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思想文化资源博大精深,“百川异源,而皆归于海;百家殊业,而皆务于治”。其中廉政思想是一个重要的论题。
“廉”,最初指官员应具有品德之一。舜时代提出从政者要有九种品德:“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简而廉”,意思是“性简大而有廉隅”,即性格豁达又行为端方。
到西周时,“廉”作为官员一种必备的品质纳入考察考核。“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廉”在此当为坚持原则的意思。后来唐朝的贾公彦注释这里的“廉”字说:“廉者,洁不滥浊也。”不过,“廉”狭义固定为“廉洁”之意是在春秋时期。管仲提出“国有四维,……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礼不逾节,义不自进,廉不蔽恶,耻不从枉。” 这四维,都是指遵守法度、不逾规矩。晏婴曾提出“廉者,政之本也”,“廉之谓公正”, “故圣人伏匿隐处,不干长上,洁身守道,不与世陷乎邪,是以卑而不失义,瘁而不失廉”,凝而聚之,“行廉而不为苟得”作为一种品德内涵趋于固定,廉洁而不贪的意义明晰而特指了。
战国时,廉洁与不贪的意义固定下来。屈原说:“朕幼清以廉洁兮。”东汉人王逸注释说:“不受曰廉,不污曰洁。”这应该符合屈子的本义。韩非子讲:“百官之吏,亦知为奸利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不以清廉方正奉法,乃以贪污之心枉法以取私利,是犹上高陵之颠,堕峻溪之下而求生,必不几矣。’安危之道若此其明也,左右安能以虚言惑主,而百官安敢以贪渔下?是以臣得陈其忠而不弊,下得守其职而不怨。此管仲之所以治齐,而商君之所以强秦也。”韩非子明确提出国家强盛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臣僚清廉方正,而不是放纵贪污之心以徇私枉法。
因此,廉政的内涵在廉正与廉洁之间。廉政,在国家层面,是一种政治文明形态;对官员个人则是一种从政品质和风范。廉政的思想观念,伴随公权的产生而产生;其相对固定和系统化,是在王朝建立之后。在五千年的中国政治思想史上,廉政思想集中表现为八个理念:民本、德治、任贤、治吏、明法、勤政、节用、教化。
一、古代的民本思想
民本观念是中国古代倡导的从政价值理念。价值观是思想的灵魂,民本观念是中国廉政思想的基石。
夏启废禅让建立家天下,宣扬“有夏服天命”的天命观。但是,夏启的儿子太康即位后就沉迷游乐,不理朝政,结果被放逐。是时,《五子之歌》讽之曰:“皇祖有训,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这是关于民本思想的第一次呐喊。夏商继亡,西周汲取前两朝政治教训,提出“敬德保民”、“以德配天”,所谓“聿修厥德,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其中“德”包括敬天、敬宗、保民三方面,尤其要“怀保小民”,舍此难保天祚。
春秋战国的动荡,彰显了民心向背的力量。“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唯人是保,而利于主,国之宝也”。于是,孔子提出了庶民富民教民的仁政思想 。孟子继而提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的政治秩序理论,要求统治者要有“忧民之忧”及“与民同乐”的思想境界,要有解民于“倒悬”的政治作为,要建立“恒产”的产权制度保障民生。荀子则更进一步提出“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 的立君为民权力观,先秦民本思想基本形成。
先秦民本思想具有通过制民巩固君权的政治立场。孔子讲仁政,要富民教民,归根到底是为了“使民”。孔子说:“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 民众是国家的经济基础。孔子又说:“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把民众看做是国家的军事基础。孔子还说:“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认为民众是国家的政治基础。儒家讲教化,但是它极其明确的立场却在于,“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君者,舟也,庶人,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故君人者,欲安,则莫若平政爱民矣”,这都是讲君主是为治主体,民众是治理客体,客体是基础,搞得不好客体就要颠覆主体。从秦始皇到汉武帝,封建专制制度在全国最终确立起来。应该说,封建君主政治正是植根于民本思想上述政治立场,才把它作为治国策略思想。董仲舒发现了这一奥妙所在,指出“惟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一国受命于君”,“君者,民之心也;民者,君之体也”。汉武帝欣赏君权天授原则基础上的民本思想,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民本思想进入主流意识形态,奠定了君主集权制民的基石,也派生出天子与官僚都要“爱民如子”的廉政蕴含。
民本思想也适应了春秋战国时期政治治理的转型,它的产生恰好伴随着世卿世禄制度到封建官僚制度的转变。世卿世禄制度的终结,统治主体代之以官僚集团。关于官僚政治,“从理论上讲,往往是如此:(一)所尽的责任,减至最小限度。(二)所得的利益,扩充至最大限度。……所以怠惰和贪污,乃是官僚阶级的本性”。官僚和民众的利益,是处于相反的地位的,君主所处的地位,一方面固然代表一人一家之私,又一方面,则亦代表人民的公益,而代他们监督治者阶级。君主与民众处在利益的两极,民本思想针对的是防止中饱阶层的形成。反对中饱官僚集团欺上压下,是专制体制反腐败的重要任务。中国古代民本思想的廉政意义及其局限性都在于此。
恰如此,民本思想成为约束官僚集团政治行为的一个准绳。西汉思想家贾谊将以民为本视为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闻之于政也,民无不为本也。国以为本,君以为本,吏以为本。故国以民为安危,君以民为威侮,吏以民为贵贱。此之谓民无不为本也。”
在政治实践中,民本思想首先要求官吏关注民生。《三国志》言:“民者,国之根也,诚宜重其食,爱其命。”凡属把发展民生作为要务的官吏都受民拥戴,也为朝廷赞赏。例如,西汉宣帝时,渤海太守龚遂赈灾民、选良吏、施教化、劝农桑,治理升平,后被《汉书》列为第一循吏。
