”、建设“三心”以及我区狠抓“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速经济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三大主要发展任务等重大工作部署的学习,确保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使命记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

  2.完善决策机制,切实提升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一是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搞好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同时又做到严格按规矩办事,着力营造既有统一意志,又个人心情舒畅的政治局面。二是健全民主决策议事机制。健全完善高新区党工委、江海区委工作规则,完善议事会议决策制度,在确保会议高效的前提下,将区党政重要会议由7个进一步精简为4个,分别是区委全会、书记会、区委常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同时,明确重大事项提交会议的类别、流程、审批环节,严格实行议题预告、主要领导末位发言等制度。建立专题工作情况汇报会制度,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确保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思想得到充分交流、工作得到全面落实。对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民生工作,坚持先由区政府进行内部讨论,再提交联席会研究。按照政企相对分开的原则,制定了《江门市高新技术工业园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方案》,由高新区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履行公司的决策职能,高新区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对公司的监管职能。

  3.完善抓落实机制,切实提升领导班子工作效能。建立了区主要领导不定期约谈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工作机制,强化部门主要领导“具体抓、直接抓”的责任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管委会、区政府主要工作考核目标进行分解,落实责任到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截至11月份,全年89项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重点项目建设“四个一机制”(一个项目、一个责任领导、带一套人马、一抓到底),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1至10月,全区27项市重点项目投资完成率稳居全市第一;贯彻“一线工作法”,深入企业、村(居)等基层一线,做到现场办公、现场拍板、现场解决问题。

  (二)突出重点,建章立制,党风廉政建设有新进展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映的“‘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到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仍有隐患、作风建设存在短板”等问题,我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强化源头防治腐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断迈向深入。

  1.落实责任,增强工作合力。一是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不断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的“一岗双责”意识。召开了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会,区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对各街道和7个区直部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同时,将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和支持纪工委、纪检组落实“三转”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体系;进一步深化“三述”工作向基层扩面延伸,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区委主要领导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带头坚决杜绝干预办案和自觉抵制说情风,经常听取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重大案件工作汇报,落实领导包案和大要案督办机制。二是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深化“三转”,10月下旬出台了《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意见》,不断提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对原区住建系统腐败窝案中住建局党组、纪检组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不力问题进行了严肃问责,原党组书记已被刑事追责,对原纪检组长诫勉谈话,并在全区通报。深化体制改革,抓紧制订相关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区纪委和街道纪工委机构改革步伐。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派驻纪检组管理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明确和规范派驻机构的职责职能和工作规则,提高派驻机构的监督效能。抓好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定期轮训、跟班锻炼等学习培训机制,不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今年对区办公室、江南街道、教育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4个派驻纪检组长进行了调整;选派纪检监察干部29人次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其中组织街道纪工委书记1人次参加全省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培训班,着力解决基层不会办案、不敢办案、没时间办案的问题。

  2.防控风险,规范权力运行。针对巡视组反映的问题,我区结合行业、领域、岗位实际,突出重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及时堵塞漏洞,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是切实加强土地征收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加快高新区(江海区)征地拆迁工作操作办法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加强对属地街道土地征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全力做好土地征收工作各方面的协调和衔接,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促进征地拆迁工作管理规范化。同时,加强工作人员法制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杜绝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出现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失职渎职和“吃拿卡要”等问题。二是切实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最高招标控制价制度,确保投标限价贴近市场。完善工程担保制度和企业诚信监管制度,充分利用担保费率杠杆,量化违约的风险成本,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信用机制。严格执行《关于高新区(江海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意见》,出台《江门高新区(江海区)住建水务局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以公开建立施工企业备选名录库的方式,用抽签(摇珠)来确定施工企业,同时严格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增加。健全住建系统廉政风险管理、事业单位管理等制度,通过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强化对领导权力、关键岗位的制约和监督,防止腐败现象发生。对办事规程、办结时间、责任人等进行公示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三是切实加强医疗单位设备采购和工程招标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计生部门配备专人负责本系统采购审核工作,每半年对医院采购工作检查一次。进一步完善设备采购和工程招标流程。加强医疗单位“三重一大”决策流程监督管理,制定了医疗系统重点岗位约谈制度和重点岗位轮岗制度,由派驻纪检组约谈医疗重点岗位干部26人次。四是切实加强司法行为的监督管理。制定了《法院工作人员非职务过问案件报告制度》,将制度的约束渗透到审判执行等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加快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案件管理,利用省法院综合业务系统对案件实行全程跟踪,最大限度杜绝关系案和防止法官权力滥用。大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构建多层次的内外监督模式,采取常规督查、专项督查和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社会各界监督。五是切实加强农村“三资”管理。严格落实“村帐街管”,加强“三资”管理系统交易使用监督管理,完善村民民主理财制度,加强农村财务收支、村干部离任、村集体收入和国家财政补助资金等项目的审计工作,从源头规范村集体财务管理。

