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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县令,两箱行李“硬颈”县令叶春及廉事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 发布日期:2013-11-25

  明隆庆四年(1570),叶春及因在福州府福清县教谕任期考核成绩突出,升任泉州府惠安县知县。尽管知县是七品芝麻小官,但毕竟天高皇帝远,从此,他就是惠安的父母官、一把手。叶春及的施政理念,终于在惠安县得以施展。
  
新官上任一把火
  他初到惠安履任时,“匹马入境,出入单骑,从者两三人,不知其为令也”。下车伊始,他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在县衙门口张贴了三张告示:第一张是“止迎”,公开表明:本职匹马至县,安民报主,是职责所在,无须迎来送往。万一不称职,即自行徒步回去,绝不敢烦劳百姓。第二张是“禁供俱”,说是这次来惠安上任,里长率众远迎并非是本职本意。途中一切使费概由本职自付,有先由里长支付的,则本职如数奉还,不敢沾百姓一厘一毫。第三张是“偿舆马价”,把这次来任途中由里长预支的明细账目公开:里长雇担脚轿夫共用二十一两一钱八分;担脚轿夫的饮料费,每人五分,四十五人共计二两二钱二分;买幨帏计一两一分五厘;以上三项共计二十三两四钱四分五厘,全数由本职个人偿清。他还特别声明,饮料费是直接付给担脚轿夫本人的,如果里长有欺上瞒下、中饱私囊的,请随时来告,本职必依法严办!三张告示一出,人们都为来了一位如此廉洁严明的新知县而额手称庆,那些平日里仗势欺人、恃权索贿的横胥墨吏,也就有所忌惮,收敛了许多。
  
在任上为民分忧
  从隆庆四年(1570)到任至万历二年(1574)离职,叶春及在惠安前后共呆了4年。这4年时间里,他不是安坐县衙,而是深入民间,“采风谣,询疾苦”,了解民情,熟悉民风;止送隶,拒赠贿,黜贪墨,削冗员,均徭赋,毁淫祠,立社学,兴水利,硬件软件一起上,为民分忧,解民倒悬。对一县的山川形胜、风俗习惯、百姓苦乐了如指掌。他据此撰写的《惠安政书》,是一部体裁别具的地方志书。全书分图籍问、地理考、版籍考、乡约篇、社学篇、保甲篇诸卷,并列有全县34都的民情图表和29幅地图。他发现嘉靖时编的《惠安县志》无地图可用,使他无法对辖区有直观的认识;也为了保证赋税,因为将应纳税的土地纳入视野之中并登记在册正是地方官的基本任务。他命人绘成简洁明晰的地图,清楚地标示出各个村落及道路、山峰、溪流、海域,所有这些无不浸透着他的心血和汗水。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在地图上绘制出图例的人。书中所载的理政方法充分体现了叶春及的施政理念,直到今天仍有重要的借鉴作用,被誉为“历史上罕见的一部县长施政笔记”,在国内,乃至日本仍有专家学者在研究。
  
离任惟敝衣一箧
  叶春及离任时留下一部重要史志,带走的“惟敝衣一箧”,但是“父老送出郊者累千人”。当时,惠安县城包括民、军、匠只有139户共男女老少916人,全县人口也不过三万,送行者居然上千人,可见不但是倾城而出,而且各乡各社也都有不少人前来相送了,这在惠安的历史上可是前所未有的事。临别之时,叶春及动情地对送行的百姓说:“知县虽去,百岁后魂魄犹思惠安。”又指着驿道两旁的榕树说:“这四百二十一棵榕树是我和大家一起栽下的,我下次回来探望各位,想必已是枝繁叶茂,到时你们就带上自家酿的米酒来,请我在这树下高高兴兴喝上一盅。”话未说完,眼睛已禁不住先红了。旁听者更是掩泪唏嘘。不久,惠安官民就在县城的南郊和北郊各树起一块石碑,记载和表彰叶春及的功德。
  叶春及在任4年,真正做到了两袖清风。这样的好官,人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据清人杜文澜纂辑的《古谣谚》,其中有一首《惠安民为叶春及歌》:“隆庆中,归善叶春及知惠安县,民爱之如慈父,歌之曰:叶君为政,惟饮吾水;设施不烦,五风十雨。”朱彝尊在《明诗综》卷八十三录进了这首歌谣。另一首则被明末的韩晟记载在《叶春及行状》一文中:“三年县令,两箱行李。”这两首民谣,都是歌颂叶春及为官勤政爱民,清正廉洁的。如今,在惠安及邻近一带还经常能听到“三年县令,两箱行李”的民谣。
  