民本思想要求官僚顺应民心、惩恶扬善。“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 ,民众的意志彰显社会的善恶,是行政的主要依据。唐朝宰相狄仁杰为官,不媚上、不阿贵,始终保持体恤百姓的本色,做大理丞到任一年,便处理了前任遗留下来的诸多案子,没有一人上诉伸冤,后被称之为“唐室砥柱”。
民本思想还体现于官员执政价值追求方面。北宋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南宋陆游“位卑未敢忘忧国”,清代黄宗羲“我之出而仕也,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晚清龚自珍“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无不彰显了民本思想。
隋唐以后,民本思想通过科举制度注入政治体制之中,造就了中国古代政治特有的文化气质,形成了一股廉洁政治清流,源远流长数千年,在一定程度上对封建政治腐败现象起了抑制和延缓作用。
二、古代的德治思想
中国古代的德治渊源可以追溯到上古。尧舜禹是部落首领,更是道德楷模,他们和睦群体,禅让而治。家天下开始后,夏商周三代统治集团很快认识到要“敬德、保民、配天”。
在春秋争霸的战火中,思想家疾呼德治。一方面是道家消极的德治,一方面是儒家积极的德治。老子提倡统治者“见素抱朴,少私而寡欲”,施行无为而治,薄税敛、轻刑罚、慎用兵、尚节俭,“遵道而行”。孔子反对暴虐政治和不义之战,明确提出了“为政以德”的主张。他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如何为政以德?孔子认为包括仁政与礼治两个方面,其中前者为本,后者为辅。仁是出发点,即律己宽人的“忠恕”之道,“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治是归宿,就是要“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博施于民而能济众”。
孟子把伦理和政治紧密结合起来,强调道德修养是搞好政治的根本,“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因此,要顺民意、体民情、殖民产。荀子要求以政惠民、以德导民、以礼齐民,尤其要讲究礼乐法度,“人君者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好利多诈而危,权谋倾覆幽险而亡”。
秦统一了中国,但是迅速灭亡了。许多政治家、思想家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之一在于它违背了德政,“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到汉初大兴德政,倡导黄老无为之治,令民休养生息。汉武帝开始崇尚积极进取的儒学,德治进一步转型。董仲舒博士意识到君主统治集团权力日益强大,难免造成政治混乱与倾覆,于是在理论上提出一定要加强道德修养,依靠德治管理国家。董仲舒提出了天人合一学说,为德治提供理论依据。“天之任阳不任阴,好德不好刑”,“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其恶足以贼害民者,天夺之”,“国之所以为国者,德也”,“是故为人君者,固守其德以附其民”,“君民者,贵孝弟而好仁义,重仁廉而轻财利,躬亲职此于上,而万民听生善于下矣”。而一旦君主滥用权力,有背天道,就会遭到“天谴”。从此之后,历代统治者大都重视道德教化对于管理国家“如鸟有翼,如鱼依水,失之必死,不可暂无耳”的作用。
宋朝重文治,“理学”应运而生,德治从理论到实践上升为治国轨度。理学认为,君主的个人品行是治乱兴衰的根本原因,君主要“正心诚意”,通过修德以正心去实施仁政,恤民养民,尽量避免耗用民力,使民安于生产,满足人民的衣食之需,进而达到修礼义、尊君亲。官吏要爱民,民为邦本,爱民就是爱君。在形式上要以礼治国,德是礼的根本,礼是德的制度表现,要通过礼治协调社会关系,完善社会等级秩序。
明末清初,黄宗羲、王夫之、顾炎武等进步思想家,批判“存天理、灭人欲”的宋明理学,提出了“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德治思想,主张劝学和奖廉,通过正人心、厚风俗、行孝悌、倡廉耻,促进克己奉公,实现合天下之私以成天下之公的德治理想。
中国几千年历史,德治是基本一贯的政治主张,因此在为政道德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资源。例如,孔子提出“尊五美,屏四恶,斯可以从政矣”,“五美”即“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四恶”即“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致期谓之贼;犹之与人也,出纳之吝谓之有司”。汉代扬雄提出:“君子为国,张其纲纪,谨其教化。导之以仁,则下不相贼;莅之以廉,则下不相盗;临之以正,则下不相诈;修之以礼义,则下多德让。”根据唐太宗李世民统治经验编写成的《贞观政要》和《帝范》,其中不少涉及帝王修养问题。武则天编《臣轨》专辟“廉洁”一章,论及廉洁的重要性:“君子虽富贵,不以养伤身;虽贫贱,不以利毁廉。……廉平之德,吏之宝也。” 欧阳修则提出:“廉耻,士君子之大节,罕能自守者,利欲胜之耳。” 五代十国时期苏绰提出君主必须具备八种品德:“必心如清水,形如白玉,躬行仁义、躬行孝悌、躬行忠信,躬行礼让,躬行廉平,躬行节俭,然后继之以无倦,而加以明察。”北宋司马光则提出:“人君之大德有三,曰仁、曰明、曰武。” 南宋朱熹提出治理天下的根本在于君主“正心诚意” 。康熙撰《廉静论》,论述“吏尤以廉为贵也。”
为政道德思想,一方面针对君主,一方面针对官僚。君主道德修养由“天”管辖,官僚的道德修养则付诸考课制度。比如,唐代文官考课制度的标准是“四善二十七最”。其中,二十七最强调官吏的为政才能,四善则突出官吏的道德修养。“凡考课之法有四善: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明清文官考核制度规定有“四格”“八法”内容,四格“才、守、政、年”之中的操守就是对道德方面的要求,八法“贪、酷、罢软无为、不谨、年老、有疾、浮躁、才力不及”之中的不谨、浮躁、贪、酷四项也主要是指官员道德方面的缺陷和错误。
中国古代思想家、政治家还提出一些方法,用来修养德性,直至仕进。如儒家经典《大学》讲三纲八目,阐述不断加强个人修养,强调通过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完善内在的德智修养,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实现外发事业的完成。