  3.严惩腐败,保持案件查办震慑力。深入开展农村基层“两违”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排查问题线索80条,立案29宗,结案29宗,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去年彻查原外海工商所“吃拿卡要”典型窝案(涉及党员、干部5人)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深挖线索查办了原江翠工商所受贿系列窝案。

  4.从严从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一是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在全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公款旅游、高档消费、公车私用专项整治。再次下发通知重申公车改革“六个不得”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既拿补贴又坐车”等踩红线、踏雷区的行为。完善我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等厉行节约配套制度。加强经费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严格控制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预算的执行数,做好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4年支出数下降3%。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紧盯中秋、国庆、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五星级酒店、私房菜馆、会所的暗访力度。今年以来,全区共开展明察暗访23次,发现问题4起,通报2批次。对个别街道在私房菜馆签单消费的问题,已对街道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责令相关单位取消签单消费,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二是规范奖金补贴发放。坚决做到立行立改,对个别街道发放奖金补贴不规范的问题,我区已要求该街道领导班子全额退回违规发放的奖金,由区纪委对街道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切实做到举一反三,在全区集中开展滥发奖金补贴问题专项整改,做到清理自查不留死角,监督检查全面覆盖。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加强对财经纪律和工资及津贴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将滥发奖金、补贴问题作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常规审计的重要内容。建立纪委监察、组织、财政、审计等单位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加大经费支出监督力度,规范发放方式和会计核决算,杜绝弄虚作假套现发放钱物问题。三是提升干部担当意识。进一步完善了《江门高新区、江海区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办法》,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了《江门高新区(江海区)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办法》,通过诫勉谈话、行政免职等方法,着力整治不作为不担当的现象。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督查机制,每月对交通大会战、重点项目建设、民生实事等工作进行督查通报,提升工作效率,推动工作落实。

  (三)科学选任,从严管理,选人用人水平有新提高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映的“违规安排党政干部在企业挂职、专业人才配备有短板、干部日常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我区坚持做到“严”字当头,“选识用管”结合,不断提升选人用人的科学化水平。

  1.着力清理干部违规到企业挂职和兼职(任职)现象。对公务员到企业挂职和兼职情况进行摸底梳理,并先后召开2次工作研讨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高新区(江海区)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工作的通知》, 11月底完成清理规范工作。规范后,对公务员到企业挂职和兼职工作,坚决不再审批,并适时开展“回头看”活动。同时,选派3名干部到苏州高新区蹲点学习,将“公务员不兼任企业职务的情况下,如何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作为其中一项重要调研内容。待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干部挂职工作的实施意见》后,我区将结合实际,出台本级《实施意见》,明确挂职人数要求和挂职期限,从制度上完善和规范工作开展。

  2.着力加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今年继续实施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重点选调科技、建设、经济、法学等专业性人才15名,报名工作已于11月30日完成;推出90个岗位参加了全市统一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重点招聘建设、医学、教育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启动了第一批高级雇员招聘工作,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建设、法律、决策咨询等方面的高级专业人才;建立区直部门总师在内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台账,计划安排一定职位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配备。

  3.着力改进干部选任及监督管理工作。加紧制定《区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力求从制度上解决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过分依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票数的问题。加快配备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和中层正职,近期提拔了3名40岁以下正科级领导干部,提拔配备了5名副科级中层正职干部(其中35岁以下干部2名);12月初,再次启动提拔10名年轻干部的程序,其中,安排不少于8个中层副科级职位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两推一评”竞争性选拔。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干部交流轮岗,目前,对剩余的2名应交流轮岗而未交流的干部,已制定交流方案并提交书记会议研究通过,将按期完成交流工作。在加强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一把手”的选配和监督方面,已由区组织部门和纪检部门积极探讨如何加强事业单位的制度建设,下一步将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

