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领导十三亿多人的社会主义大国,我们党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明确要求党员干部要增强学习、政治领导、改革创新、科学发展、依法行政、群众工作、狠抓落实、驾驭风险“八个本领”。十九大报告把“增强学习本领”放在了“全面增强执政本领”的首位,这充分体现了加强学习的极端重要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担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神圣使命,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忠诚卫士,作为党纪政纪的执行者和维护者,在新时代更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更应自觉增强学习本领,重视学习,带头学习,善于学习,更好地担负起新时代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使命。
一、学习关乎发展,应知责任在肩
“非学无以广才,非学无以明识,非学无以立德”。我们的能力始于学习,是非明于学习,正气源于学习,学然后知不足。党的执政能力的高低,归根结底取决于广大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任何人的本领都不是天生的,是通过后天不断学习获得的。党员干部要全面增强执政本领,没有捷径可走,只能通过学习获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增强执政本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必然要求,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就迫切要求我们必须增强学习本领,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途上承担着特殊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学习与否不仅仅是自己的私事,本领大小也不仅仅是个人的小事,而是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事。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解决好新情况新问题,就必须要按照十九大新部署新要求,重视学习、努力学习、善于学习,努力实践和探索,不断丰富新知识、增长新本领。要深知学习的责任,并把这个责任与岗位责任并肩,引领和建设富于创造活力的学习型组织、学习型机关、学习型支部,不断提高履职素质能力,忠诚履行好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
二、学习刻不容缓,应感本领恐慌
古人云:“立身百行,以学为基。”注重学习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时下,知识更新周期大大缩短,党员干部所掌握知识的“保质期”越来越短,“折旧”越来越快,养成持续主动学习的习惯非常重要。特别是当前随着违纪违法案件向集团化、智能化、隐蔽化方向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只有“道高一丈”,才能应对腐败分子的“魔高一尺”,才能真正成为严惩腐败的钢铁拳头。实事求是地讲,随着形势和任务不断发展,我们原有的一些知识和本领大有不适应、跟不上、应付不来的危险。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仅有一腔热血是不够的,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具有与承担纪检监察任务相匹配的履职能力。要注重学用结合,准确把握新时代下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着眼于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思路、促进工作措施,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能力,从容应对“本领恐慌”。
党员干部必须清醒认识到,只有不断加强学习,主动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和视野,才能赢得主动,跟上时代要求,才能提高胜任工作岗位的素质和能力。作为派驻纪检组的干部,有相当一部分同志在调来纪检组前,原来没有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或者对纪检监察工作接触不多,那就更需要加倍努力地学习,否则将很难适应新的岗位。
三、学习包罗万象,应会辩证思维
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专业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如果知识面不广,素质能力不高,就很难履好职、尽好责。因此我们的学习更应该是全面的、系统的、富有探索精神的。学什么、什么是重点,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党员干部必须理清思路。我认为,首先,应把政治理论的学习作为第一位要求。只有理论上的成熟,才有思想上的坚定。只有学懂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才能始终坚定理想信念,才能更加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在任何时候都站稳政治立场,把牢政治方向,时刻不忘自己对党应尽的义务和党章宪法赋予的职责,秉持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其次,加强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当前,要重点学好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纪党规及宪法、国家监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等,努力做到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第三,要认真学习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纪检监察发展史,正确认识党情、国情、纪检监察情,从历史中充分汲取经验,知史明智,知史敬业。另外,还要广泛涉猎。广泛学习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等方面的知识,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汲取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精髓,拓宽知识面,丰富知识储备,以学益智,以学修身,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化水平,使纪检监察干部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能有预见、有对策,切实提高工作能力。第四,要有针对性地加强专业学习。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学习掌握做好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各种业务知识和技能技巧等。要学会纪律思维,精准运用“纪言纪语”,坚持挺纪在前、纪严于法,用好“四种形态”,严格执行“六大纪律”。特别是当前,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担负着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尽快补上法治这一课,尤其是刑法中关于犯罪构成、贿赂犯罪、渎职犯罪相关内容,还要学习最高法、最高检有关的司法解释等等。要抓紧学习刑诉法,重点学习有关管辖、立案、强制措施,包括取保候审、拘留、逮捕的条件,证据规则、非法证据排除和办案程序等规定。同时,要重点加强监委12种调查方法及相关程序性规定等业务知识方面学习,诸如搜查、冻结、查封、扣押、讯问等等,尤其是在同步录音录像条件下的讯问方法策略,都得认真学习研究。
总之,要通过加强学习,内修忠诚干净担当,外修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达到学有所思、学有所得、学有所成,真正做一名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让党和人民放心的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省纪委驻省文化厅纪检组综合室副主任 张晓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