三、古代的任贤思想
任贤使能,或者说“尚贤”、“任贤”,是古代廉政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贤”,本义指“多才”,但依中国古代政治传统论,“贤”等同于“善”。《吕氏春秋》中讲:“以和氏之璧与百金以示鄙人,鄙人必取百金矣;以和氏之璧、道德之至言以示贤者,贤者必取至言矣。可以看出,贤人是首先有德行的人。它的反义词是”不肖“,如果是自谦,就是”不才“的意思;如果他指,就是“品行不端”。正是“贤”的双重含义,任贤总的是要求重用优异之人。
周文王和姜太公讨论圣贤之君的治道,姜尚列出的第一条就是“上贤,下不肖”,后来周公旦摄政,思贤若渴,礼贤下士,“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犹恐失天下之士”,传为历史美谈。
春秋列国争霸,贤人政治倍受推崇。打破贵贱出身的社会偏见,不拘一格选用,成为一条重要的治国经验。齐桓公曾问郭国父老亡国之因,父老回答说:“国君爱贤人而不任用;恨坏人而不翦除,所以导致了亡国。”齐桓公深受启发,重用鲍叔牙荐举的管仲为相,“九合诸候,一匡天下”,遂成霸业。而晚年任用了易牙、开方、竖刁之类的奸佞,结果导致身死国衰。管仲树立贤人伟业,孔子评价道:“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於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於沟渎,而莫之知也!”鉴于此,孔子力主“举贤”。在回答鲁哀公治乱问策时,他说“政在选贤”;在回答仲弓关于为政之要时,他说“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在谈大同理想时,他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孟子主张“贤者在位、能者在职”,他所提出的可致“无敌于天下”的五项国策中,第一项即为“尊贤使能,俊杰在位”。荀子也高度推崇“尚贤使能”,将“贤能不待次而举,罢不能不待须而废”列为“王者之政”。荀子还讲:“君人者欲安则莫若平政爱民矣,欲荣则莫若隆礼敬士矣,欲立功名则莫若尚贤使能矣,是人君之大节也。三节者当,则其余莫不当矣;三节者不当,则其余虽曲当,犹将无益也。”
墨子曾经系统论述“尚贤”的思想。墨子把使用人才上升为治乱兴衰的根本国策,“尚贤者,政之本也”。他强调“贤”是选官的唯一标准,其他如身份、地位、职业等等社会因素都不可影响人才的使用。“故古者圣王之为政,列德而尚贤,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高予之爵,重予之禄,任之以事,断予之令……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任贤的标准有三条,凡“厚乎德行,辩乎言谈,博乎道术者”,就要量才而任用,量功而分禄。
法家选官突出“能”而重“事功”。李悝提出“为国之道,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申不害提出“见功而与赏,因能而授官”,商鞅提出“国以功授官与爵”,韩非子提出“推功而爵禄,称能而官事”,这些思想都属于任贤范畴。
任贤思想,强烈地冲击腐败的世卿世禄制度,推出了一批批崛起自社会各阶层的士官将相,推动了由分裂走向一统的历史进程,并最终将任贤思想制度化。汉武帝建立察举征辟制度,就是选贤的一种制度化。董仲舒说:“使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各二人以给宿卫,且以观大臣之能;所贡贤者有赏,所贡不肖者有罚。……遍得天下之贤人,则三王之盛易为,而尧、舜之名可及也。毋以日月为功,实试贤能为上,量材而授官,录德而定位,则廉耻殊路,贤不肖异处矣。”
隋唐兴起科举制,进一步将选官制度与教育制度结合了起来,任贤使能成为国家意志。史载唐太宗为网尽天下贤人欣欣然,“尝私幸端门,见新进士缀行而出,喜曰:‘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
科举制度的廉政意义就在于把民间贤俊选拔到官僚集团内来,源源不断地补充新生力量,一定程度上抵制了腐败发生。唐宋以来,中国逐渐形成一个地道的“士人政府”,形成了“道统”对政统的完善与制衡。以范仲淹为例,朱熹曾高度评价其从政意义,他说:“且如一个范文正公,自做秀才时便以天下为己任,无一事不理会过。一旦仁宗大用之,便做出许多事业。”今人余英时也认为,范仲淹是宋代士大夫的典范,代表北宋以来士阶层的共识,这就是“先王建官,共理天下,必以贤俊授任,不以爵禄为恩,故百僚师师,各扬其职,上不轻授,下无冒进,此设官之大端也。”由此说明,宋代以降,“‘士’不但以文化主体自居,而且也发展了高度的政治主体的意识;‘以天下为己任’便是其最显著的标识”。
士人代表文化的力量,文化蕴含着道德和智识的力量。有宋开始,选贤任能更加强调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司马光进行了透辟的阐述。“夫才与德异,而世俗莫之能辨,通谓之贤,此其所以失人也。夫聪察强毅之谓才,正直中和之谓德。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凡取人之术,苟不得圣人、君子而与之,与其得小人,不若得愚人。何则?君子挟才以为善,小人挟才以为恶。挟才以为善者,善无不至矣;挟才以为恶者,恶亦无不至矣。愚者虽欲为不善,智不能周,力不能胜,譬如乳狗搏人,人得而制之。小人智足以遂其奸,勇足以决其暴,是虎而翼者也,其为害岂不多哉!夫德者人之所严,而才者人之所爱;爱者易亲,严者易疏,是以察者多蔽于才而遗于德。自古昔以来,国之乱臣,家之败子,才有馀而德不足,以至于颠覆者多矣。”司马光的论述影响深远。
康熙曾经感言道:“国家用人,当以德器为本,才艺为末。凡才长者,虽能济世,亦能败俭。若德器醇朴,必不至于荡轶准绳之外。”道德是内心的法则、自律的防线,道德高尚,必至清廉。
四、古代的吏治思想
官吏是执掌权力的管理集团,是腐败易发常发之处,所以,治国必先治吏。
尧舜之时就注意对官吏严加考课,严明赏罚。“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庶绩咸熙。”尧之“鞭作官刑”,舜之“流刑”,都是用来惩戒犯错误官吏的。商朝“制官刑,儆于有位”,惩治官吏“三风十愆”腐败行为。盘庚也曾告诫群臣,不要斤斤计较升官发财,而要专心关注民生和教化。西周“三岁则大计群吏之治,而诛赏之”,标准是“六廉”,奖惩的方式有爵、禄、予、置、生、夺、废、诛等。周朝制《吕刑》,判定罪与罚有“五刑”、“五罚”、“五过”、“五疵”的等级 。
