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广济桥东段,有一座“民不能忘”的牌坊,落款是:“为太守刘浔、分司吴均建”。石坊所以建于桥上,原因是在于表彰他们修复桥墩的功绩。
道光二十二年(1842)七月,潮州遭受特大洪水,广济桥东段石墩圮者六、损者二、坏者一;西段石墩圮者三,木石桥梁,损失殆尽,“二只鉎牛一只溜”。翌年,知府觉罗录喻官绅捐款修缮西段三墩,另造浮船四十二,合原十八梭船共六十艘,直接东岸,勉强维持两岸交通,但“过客皆叹其病涉”。
道光二十七年(1847),河南祥符人刘浔任潮州知府,正议行修复,但不久因升任“南韶连道”道台而离潮。于是,盐运同知、“权郡篆”(即代理潮州知府)的吴均,慨然以修桥为己任。“捐廉(清制,官吏于常俸之外,按职务等级每年另给银钱,称“養廉银”。官员捐出全部或部分养廉银,称“捐廉”)五千金”(光绪《海阳县志》),“全筑者三墩,稍葺者四墩”,在他的带动下,盐商、米行等商界人士特成立“子来局” ① 以主持其馀桥墩修缮事宜,至道光二十九年告竣,因建“民不能忘”坊于桥上以志德(参见《子来局修复广济桥第十一墩记》)。
吴均,字治平,号云帆,浙江钱塘(今杭州)人。嘉庆二十四年(1814)举人,道光十五年(1835)大挑(挑选举人参加三次以上会试不中者,按成绩等级而授官的制度)一等,以知县用,抽签分到广东,历补乳源、潮阳、揭阳、惠来、嘉应诸州县,因政绩卓异,署盐运司运同,道光二十七年(1847)升潮州府知府,咸丰四年(1854)以积劳卒于官。他在广东任职的近廿年间,正是清廷内外交困、为应对鸦片战争、太平天国动乱而左支右绌的时期,而作为县、州、盐运司、府的主管官员,吴均在任期间,的确显示出过人的才干。其政绩可从利民生、治动乱两个方面予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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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六年、十八年、廿一年,吴均先后三次出任潮阳县令。据《清史稿•列传》所载,潮阳滨海,地多碱卤,吴均“乃详考水源,开渠以通溪水,筑堤千百馀丈,由是有淡水溉田,瘠土悉沃。”潮阳民俗多迷信风水,家人死后,如无“风水宝地”营缮“阴宅”(坟墓),往往“停柩不葬”。吴均多方喻之以势、晓之以理,又择地捐筑义塚,民家只要按手续报明官府,即可将亲人入葬。登龙书院院产不丰,吴均拨给官田若干,每年收取田租,以助学生“膏火”(即灯油,助学金一类补贴),使之成为固定的制度。后来他的继任者杨砥柱以虐政扰民,商人罢市抗议,上司速令吴均回任,他了解情况后如实汇报,又采取相应措施,使社会恢复正常秩序。
道光二十四年(1844),吴均由嘉应州知州调任海阳县令,郡城西南三利溪,年久沙泥淤積,吴均到任不久,即捐廉倡修,兴工浚凿,此后城西南方圆数十里田园,遂无旱涝之忧。韩江北堤为潮州一郡保障,因持续大雨,河水暴涨,堤体岌岌可危,护堤工役鉴于险情,皆畏缩不敢近前。吴均带头上堤,就像一根木桩植立于堤顶,指挥督救。在他的鼓舞下,万众奋身抢筑,终于使北堤不致溃决。其后,吴县令发现堤身有一段呈弯曲状,存在被冲激的隐患,又捐俸三千金以事截直加固,郡民因誉称该堤段为“吴公堤”。
郡西北有葫芦山,康熙十三年(1674)潮州总兵刘进忠反清时,尝撤城外居民房屋,在山上筑栅拒守。十七年叛平,总兵马三奇、巡道仇昌祚、知府林杭学以湖山当西北之隘,与郡城成犄角之势,因循刘进忠栅城旧址建为山城。后因年久失修而渐次崩圮。吴均发现该城对捍卫郡城有重要作用,遂筹资兴筑新城一百四十三丈,围西湖山于城内。又培修旧城五百一十五丈,使与新城相连属。数年后吴忠恕起事围攻潮郡,竟不能破,郡人皆称颂他施政卓有远见。
注①子来:意为“像儿子自来一样”。《诗•大雅•灵台》:“经始勿亟,庶民子来。”郑玄笺:“众民各以子成父事而来攻之。”朱熹集传:“民以乐之,如子趋父事,不召自来也。”(曾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