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十八年(1385年),一起震动朝野的大案——户部侍郎郭桓盗卖官粮案爆发。此案牵连全国的十二个布政司以及中央六部,涉案人员达数万人。朱元璋通过这件案子将大明朝的官场整个扫荡了一遍,成就了其铁血帝王的威名。那么,这个案子是如何产生,又如何被查处的呢?
不让官吏祸害老百姓,朱元璋建立“粮长制”
在朱元璋的人生字典里,他最为痛恨的两个字莫过于“贪官”。出身于草根阶层的朱元璋,曾经亲眼目睹和体验了底层民众谋求生存的诸多艰辛,也切身体会到一个贫民在社会底层挣扎时所受到的种种屈辱与苦痛。所以在他当上皇帝后,对待那些贪赃枉法的官吏毫不手软。这种做法也抬高了帝国官场的权力风险值。本来一个士子十年寒窗苦读就是为了当官以实现光宗耀祖、庇荫子孙的人生梦想,可是生不逢时,在洪武年间当官却往往会要人命。于是“乡党自好之士”,多视宦途为畏途,对于当时朝廷的官员录用并不热心,谁也不愿意拿自己的一条命去博一场未知的富贵。既然读书人不愿意主动依附,朱元璋只好从民间社会将那些忠诚之人提拔到权力系统工作。
为了不让官吏祸害老百姓,朱元璋想过很多措施,“粮长制”是其中之一。当时规定每一万石税粮为一个纳税区,每个纳税区都是由当地富户中最有实力的人担任粮长,以负责税粮的催征输解。
从粮长在权力系统中所处的地位来看,他们中的很多人属于地方上的半公职人员,并不属于体制内的正式官员;从他们的身份来看,这些人更接近于小吏,与体制内的官员相去甚远。
朱元璋对自己建立的“粮长制”还是颇为得意的,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以良民治良民”。前一个“良民”是那些大地主们,后一个则是普通农民;前者是治人的粮长大户,而后者是那些被治的农民小户。
为了鼓励粮长能够忠诚地服务于自己的帝国,朱元璋给了他们十分优厚的生存条件。甚至不惜打破吏不为官的传统,让粮长有机会直接晋级官员,甚至高级别的官员。
每当粮长解运税粮抵达京城时,朱元璋都会安排时间与他们见上一面。在那样一个地位悬殊的见面会上,朱元璋除了要向他们敲敲警钟(训谕),还要详细垂询民间情况,草根阶层出身的朱元璋对“三农”问题有着超乎寻常的情感关注。
对于那些大老远赶到京城的粮农来说,他们也非常珍惜与皇帝的见面机会。这样的机会,对于粮长们来说,往往会在不经意间改变他们一生的前途与命运。
粮长们如果能够通过这样一个有着面试性质的见面机会博取朱元璋的好感,那么他就有可能会被提拔为位置颇高的朝廷官员。平日粮长在乡村里,也算得上是场面上行走的人,他们在工作中所表现出来的八面威风,与地方官吏的做派并无二致,所以当时的大地主们以晋升“粮长”为荣。而且“粮长”这个位置还具有世袭效应,老子是“粮长”,儿子也是“粮长”,这就是“永充制”。
征粮过程中的种种腐败
洪武年间,“粮长”这种有权无职的地方具体办事人员,之所以有着很强的诱惑力,主要是因为他能够从征收税粮的过程中捞取更多的灰色利益。但凡有利益出没的地方,就会有趋之若鹜的人群。
除了依托纳粮来捞取灰色收入,一些粮长还想出各种办法中饱私囊。他们或者将自己及其亲友们应当缴纳的税粮,分摊到纳税区的众人头上;或者在应该缴纳的正粮之外,再加上各种附加费,这些附加费的名目可以达到十八种之多,是正粮的数倍以上;或者将收缴上来的税粮当作高利贷放出去,再向上级部门申请延期交纳。
朱元璋在赋予粮长们治理“良民”权力的同时,也对他们利用职权害民肥己的事实痛恨不已。他骂这帮人“虐民之心,甚如蝮蛇”。或许觉得光是动嘴去骂,难以解心头之恨。他再次使出极端手段,逮着一个杀一个,抄没其家产。《大诰三编》中记载,朱元璋曾经创下一次杀头抄家160个粮长的惊人记录。
除了基层粮长以权谋私外,粮食输送过程也是问题多多。例如,当时一石秋粮从浙西运送到南京,由于沿途层层剥盘,所耗运费高达四石粮食的价格。为了减轻农民负担,朝廷采取以钞折粮的举措,也就是每石米折钞两贯,农民可以缴钱折粮,免除运费。但对于那些习惯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地方官员,他们同样会变着法子在秋粮征收中苛敛,以获取灰色收入。比如说他们对每石秋粮征收水脚钱一百文、车脚钱三百文、口食钱一百文;按照规定,以钱折粮是不用再包装的,可那些粮库官员仍然加征辨验钱、蒲篓钱、竹篓钱各一百文,甚至还要征收水路运输沿江神佛的香火钱一百文。各项征费累计九百文,差不多等于一石秋粮折款的一半以上。
明朝实行以钞折粮的本意是为了降低运费,减轻粮农负担,可是一项好政策就这样被歪嘴和尚念歪了。也难怪朱元璋愤怒道:“害民如此,罪可宥乎?”如此坑害老百姓,还指望我饶恕他们的罪过吗?