  4.着力加强“裸官”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调整 “裸官”的职务和岗位。开展新一轮“裸官”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街道、区直各单位再次对本单位所有在职干部及其配偶移居国(境)外情况进行清查,及时组织在职干部签订承诺书,建立了“裸官”报告制度。

  5.着力抓好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干部的登记备案、证件办理、出国(境)审批等进行核查。规范证件管理,对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实行“三专”管理,即由专人负责登记管理,设置专门登记管理台账,用专门的保险柜妥善保管证件。将原下放到各单位管理的200多本区管干部的护照全部收回区委组织部集中保管。此外,各单位对列为登记备案人员加强了管理,对其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出国(境)的情况进行了一次梳理,形成登记台账。

  (四)科学发展,惠及民生,经济社会发展有新亮点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园区建设和土地管理存在违规、民生问题欠账较多、涉农问题矛盾仍较突出以及环境保护、劳资纠纷等问题,我区高度重视,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切实做到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民生保障,努力建设幸福高新(江海)、和谐高新(江海)。

  1.坚持规范园区建设。对33平方公里范围作认真调研分析,对照《国家高新区扩区或改变区位的审批原则和审批程序》的要求,超出国家核定范围(12.21平方公里)的区域不符合申报条件,按属地管理原则交由江海区人民政府管理。全面清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专项扶持”等不合规的扶持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避免出现新的减免企业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为。

  2.坚持规范融资行为。违规抵押融资的贷款已全部还清,相关抵押融资、抵押担保的登记已全部办理注销。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融资行为。积极探索地方经济建设资金筹措的新途径,争取早日利用“PPP”模式融资,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3.坚持推进土地高效开发利用。约谈存在土地闲置行为的企业(个人),督促其尽快动工,今年盘活闲置工业用地共365.76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2%。对迟迟未动工的企业,启动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和处置程序。积极向市国土部门提请,对5家企业或个人发出《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在查明造成土地闲置的原因、分清政府与企业之间责任的基础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依法追究建设用地单位(个人)闲置土地责任。

  4.坚守民生保障底线。一是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全区职工养老金人均增加197.51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人均标准提高到95元/月,城乡医保每人年补助标准从320元提高到380元。城乡低保标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五保户及孤儿供养标准均稳步提高。二是加大“大民政”工作力度。建成5个街道级居家养老中心、12个农村幸福院,率先实现“10分钟养老生活圈”。建设4H站残疾人服务平台,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体系。在全市率先实行“志愿服务积分银行”制度,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9.2家,保持全市之首。三是加大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力度。按照“从实际出发、依法依规依情”的原则,出台切实可行的农村集体自留用地整合方案,已解决历史拖欠农村自留用地超440亩。

  5.坚守社会稳定底线。一是建立涉农问题排查处理机制。严格落实《江海区2015年社会矛盾涉农维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涉农矛盾纠纷及不稳定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初步形成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涉农维稳工作格局。二是坚决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全面实施“一村一区委挂点领导”、“一村一工作小组”、“一村一第一书记”、“一村一党建指导员”的“四个一”行动,增强整顿工作合力。加强对村“两委”干部的业务培训,全面抓好两个联席会议制度的落实,完善村(居)民代表大会制度、村级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强化党组织监督作用。目前,全区6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工作正在全面、有序开展。三是积极预防化解劳资纠纷。开展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举报投诉受理制度,向社会公开和畅通举报投诉电话,将劳资纠纷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6. 坚守生态底线。坚持走产城融合的发展之路,铁腕推动生态发展。一是开展大气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区政府与各街道、区直部门共11个单位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书,建立大气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推动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扎实开展“黄标车”淘汰工作。二是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印发了《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潭江流域河(段)长责任制实施方案(试行)》,按月通报全区主要考核河段水质监测情况。推进外海片区和礼乐片区的截污管网工程建设,扩大生活污水处理的区域覆盖范围。三是开展镇村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制定了《江门高新区(江海区)镇村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年)》,对存在环保隐患的镇村工业企业,分期分批开展整治。