春秋战国时期,世卿世禄制度逐步被官僚制所取代。君主通过庞大的官僚机器实施统治,首先是对官吏的治理,其次才是对民众的治理,因而“明主治吏不治民”。管仲相齐,提出“治官化民,其要在上”,主张“明主之治也,明分职而课功劳”、“案其功而行赏,案其罪而行罚”。为此。管仲提出“二察”(乡里察举、君主察问)、“三审”(德义未明于朝者,则不可加于尊位;功力未见于国者,则不可授以重禄;临事不信于民者,则不可使任大官)、“四慎”(大德不至仁,不可以授国柄;见贤不能让,不可与尊位;罚避亲贵,不可使主兵;不好本事、不务地利而轻赋敛,不可与都邑)的考察任用官吏的准则。魏国的李俚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法经》,其中《杂律》中有相当比重的关于吏治的条款:“博戏罚金三币,太子博戏则笞,不止则特笞,不止则更立,……丞相受金,左右伏诛。”秦国的商鞅重治吏,“守法守职之吏有不行王法者,罪死不赦,刑及三族。”韩非子将治理官吏的思想系统化:一是依法治吏,“循法而治”;二是不可使大臣权势太大,“渐更以离通比”;三是坚持以贤能为用人的标准,“所举者必有贤,所用者必有能”;四是进行经常的考核,“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五是不可偏听偏信,要“决诚以参,听无门户”;六是提倡廉耻,“立廉耻,以厉下”,“以精洁固身”。
秦朝颁有《为吏之道》,涉及治国、理政、安民、趋利、远祸等方面。例如,为政品质要求有“必精絜(洁)正直,慎谨坚固,审悉毋(无)私,微密谶(纤)察,安静毋苛,审当赏罚”。官员行为有五善五失,“五善”指忠信敬上,清廉毋谤,举事审当,喜为善行,恭敬多让;“五失”指奢侈超过限度,妄自尊大,擅自决断,犯上弗知害,轻士人而重钱财;凡官吏能做到五善,则给予奖赏;反之,有五失者则受到处罚,直至“身及于死”。
汉朝治国重治吏,首先要求官员惜民力、勤治事、尚节俭。西汉文帝提出,“廉吏,民之表也”,官吏不得大吃大喝,否则“以饮食免”。汉景帝时,禁止官吏利用职权参与经济活动和受贿,“若买故贱,卖故贵,皆坐臧为盗,没入臧县官。吏迁徙免罢,受其故官属所将监治送财物,夺爵为士伍,免之。无爵,罚金二斤,令没入所受。有能捕告,畀其所受臧”。汉元帝时规定,坐赃者,皆禁锢不得为吏。到了东汉,赃官子孙三代不得为官。汉朝治吏,形成循吏传统,“政优则增秩赐金,绩负则论输左校。选任之道,皇汉其优”。特别是汉宣帝为政,尤其以治吏为根。“信赏必罚,综核名实,政事文学法理之士咸精其能”,地方官吏“所居民富,所去民思” 。
西汉察举制极有利于选拔民间孝廉为官,但到东汉末年滋生了私门请谒求荐现象。九品中正制实行后,谒送之风更加严重,加速了官吏贪污贿赂。为了遏制此风,魏晋南北朝法典增设《请赇》篇,专司贪污与受贿的惩处。但是,这样的法律制度基本上没有执行下去。
积习难返,延至隋朝。“隋政不纲,彝伦斯紊。天子事巡游而务征伐,具僚逞侧媚而窃恩权。是时朝廷无正人,方岳无廉吏。跨州连郡,莫非豺虎之流;佩紫怀黄,悉奋爪牙之毒。以至土崩不救,旋踵而亡。”因之,唐朝重典治吏。官吏分等次考课,凡属“居官饰诈”、“贪浊有状”者必得罢官惩处。《唐六典》规范了政务活动。《唐律疏议》以严刑峻法惩治官吏贪赃枉法。受赃枉法、受赃不枉法、受所监临财物、强盗、窃盗、坐赃,“六赃”必办。
宋代文官治国,考课官员定有“四善三最”标准,依次奖罚。“宋以忠厚开国,凡罪罚悉从轻减,独于赃吏最严。”王安石也说:“今朝廷之法所尤重者,独贪吏耳。”宋设武德司(皇城司),专司官僚贪腐罪罚。宋朝还推行高俸禄以养廉的方法,“使其足以养廉耻而离于贪鄙之行”。其消极的结果是文官厚禄、冗官泛滥、武备不足,最终成为亡国的一个重要原因。
元朝擢拔“吏员”,“首论行止,次取吏能,又次计月日多者为优”,兼以“五事”考绩。然而,重吏员轻儒生,“由进士入官者仅百之一,由吏致位显要者常十之九”,学而优则仕的途径不能畅通,官僚整体素质走低,腐败衰亡在所难免。
明代官僚管理素称严酷,先评定“三等”(称职、平常、不称职),再稽查“八法”(贪、酷、浮躁、不及、老、病、罢、不谨)。凡被列入八法之中的,就要降级或罢免,有的终身不再被录用。朱元璋明刑弼教,律己示范,尤其是酷刑惩腐,“凡三《诰》所列凌迟、枭示、种诛者,无虑千百,弃市以下万数”,于是,“洪武以来,吏治澄清者百余年”。
清代学者王夫之曾说:“严者,治吏之经也;宽者,养民之纬也;并行不悖,而非以时为进退者也。……严以治吏,宽以养民,无择于时而并行焉,庶得之矣。”清初考课官僚实行“四格”(才、守、政、年)和“八法”制,嘉庆以后课以“四格”、“六法”(不谨、罢软、浮躁、才力不及、年老、有疾)。如果官员贪、酷,将革职拿问,永不叙用。清朝初期几个皇帝励精图治,宽以养民,严以治吏,渐进盛世。乾隆中期以后,官员自律日益松弛,清官不称于世,墨吏不乏其人,贪墨日甚,终成积重,下启19世纪的鸦片战争败局。曾国藩、左宗棠、张之洞等中兴之臣奋起救赎,释放了传统文化的教化之功。然无力回天,终是专制腐败的恶果。
五、古代的法治思想
在传统文化意义上,中国古代治理方法分德治、礼治和法治。但它们都属于人治,即强调官员特别是最高统治者依规则(包括基本道德规范、礼、法)而治。这些规则就是治理民众的法。所以,明法之治是中国古代政治准则之一。“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
儒家治国出发点是“道之以德齐之以礼”,但是德与礼往往通过法律制度来落实,所谓“经有正义,律有明刑”,“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度则悖”。因此,儒家讲德治礼治,但不反对法(刑)治。管仲相齐,提出治国“三本、四固、五经”,既重视道德教化,又重视法制建设。“法律政令者,吏民规距绳墨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大治。”管子还提出执法要公平的“一刑”主张:“一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孟子认为,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呼吁弘扬“先王之法”。荀子推崇规范之治,主张隆礼重法,“隆礼至法则国有常,尚贤使能则民知方”。
法家从根本上崇尚法治。商鞅认为,法度是维护公共利益的柱石,是治国的根本。“故明主慎法制,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他也主张公平执法,“任法去私,而国无隙蠹矣。”韩非子认为,以法治国治吏是最有效、最周全的治国之策。“故舍己能而因法数,审赏罚。”“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
墨子认为“天下从事者,不可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墨家的“义”就是大经大法。早期社会一人一义,因而相争。后来选君,君有一统天下之义的责任,此“一统天下之义”者,实为制定与遵守法律之谓也。