绝不向腐败妥协的“硬颈”
  叶春及是广东惠州人,惠州话形容一个人做事较真、不屈不挠叫“硬颈”。
  一个有权力的官员能做到自己清廉不贪已属十分不易,要做到不向腐败妥协更是艰难。在惠安的4年是叶春及一生中最精彩的片段,同时也是他最“硬颈”的时段。从各种史志中,我们得以认识他在执政惠安期间典型的“硬颈”行为。
  朱彝尊在《明诗综》里说到叶春及时,还特别提及一事,称赞他“强项甚矣”。这件事发生在他到任的次年,京城派了一位要员到泉州“绣衣按郡”。此公鲜衣怒马,仪从煌赫。当他从省城福州来到惠安后,不但不见县令到涂岭迎接,也不见在城外恭候。在县衙,他表明要在惠安住宿,叶春及竟说:“日未旰,惠安小县,岂容驻节乎。”言外之意是,按朝廷规定,除非太阳落山,否则本县是不能擅自招呼过往官员的。古往今来,利用迎来送往的机会巴结效劳上司,这本来是当时地方官员固禄位、图拔擢的官场秘诀。有道是“宁可刻民,不可取怒于上;宁可薄下,不可不厚于过往”,而叶春及却反其道而行之。
  第二件事则是隆庆六年(1572)他的顶头上司丁少鹤要进京述职,便暗示属下各县“隳币饯行”,说白了就是大家凑银子送他上京城。没想到丁少鹤碰到了叶春及这枚硬钉子,叶春及死活不给银子,丁少鹤只好作罢,但在京城告了叶春及一状。这一年按察福建的御史刘良弼特意过问此事,刘良弼倒是“好心”地劝叶春及说:“先生贤者,吾当成之,但道贵中庸耳!”没想到叶春及最痛恨的就是“中庸”二字,他听了愤然说:“要说中庸,职不能也!”就是冒着顶撞御史丢乌纱帽的危险,也不肯向腐败的官场妥协。
  这些所作所为终于让叶春及付出了代价。明万历二年(1574),尽管朝廷考评叶春及“治绩为当时第一”,擢升他为广西宾州知府。但由于叶春及反贪不畏高官强权,树敌颇多,任命的公文竟然被上司扣押。这位上司让报送公文的人向叶春及索取高额赏金,如果不赏,公文就不交给他。这件事让叶春及对官场彻底失望,他对这样的官场已经视若敝屣,于是作词表明辞官为民的决心:“流为水,凝为冰,冰泮乃返其形;死为鬼,生为人,人死乃归其根;今为官,昔为民,官罢乃还其真。”充分体现了他返璞归真的坦荡襟怀。就这样,他一边托病请辞,一边则安排家人先行返回广东惠州老家。
  叶春及从此离开了惠安,但是惠安人民却永远地记住了他。直至400余年后的今天,惠安人民还在纪念着叶春及,他们说:“通观宋、元、明三代(已知)惠安一百七十九名知县,叶春及是其中最有成就和影响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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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春及(1532-1595)字化甫,号石洞,明代广东惠州归善县人。嘉靖三十一年(1552)举人。隆庆初年授福清县教谕。未赴任即携《上皇帝应诏书》三万余言上京献策,京城官民传诵。在福清教导百姓以孝悌、忠信为先。不久,升迁惠安知县。任三年,“民爱之如慈父”,并以歌赞之:“叶君为政,惟饮吾水;设施不烦,五风十雨。”因此得罪权贵,于是托病辞归。刚好又命擢升宾州知州,惠安百姓乞留,而妒忌者藏匿任命书,使他不能赴任。于是挂冠而归,受到弹劾,被削籍为民。回乡后归隐罗浮山,筑“逃庵”以居,读书谈道,著述不辍。万历十九年(1591)受荐,起为兴国知州(今湖北阳新县),未赴,擢郧阳府(今湖北郧县)同知。一年后,入为户部员外郎,榷崇文门税,竟以劳瘁卒。 (责任编辑:于洁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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