  三、严肃认真,快速查办,移交的信访件得到有效落实

  (一)认真核查省委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我区共收到省委巡视组转来的信访件32件,其中13件为重复件,另外19件信访件全部为检举控告(其中反映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及违规出卖村集体土地7件;反映违反贪污贿赂和廉洁自律6件;反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1件;反映失职、渎职及干扰诉讼1件;反映学校违规培训1件;反映工程建设领域1件;其他检控类2件)。其中,由区纪委办理3件,由相关部门跟进处理16件。目前已回复市纪委10件,其他9件正在核查中。

  (二)深挖线索,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接到省委巡视组转来的信访件后,我区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省委巡视组转办信访件的核查工作,并从区纪委、各街道纪工委和区直各单位纪检组抽调人员,组成3个信访调查组,对19封信件检举控告内容进行逐一核查。我区正加强对有关村居经济合作社违规征地问题的线索收集,采取纪检部门与公安、检察等部门联动的方式,加强线索摸排和信访件核查。对其余案件线索也已开展外围调查。

  四、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巡视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整改工作开展两个月以来,由于我们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落实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通过整改,推动了各项改革的深化。我区以整改工作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部署,敢为人先,勇于改革,全力打造全市体制机制改革的先行区。例如,继续深化合署办公的体制机制改革,党政领导班子的工作合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将原江南、滘头、滘北等三个街道整合成一个街道,为推进我区“南岸印迹”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保障;通过完善办文办会制度,初步建立起一套更加精简、高效的政府运转流程;通过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权力的运行,改进了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二)通过整改,完善了加快发展的思路。在整改过程中,我区以“理顺管委会和区政府的关系”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以高新区为主的发展思路。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珠西战略”和市委市政府打造“三门”、建设“三心”的决策部署,在坚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速经济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三大主要发展任务的基础上,立足全区资源禀赋和发展要求,围绕建设“珠西创城”这一总体目标,着力构建“一中心两公园三轴线”的城市发展格局(“一中心”即科创中心,“两公园”即白水带森林公园、礼乐湿地公园,“三轴线”即自主创新示范轴、产城融合发展示范轴、高新产业集聚轴)。

  (三)通过整改,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巡视以及整改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注入了新动力。1-10月,我区多项经济指标增幅在全市稳居前列,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9.7%,排全市第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4%,排全市第三。区域科技创新能力逐渐增强,全力打造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城市核心A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国家侨梦苑等“四大国字头”品牌,申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已获批复同意,侨梦苑将于12月22日挂牌。企业上市规模不断扩大,在培育了6家上市企业的基础上,还储备了15家“新三板”拟挂牌上市企业,形成了良好的上市梯队。

  (四)通过整改,激发了干事创业的激情。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将整改工作作为检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效的标准之一,将整改工作作为践行“三严三实”的举措之一。通过整改,全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有激情、敢担当”逐渐成为各级干部的自觉追求,干部敢攻坚、会攻坚、善攻坚。例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10月23日我区举办了2015年江门国家高新区(江海区)投资推介会暨重大项目启动仪式,我区各级各部门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力促推介会取得累累硕果。推介会现场签约项目21个,投资总额达290.68亿元。

  (五)通过整改,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氛围。在整改过程中,我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得到更好更充分的落实,推动建立了既有利于发挥合署办公优势又有利于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体制机制,形成了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良好工作氛围。严格按照“三个区分”的原则(三个区分即: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而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把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有法不依的行为区分开来,把为加快发展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故意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准确把握量纪尺度,着力消除党员干部的思想顾虑,最大限度地保护和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敢创新、敢担当、主动作为的干部提供良好的从政环境。

  五、深化成果,常抓不懈,推动整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目前,我区的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省委巡视组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必须持续狠抓,以更大更明显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一)加紧后续整改。按照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原则,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硬措施,持续深化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出现“回潮”。对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抓紧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紧盯不放,逐个对账销号,逐项跟踪问效。

  (二)加快建章立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快完善我区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大力推动制度化、法治化建设。

  (三)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加大监督力度。通过多种方式,适时公布我区的整改进展情况,主动接受党内、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巡视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在今后的整改工作中,我区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努力聚焦解决问题,全面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0-3861701;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1号楼巡视办,邮编529040;电子邮箱jmjhzys@163.com。

中共江门市江海区委

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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