明法治国的思想,在春秋战国时期形成。但是,对法度成分理解的不同、实践程度的不同,形成明显派别之分。儒家更重视道德和礼治的内在规定作用,法家更重视刑罚的震慑制御作用。例如,孔子讲:“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以政令来规范,以刑罚来整治,以德来引导,这样的观点为后世儒家治国思想发展开辟了方向。至南宋朱熹将这种观点讲到透彻的程度:“政者,为治之具,刑者,辅治之法;德礼,则所以出治之本,而德又为礼之本也,此其相为始终,虽不可以偏废,然政刑能使民远罪而已,德礼之效,则有使民日迁善而自知,故治民不可徒持其末,又当深探其本也。”战国末期,秦国统一中国。“皇帝临位,作制明法,臣下修饬。……端平法度,万物之纪。以明人事,合同父子。圣智仁义,显白道理。” 秦朝灭亡后,汉初推崇黄老无为之治,实际上是遵守习惯法休养生息。汉武帝独尊儒术,确立了儒学的主流地位,德主刑辅成了主导的政治思想。魏晋南北朝,重视法制建设的思想一度上升。三国政论家桓范强调刑与德不能偏废,提出:“治国之本有二,刑也,德也。二者相须而行,相待而成矣,天以阴、阳成岁,人以刑、德成治,故虽圣人为政,不能偏用也。”西晋傅玄提出治国应当赏罚分明,威德相济,并强调了赏罚的公平公正性。东晋思想家葛洪提出:“仁者,为政之脂粉;刑者,御世之辔策;脂粉非体中之至急,而辔策须臾不可无也。”魏晋统治也注重修订法律,加强治理。《北齐律》就制定了“重罪十条”以维护国家根本利益。
隋朝重新建立统一政权,着手加强法制,修《开皇律》,在《北齐律》“重罪十条”的基础上,将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改为“十恶之条”,大力加以贯彻,并为宋元明清历代所承袭。
唐朝统治者认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主张礼法并用、德主刑辅。法律的制定“一准乎礼”,礼的基本原则直接入律,而且“尊卑贵贱,等数不同,刑名轻重,粲然有别”,礼法由互补发展为统一的体用关系。在制定法律方面,约法省刑,“务在宽简”。在执法方面,坚决严明,“一断以律”,“按举不法,震肃权豪”。
宋朝文治,虚外实内,增官加俸,造成冗官多、贪墨盛、国防弱的局面,结果被元朝取代。明代推行重典治世,尤其是对直接危害统治秩序的重罪加重处罚,而对违反礼教秩序的犯罪处罚较轻。清初统治者把法制建设作为“保邦致治”之本,“教导国人,牢记法令”,维护满清统治集团特权,严惩叛逆,大兴文字狱,加强皇权专制。
明法治国根本在于加强统治,它的廉政意义在于,通过比较公正地执法,能够维护大多数民众的利益,并对于统治集团的腐败进行制约和遏制。具体表现在:一是,限制皇权。为维护形式化法律权威,皇帝的特旨不得作法引用,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帝王任意破坏常典法律。例如,《大清律例?刑律?断狱下》之“断罪引律令”条规定:“凡断罪,皆须具引律例,违者,笞三十……其特旨断罪,临时处治,不为定律者,不得引以为律。若辄引致罪有出入者,以故失论。”二是,制约官僚权力。作为稳定的规范,法度是历史的产物和文化的产物,具有延续性和独立性,需要援例执行,一断于法,所谓“法不阿贵,强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这种公平正义尽管具有虚伪性,但无疑是制约统治集团、防治权力腐败的重要力量。三是,公正执法,既是示范,也是警示。例如,包拯毕生“以法律提衡天下”,“清廉严毅,不畏权贵”,其形象长期受到民众尊敬和称赞,而“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清代李鸿章在《重修包孝肃祠》一文中曾感慨道:“若公清风介节,并世已奉之如神明,其精神气象,至今尚彷绋于村氓野老妇人孺子之口,是固无往而不在。”包公形象和精神无疑蕴含反腐倡廉的重大力量。
六、古代的勤政思想
中国古代是一个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国家,勤于治业是最基本的品德要求,所谓“处其位而不履其事,则乱也”。官吏为民师表,应该是勤政的模范。
文献记载,舜曾教导禹要“克勤于邦,克俭于家”。伯益也告诫禹“儆戒无虞,罔失法度,罔游于逸,罔淫于乐”。周公旦也曾训诫成王“君子所其无逸”,执政不能贪图享乐,而要“徽柔懿恭,怀保小民,惠鲜鳏寡。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用咸和万民”。
“沉于乐者洽于忧,厚于味者薄于行,慢于朝者缓于政,害于国家者危于社稷。”春秋战国时期,一些思想家、政治家从社会主体论的层面深刻提出要勤政为民、忠于职守。勤政由此被赋予民本的终极关怀,也成为官员应该养成的道德操守。当时随国的季梁指出,“夫民,神之主也”,君主和官员不可以荒废民利而“逞欲”,要虔诚地履行“忠于民而信于神”的治道。孔子论治国,把敬业惠民列入首要。所谓“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为此应该“居之无倦,行之以忠”。
勤奋治业是秦国灭六国、一统天下的重要因素。秦穆公时期,招贤纳士、开疆拓土,发展农业,君臣上下励精图治,夙夜匪解,遂成为春秋五霸,打下秦崛起的根基。后来,秦孝公重用商鞅变法图强,奠定了统一中国的基础。《过秦论》:“自穆公以来,至于秦王,二十余君,常为诸侯雄。”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勤勉理政,“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上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所谓“朝夕不懈”、“莫敢怠荒”。秦国官吏历来有勤政之风,荀子就曾称赞秦官吏的勤政传统,“及(秦)都邑官府,其百吏肃然,莫不恭俭敦敬,忠信而不梏,古之吏也”。
西汉休养生息,兴行黄老无为之学。淮南王刘安讽喻应顺自然之理而治,不可宽纵奢乐,恣意懈怠,“吾所谓乐者,人得其得者也。夫得其得者,不以奢为乐,不以廉为悲,与阴俱闭,与阳俱开”。汉朝中期以后,渐生怠惰政风,官僚“上不能匡主,下无以益民,皆尸位素餐” ,于是,朱云折槛庭谏,朱博提出加强职责考核,“分职授政,以考功效”。后来,东汉王符也提出,“群僚师尹,咸有典司,各居其职,以责其效”,以保证官吏“奉遵礼法,竭精思职,推诚辅君,效功百姓”。
“官怠于有成,病加于小愈,祸生于懈惰。”诸葛亮考课官吏,“五事五苦”,迁善黜恶,以资勤政。诸葛亮本身也是勤政的典型。“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敢竭股肱之力,效忠贞之节,继之以死!”
