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 开创鹤山监督执纪新局面
鹤山市委常委 纪委书记 钟海军
党的十九大作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部署。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坚强保证。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更加自觉讲政治讲忠诚,把政治建设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和正风反腐的全过程。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十九大报告提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今年7月,鹤山市在江门四市三区中率先制定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工作方案,提出100项具体措施,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维护党内政治生态,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江门市委主要领导肯定。坚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今年以来,全市开展谈话提醒365人、廉政谈话88人、诫勉谈话7人、函询2人,给予党纪轻处分85人、重处分35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第一种形态占比79.1%,红脸出汗成为了常态。当然,我们也清醒看到,影响鹤山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生态的消极因素尚未根除。我们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继续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努力营造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
高标准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鹤山市将改革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调市委负主责、纪委负专责,市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深入研究、统筹推动,成立市试点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市纪委积极谋划、主动作为,提前摸清转隶工作底数,开展谈心谈话,加强业务培训,为迈好改革工作第一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阶段,鹤山市将按照上级确定的改革时间表、路线图,在明年1月底前依法设立市监察委员会,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体制,实现监察全覆盖,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坚持不懈改进作风。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今年以来,鹤山市纪委在“细准长实”上下功夫,出台明察暗访工作实施意见,开展作风建设、会风会纪、公车使用等明察暗访34次,发现问题23个,处理20人,立案2件。十九大、全国“两会”期间开展稳控督察48场次,发现问题43个,线索4条,问责干部3名。下阶段,我们将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引导党员干部培育良好家风,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发挥“两个全覆盖”优势。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中央纪委向十九大的工作报告明确要求“健全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鹤山市通过不懈努力,于2016年10月实现派驻、巡察“两个全覆盖”,不断彰显我们党内监督制度的优势。去年以来,完成三轮市委巡察,覆盖24个单位党组织,发现“三大问题”229个,线索65条。目前正开展第四轮巡察。派驻纪检组参与办案50件,其中自办案件35件,实现“组组有案”。下阶段,我们将聚焦民生领域开展专项巡察,精准识别、精准研判。同时,强化派驻机构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统一管理,完善考核机制,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擦亮监督探头。
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十九大报告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今年以来,鹤山市纪委受理信访举报111件次,立案150件(其中科级干部11件),结案127件,挽回经济损失770多万元,减存量、遏增量成效显著。深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挖掘线索13条,立案3件。排查农村“两违”线索324条(其中七类线索277条,占比85.5%),立案107件,结案98件。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成功追回失踪人员2名,对仍在逃1名失踪人员进一步采取追逃措施。下阶段,我们将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加强问题线索集中管理,重点查处高压态势下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反映集中,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强乡镇执纪审查,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