户部侍郎郭桓盗卖官粮案浮出水面
随后爆发的征粮腐败案,事发地是应天、镇江等五个州、府。这几个地方是朱元璋当年平定天下的根据地,在战争年代里长期支援朱元璋的军队南征北战。朱元璋不曾忘记这份恩情,在他即位后免除该地区所有民田的夏税秋粮,官田则减半征收。
洪武十七年(1384年)的夏税秋粮,应天、镇江等五个州府,没有一粒粮食提交国库。民田税粮全免,可当地还有几十万亩官田,从官田征收的粮食跑到哪里去了?
拔出萝卜带出泥,由应天、镇江等五个州、府引发的征粮腐败案牵涉的细枝末节非常庞杂,但这个案子的最终指向都系于一个人,那就是户部分管征粮工作的侍郎(副部长)郭桓。办案人员认定的结果是,当地官吏张钦等人勾结户部侍郎郭桓等,将本应入仓的税粮全部私分了。这还只是京城附近地区,发生在皇帝眼鼻子底下的事情;在那些稍微远一点的地区——浙西地区,揭露出来的问题更加严重。浙西地区应收秋粮450万石,但实际入仓的粮食和以钞折粮的钱,合计只有260万石。其余190万石哪里去了?经调查,郭桓等人收受浙西等府贿赂50万贯,致使府县官黄文等,通同刁顽人吏沈原等作弊,将应纳税粮各分入己。
郭桓究竟收了多少贿赂、盗卖了多少官粮?按照朱元璋在《大诰》中的说法,郭桓等人盗卖官粮的数字,他怕写全了人们不信,只略写为700万石,若再加上其他各项,一共涉案金额折合精粮达到2400余万石。这样惊人的贪污与损失让草根出身的朱元璋既愤怒又心疼,他说:“自古以来,贪赃枉法之人,没有比郭桓这帮人更加过分的。”
郭桓等人几年之内连贪污带盗卖再加上掺水毁掉的官粮,给大明朝造成了2400万石粮食的损失,而这相当于当时整个国家一年的收入。在朱元璋铁血反腐的大政策背景下,作为户部侍郎的郭桓竟敢以身试法,贪污如此巨额的国家财产,让人感到不可思议。朱元璋如果再不出手,任由事态这么发展下去,后果将变得不堪设想。他于是成立了专案组,不光要查,而且要一查到底。
一查到底,全国省部级官员几乎全部涉案
朱元璋查办案件的方法很简单,那就是一竿子插到底,《大诰》中说“如六部有犯赃罪,必究赃自何而至。若布政司贿于部,则拘布政司至,间斯赃尔自何得,必指于府。府亦拘至,问赃何来,必指于州。州亦拘至,必指于县。县亦拘至,必指于民。至此之际,害民之奸,岂可隐乎?”从哪儿来的贿赂,就查到哪儿。郭桓、王志等京官贪污受贿是祸源所在,地方官吏科敛罪责难逃,粮长们滥收费用更是板上钉钉。至于地方官府浮夸出来的虚假产值,朱元璋也就不再去刨根究底了。而对于这个案子造成的损失,朱元璋派人去各地追赃。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朱元璋在《大诰》里描述了当时各地官员的对策。例如大名府开州州判刘汝霖,明明知道本州官吏罗从礼手中寄存有17000贯赃款,却发了一个通知,要求老百姓各家各户摊派,包赔赃款。由此可以知晓,地方官吏并没有吐出赃款,而是将亏空又再次转嫁到老百姓的头上。
朱元璋极为愤怒,跟着发了一道文:许多地方官员借此机会在全县范围内科敛百姓,等于加征了一道税。收税的总额之中,大约上缴百分之一就足以补偿赃款,其余部分便落入自己的腰包,而原来收藏的赃款自然还是自己的。他要求各地耆民赴京面奏,揭发地方官的犯罪事实,下决心严厉惩处各级官员和牵连案件的富民。
至此,这个案子已经不是郭桓和几个主犯的问题,而是朱元璋要将这个案子的牵连度扩展到什么程度。当时朱元璋的特务网络已经遍及全国,许多官员白天贪污,晚上就被揭发。朱元璋的巨型大网已经撒下,对郭恒同党的追查在全国范围内陆续展开。为了保证除恶务尽,朱元璋走的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使一人漏网”的严酷路线。对于他来说,不见血的权力运行,根本无法保证大明朝的长治久安。
在严格的追查之下,朱元璋很快发现,六部的所有官员几乎都成了郭桓的同犯,当然这个结果也是朱元璋事前应该能够想到的。其中涉案官员包括兵部(国防部)侍郎王志、礼部(礼法)尚书赵瑁、刑部(司法部)尚书王惠迪、工部(建设部)侍郎麦至德等,当时除了上面所列的六部高级官员外,所有侍郎(副部长)以下官员都卷入其中。
每个部除了尚书(部长)一人,侍郎(副部长)两人,所有的办事官员都被杀掉了。当时的部长成了光杆司令,官员们陷入了恐惧之中,见面的第一句话应该就是“你们今天死了几个?”其实到后来这个问题也不用回答,因为一个部里最多只剩下三个人。
最终的结果令所有人都感到震惊,《大诰》中说“天下诸司尽皆赃罪”,帝国权力系统中省部级官员几乎全部涉案。从六部各个副部长往下,到地方各级官吏,牵涉此案而死者,达数万人之多。为了追赃,还牵连到全国各地的粮长富户,遭到抄家破产的不计其数。全国的“中产阶级”基本上都被这个案子逼至绝境。
这种雷霆万钧的双线清洗,成就了朱元璋铁血帝王的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