唐之时,魏征与李世民有个对话。魏征说:“自古帝王初即位者,皆欲励精为政,比迹於尧、舜;后及追求安乐也,则骄奢放逸,莫能终其善。人臣初见任用者,皆欲匡主济时,追纵於稷、契;及其富贵也,则思苟全官爵,莫能尽其忠节。若使君臣常无懈怠,各保其终,则天下无忧不理,自可超越前古也。”太宗曰:“诚如卿言。”唐玄宗李隆基恰验证了魏征这番话深意。玄宗初登帝位时,励精求治,创造了“开元盛世”。但是,玄宗后来自以为天下太平,变得骄傲怠惰,沉溺享乐,结果酿成“安史之乱”,盛唐转入衰世。
宋代吕本中做过中书舍人兼权直学士院,主编《官箴》一部,首页言:“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日清、日慎、日勤。知此三者,可以保禄位,可以远耻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康熙对此箴赞赏有加,从中录出“清、慎、勤”三字,欣然御书,然后下发各州县,刻于匾额,高悬大堂之上,诫勉官吏恪尽职守。
南宋理学家真德秀曾官至户部尚书,以四事自勉,律己以廉、抚民以仁、存心以公、莅事以勤。他尤以“莅事以勤”警戒自己。他在《渝州县官僚》中说:“业精于勤,荒于嬉。为士者不可以不勤,况为命吏,所受者朝廷爵位,所享者下民之脂膏。一或不勤,则职业隳弛,岂不上辜朝寄,而下负民望乎。”
元朝徐元瑞编著《吏学指南》,提出为官三尚“廉”、“勤”、“能”。所谓尚勤,“谓早入晏出,奉公忘私,虽休勿休,恪谨匪懈;呈押文字,发遣公事,务为敏速,耻犯稽迟;躬操笔砚,不仰小吏,手阅簿书,不辞劳役”。
明朝留有一部佚名编著的《初仕要览》,其中说:“初仕以勤政为首务,政不勤则百事殆。”何谓勤,清代刚毅解释说:“黾勉从公,夙夜匪懈,谓之勤。”清代名臣曾国藩说得更具体:“勤之道有五:一曰身勤。险远之境,屈身经验之;艰苦之境,身亲尝之。二曰眼勤。遇一人必详细察看,接一文必反复审阅。三曰手勤。易弃之物,随号收拾;易忘之事,随笔记载。四曰口勤。待同僚,则互相规劝;待下属,则再三训导。五曰心勤。精诚所至,金石亦开;苦累所积,鬼神亦通。五者皆到,无不尽之职。”
曾国藩是对勤政论述最多、践行最好的政治家,他把勤上升为历史政治经验加以论说,并以此告诫后代子孙。“开国之际,若汉唐之初,异才、畸士、丰功、伟烈,飙举云兴,盖全系夫天运,而人事不得与其间。至中叶以后,君子欲有所建树,以济世而康屯,则天事居其半,人事居其半。以人事与天争衡,莫大乎忠勤二字。乱世多尚巧伪,惟忠者可以革其习;末欲多趋偷惰,惟勤者可以遏其流。忠不必有过人之才智,尽吾心而已矣;勤不必有过人之精神,竭吾力而已矣。能剖心肝以奉至尊,忠至而智亦生焉;能苦筋骸以捍大患,勤至而勇亦出焉。余观近世贤哲,得力于此二字者,颇不乏人,余亦忝附诸贤之后,谬窃虚声,而于忠勤二字,自愧十不逮一。吾家子姓,倘将来有出任艰巨者,当励忠勤以补吾之阙憾。忠之积于平日者,则自不妄语始;勤之积于平日者,则自不晏起始。”
七、古代的节俭思想
“好廉自克曰节”,经济与消费上的节俭与人格修养方面的节制,是中国古代政治和社会生活的一条法则,古人多所论及。
相传虞舜曾告诫夏禹:“克勤于邦,克俭于家。”素有“中华第一相”之称的管仲崇尚简朴治国,他说:“明君制宗庙,足以设宾祀,不求其美;为宫室台榭,足以避燥湿寒暑,不求其大;为雕文刻镂,足以辨贵贱,不求其观。故农夫不失其时,百工不失其功,商无废利,民无游日,财无砥墆。故曰:俭其道乎!”
在思想界,道家、儒家都把节俭作为理想人格的要素。老子说:“圣人去甚,去奢,去泰。”他认为,节俭自持,是富裕安康的前提条件之一。“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孔子讲究礼仪,但是强调以节俭为本,“礼,与其奢也,宁俭”;“奢则不孙,俭则固。与其不孙,宁固。”荀子主张礼治,但是认为“节用以礼,裕民以政。”
墨家更进一步地提出为人为政都要节用。“圣人之所俭节也,小人之所淫佚也。俭节则昌,淫佚则亡。”节俭是圣王治理天下的方式,“去无用之费,圣王之道,天下之大利也”。墨子还提出了适度消费的理念,倡导在衣食住行中加以贯彻。“是故古者圣王制为节用之法,曰:凡天下群百工,轮车鞼匏,陶冶梓匠,使各从事其所能,曰:凡足以奉给民用,则止。诸加费不加于民利者,圣王弗为。”墨子尚节制,对后世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庄子称墨子“不侈于后世,不靡于万物,不晖于数度,以绳墨自矫而备世之急。”近人梁启超说:“墨学精神,深入人心,至今不坠,因以形成吾民族特性之一者,盖有之矣。”
春秋战国,百家争鸣,在消费观念却一致“尚俭”。秦亡汉兴,力崇节俭。“至高祖,孝文,孝景皇帝,循古节俭,宫女不过十余,厩马百余匹。”汉初节俭戒奢形成一代风尚,既有利于恢复生产、富国强兵,又极大地带动了廉政建设,迎来了“文景之治”。“文、景之际,建元之始,民朴而归本,吏廉而自重,殷殷屯屯,人衍而家富。”
文景之治积累了丰富的物质财富,至武帝时国力鼎盛,社会消费意识大大增强,奢侈消费现象开始出现了。“当此之时,网疏而民富,役财骄溢,……宗室有土公卿大夫以下,争于奢侈,室庐舆服僭于上,无限度。”“崇奢”之风愈演愈烈,“是以民年急而岁促,贫即寡耻,乏即少廉,此所以刑非诛恶而奸犹不止也。故国有严急之征,即生散不足之疾矣”。东汉末年,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思潮兴盛起来,西晋鲁褒著《钱神论》曰:“时易世变,古今异俗,富者荣贵,贫者贱辱”,铜钱成为当世神宝、神物,“亲爱如兄,字曰孔方”,“钱之所在,危可使安,死可使活,钱之所去,贵可使贱,生可使杀”,“有钱可使鬼,而况於人乎”。在一味追求物质享受的价值观念支配下,统治集团腐败到了极点。“上无去奢之俭,下有纵欲之敝。至使禽兽食民之甘,木土衣民之帛。”
于是,一些清明的政治家思想家痛斥穷奢极欲,呼吁勤俭节约。诸葛亮留下《诫子书》,勉人自修:“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淫慢则不能励精,险躁则不能冶性。年与时驰,意与日去,遂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傅玄著《曲制》篇,醒人图治:“天下之福,莫大于无欲,天下之祸,莫大于不知足。无欲则无求,无求者,所以成其俭也。不知足,则物莫能盈其欲矣。莫能盈其欲,则虽有天下,所求无已,所欲无极矣。海内之物不益,万民之力有尽;纵无已之求,以灭不益之物;逞无极之欲,而役有尽之力;此殷士所以倒戈于牧野,秦民所以不期而周叛,曲论之好奢而不足者,岂非天下之大祸邪?”
隋朝统一国家后,文帝力除侈靡之风,“务从节俭,不得劳人”,“其自奉养,务为俭素,乘舆御物,故弊者随宜补用;自非享宴,所食不过一肉;后宫皆服浣濯之衣。天下化之。”而隋炀帝却穷侈极欲,致使亡国。“奢侈者可以为戒,节俭者可以为师矣。”唐朝统治者识鉴节俭,创业兴邦。而唐朝中后期又奢侈堕落下去。讴歌节俭、劝诫奢侈于是成为唐诗的一个重要内容。杜甫《往在》里说:“君臣节俭足,朝野欢呼同。中兴似国初,继体如太宗。”白居易《天平乐词》有:“岁丰仍节俭,时泰更销兵。圣念长如此,何忧不太平?”李商隐更是总结道:“历览前朝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
“前代人庶之贫困者,由官吏之纵欲也。官吏之纵欲者,由君上之不能节俭也。”宋太祖赵匡胤又兴节俭,治家治国俱严。史载:“帝性孝友节俭,质任自然,不事矫饰。……宫中苇帘,缘用青布;常服之衣,浣濯至再。”史家评论说:“创业之君,后世所奉以为轨范也。官闱之地,四方所视以为仪刑也。一人之奢俭者虽微,而关于千万世者为甚大;致谨于服色者虽小,而失于千万里者为甚远,可不谨哉?”
“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司马光作《训俭示康》,论及节俭的廉政意义。他说:“御孙曰:‘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共,同也﹔言有德者皆由俭来也。夫俭则寡欲,君子寡欲,则不役于物,可以直道而行﹔小人寡欲,则能谨身节用,远罪丰家。故曰:‘俭,德之共也。’侈则多欲:君子多欲则贪慕富贵,枉道速祸﹔小人多欲则多求妄用,败家丧身﹔是以居官必贿,居乡必盗。故曰:‘侈,恶之大也。’”
“大抵尝历艰难,便自然节俭;稍习富贵,便自然奢华。”在明清时代,洪武、康熙、雍正等都崇尚节俭治国。其中康熙把节俭戒奢视为帝王政治的要务:“帝王致治,首在维持风化,辨别等威,崇尚节俭,禁止奢侈。故能使人心淳朴,治化休隆。” “人生衣食财禄皆有定数,若俭约不贪,则可以养福,亦可以致寿。若夫为官者,俭则可以养廉,居官居乡,只缘不俭,宅舍欲美,妻妾欲奉,仆隶欲多,交游欲广,不贪何以给之?与其寡廉,孰若寡欲。语云:‘俭以成廉,侈以成贪’,此乃理之必然者。”这里,康熙把“惟俭可以助廉”的道理讲明白了。
八、古代的教化思想
中国古代教化之治,源远流长。溯及西周时代,天子建立“辟雍”、各诸侯国设立“泮宫”实施教化民众之职,尤其是培养贵族子弟成为未来的管理者。《周礼·地官司徒》规定大司徒的主要职责是“率其属以掌邦教”。
春秋时期,教化思想深化到从人性论上找根据。管子提出人性趋利避害,“从欲妄行,男女无别,及于禽兽。然则礼义廉耻不立,人君无以自守也。”因此,“凡牧民者,使士无邪行,女无淫事。士无邪行,教也;女无淫事,训也。教训成俗,而刑罚省数也。”“教训成俗”依靠教化之功,所谓“渐也、顺也、靡也,久也、服也、习也,谓之化。”
孔子认为“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要人向善,则需“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对于官僚贵族,孔子认为要在教化中起表率作用,所谓“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为此,一要志于仁,“苟志于仁矣,无恶也”;二要见贤思齐,“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孟子认为,人性中有“善端”,要“以善养人”,管理国家则要“以德服人”。为此,君主要怀仁正己,内圣外王。官僚们则要“厚乎责己”,养心寡欲。
荀子主张“性恶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他提出通过教化和礼治,使人“反于性而悖于情”,“化性而起伪”。其中君仪民景、贤吏导民、师法导善,通过君吏师隆礼崇德可以完善治理。官吏的角色则是要“明君臣,上能尊主下爱民。”
韩非不同意儒家的道德教化主张,他指出:“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恃人之为吾善也,境内不什数;用人不得为非,一国可使齐。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由此,韩非提出了法治教化的立国理念:“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
秦亡汉兴,陆贾提醒刘邦:“秦非不欲治也,然失之者,举措太众、刑罚太极故也。”因此,要“怀德”而治。贾谊随后提出“教者,政之本也;道者,教之本也。有道,然后教也。有教,然后政治也。”贾谊认为君主要发挥教导作用,官吏则要做楷模。“君之为言也,考也。故君也者,道之所出也。……吏之为言,理也。故吏也者,理之所出也。”董仲舒继之,认为帝王的职责就是要“承天意,以成民之性”,在此基础上,“实试贤能为上,量材而授官,录德而定位。”从此,确定了教化与吏治相结合的制度化走势。
魏晋重玄学,轻名教礼法,于是世风“薄综世之务,贱功烈之用,高浮游之业,卑经实之贤”,贵族官僚“立言藉其虚无,谓之玄妙;处官不亲所司,谓之雅远;奉身散其廉操,谓之旷达。”隋朝建立后,重振儒学,兴科举取士制度,使教化之功融入吏治。由此,兴起了中国长达1300年的教化政治,“学而优则仕”,“五尺之童,耻不言文墨焉。”
唐朝社会思潮交融多样,但都倡导教化。从唐朝中期到北宋中期,孕育了后世所称的“宋明理学”。宋明理学注重内省修养德性,又不乏社会责任感,“为天地立心,为民生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对士人具有强烈的钟毓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教化既对官吏、又对民众,是一个双重治理方式,对于形成清正廉洁的官僚群体和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具有双重功用。试举王阳明一例。王阳明为一代心学大师,“随物而格致良知”,而其在江西为官,十分留意教化,致使人们“朝夕聚合,考德问业”。
不少英明帝王更是孜孜于教化,渴求官廉风清,提出了一些很有见地的廉政教化思想。隋文帝注意示范教育。岐州刺史梁彦光“甚有惠政,嘉禾连理,出于州境”,他曾下诏表彰曰:“赏以劝善,义兼训物。彦光操履平直,识用凝远,布政岐下,威惠在人,廉慎之誉,闻于天下。三载之后,自当迁陟,恐其匮乏,且宜旌善。可赐粟五百斛,物三百段,御伞一枚,庶使有感朕心,日增其美。四海之内,凡曰官人,慕高山而仰止,闻清风而自励。”
“上之所为,人之所瞻也。夫释己教人,是谓逆政;正己教人,是谓顺政。”唐太宗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注重身教。他对身边大臣讲:“若安天下必先正其身,未有身正而影曲,上治而下乱者。”唐太宗提倡节俭,从禁止修建宫殿为先例,要求“自王公以下,第宅、车服、婚嫁、丧葬,准品秩不合服用者,宜一切禁断。”“由是二十年间,风尚简朴,衣无锦绣,财帛富饶,无饥寒之弊。”
北宋太宗注重对官僚进行诫勉教育。鉴于前朝后蜀政治腐败的历史教训,宋太宗亲书后蜀君主孟昶《颁令箴》的四句“尔俸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赐给州县官员勒石警戒,成为历史上有名的《戒石铭》。
明太祖朱元璋重视学校教育。他说:“治国之要,教化为先,教化之道,学校为本。”山东日照知县马亮工于督运,漠视课农办学,朱元璋罢了他的官并斥责道:“农桑,衣食之本;学校,风化之源,此为守令先务。不知务此,舍本务末,失职甚矣。”朱元璋还重视对在任的官吏进行廉政训诫,谆谆告诫他们要“简徭省费”,“劝孝励忠”,力争做一名“循吏”,万不可“渔民以自利”。
康熙注重移风易俗。他说:“治天下者,莫亟于正人心,厚风俗,其道在尚教化,以先之。”他颁发《御制学校论》、《御制训饬士子文》,强调要“防其放僻邪侈之心”,杜绝“蜚语流言挟制官长”、“隐粮包讼出入公门”、“唆拨奸猾欺孤凌弱”、“招呼朋类结社邀盟”等“名教不容、乡党弗齿”的丑恶现象。他还认为,“淫词小说,人所乐观,实能败坏风俗,蛊惑人心。朕见人乐观小说者多不成材,是不惟无益,而且有害”,着力进行整治。
乾隆运用反面典型案例进行廉政教育。乾隆十八年(1753年),黄河决口。他下令严查治河巨款使用情况,将事故主要责任者在灾区斩首示众,其他治河官员也被革职治罪。并勒令历任治河官员一年之内,将亏空的10万多两银子如数补齐,否则斩首。百官震恐,民心抚慰,起到了很好的廉政教育功能。
中国古代历朝都奖掖清廉,为廉吏树碑立传,形成了一个优良传统。二十四史之中就有《循吏传》、《良吏传》、《良能传》。宋人费枢还撰《廉吏传》,明代还有《彰善录》、《圣政记》。让历史讴歌廉洁,使廉吏青史留名,对本人是极大的褒奖,又为百官树立效法的榜样,实在是很好的教化。
晚清时期,中国经历了有史以来未曾有的大变局。思想家、政治家反思历史,批判现实,创新文化,探求革新政治的新思路。如果说,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思想文化的“轴心时代”,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理念由此发轫,那么,晚清时代则开始了对中国传统的思想观念的“扬弃”,中国古代的廉政思想在这一时期开始向近代转型。
龚自珍、林则徐、魏源的廉政思想具有传统士大夫特色,但是,他们认识到必须“更法”。例如,龚自珍对僵化官制、“一人为刚,万夫为柔”政体的批判,对不拘一格降人才和经世致用学风的呼唤,具有开风气之先的意义。
曾国藩、张之洞、左宗棠为代表的洋务派,标榜“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在廉政思想方面彰显出中国传统文化余辉灿烂的光芒,并以身作则把传统廉政理念践行得淋漓尽致,但是,他们固守旧道德、旧礼教,不肯做半点修正,竭诚于没落朝廷,有负于时代精神。例如,曾国藩秉承“始于修身,终于济世”人生信条,一生战战兢兢,躬身自省,克己复礼,防微杜渐,循规蹈矩,几近圣人。《清史稿》主修赵尔巽称其“以忠诚倡天下”,“中兴以来,一人而已”。其结果,从历史发展趋势来看,只是形成了传统政文化迈入近代门槛时的一抹落日返照,实在不足以光炳民族复兴前程。
中日甲午战争失败后,康有为、梁启超等维新派揭纛变法。他们从中西“政教之异”的剖析直捣旧体制的病灶,亮出了变革政体的主张,还进行了初步的国民性批判。例如,梁启超指出,长于私德修养,欠缺公德公利之心,对公务漠不关心,致使少数人的腐败才得以肆意妄行,政治文明难以进展。中国人把科学看低了,把科学看呆了,缺乏求真、求系统、求实证的知识与方法,结果形成笼统、武断、虚伪、因袭、散失的思想病症,难以开展健康的公共政治生活。为此,在文化上进行矫正,才是根除腐败的根本之策。换言之,传统思想文化的精华要汲取,而包含诱发腐败的成分必须剔除。
邹容、陈天华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宣传家,他们鲜明地提出,改革晚清腐败政治只有进行革命。陈天华在《警世钟》里说:“做官的只晓得贪财爱宝,带兵的只晓得贪生怕死,读书的只晓得想科名,其余一切的事情都不管。上中下等的人,天良丧尽,廉耻全无……大家若不从此另换心肠,痛加改悔,恐怕不要洋人来灭,也要自己灭种了。”作为一位年轻的革命家,陈天华认识到中国腐败衰弱是全社会性的,逻辑结论必然是,不仅要进行制度变革,而且要进行文化变革。
黄兴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领袖之一。他既献身革命,又淡薄名利、严于律己,极富人格魅力。他说:“非有高尚之学术、卓越之精神、优美之道德,不足以竟全功而巩固新国。”他言行如一,鞠躬尽瘁,勤政廉政,树立了一个近代民主革命家的光辉形象,也充分表明古代廉政思想可以继续发扬光大。
孙中山是“三民主义”的倡导者和革命的先行者。他认识到中国人民的苦难根源于一点,“那就是普遍的又是有系统的贪污”,也就是政治腐败,而救治腐败只有政治的、社会的革命一途。因此,孙中山反腐倡廉的思想与根本措施在于建立新制度,具体的就是“权能分治”、“五权分立”的政治体制。这样的新制度,主张政府权力来自国民授予,人民通过宪法,把各种治权分别授予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考试权和监察权分立制衡的国家机关行使;国民则保留“民权”,通过国民大会的形式来控制和指挥“治权”的行使,由此促使这些行使治权的主体,兢兢业业为国民服务,做好国民的公仆。这就从根本上否定了在中国绵延几千年的皇权、官僚思想,把古代民本理念提升到了近代民主精神层面,为资产阶级革命指明了政治方向,并且把建设廉洁政治思想推向了中国近代的最高峰。(李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