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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实施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 严惩“微腐败” 剑指“监督难”
  • 来源:南方日报
  • 发布日期:2019-01-04

《汕头市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已印发施行。这意味着,汕头基层正风反腐再加速,一场硬仗已经打响。

根据实施方案,此次“三年行动”将重点解决9个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通过“地毯式”起底摸排问题线索,并创新建立“基层监督直通车制度”,剑指基层“监督难”,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这是汕头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纵深的具体实践。汕头将通过三年的不懈努力,严厉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努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让汕头政治生态“山清水秀、天蓝地绿”。

严厉惩治 重点解决9个突出问题

近年来,汕头市持续保持基层正风反腐高压态势,党的十八大以来,截至今年10月,全市共立案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3361件,结案2644件,给予党纪政务(纪)处分2611人,移送司法机关125人,形成强大震慑力。

“尽管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汕头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此次汕头市出台的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要解决的正是仍存在的一些问题。据了解,此次行动将重点解决、突出惩治9个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问题,包括:基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环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行政执法领域“为官不为”等问题、公共服务行业“吃拿卡要”问题、村(社区)“两委”换届中的拉票贿选等问题以及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等。

其中,基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环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均是重中之重。

据统计,今年1至11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97条,立案32件,结案5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4人,责任追究9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接下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等腐败问题,以及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盲目决策、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自今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整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共受理涉黑涉恶线索236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移送检察机关5人,移送公安机关5人。同时,在全市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中开展涉黑涉恶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自查自纠工作。下一步,汕头将进一步加大惩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问题力度,坚决打掉隐藏在党政机关、执法部门的“保护伞”,全力以赴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针对环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汕头将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损害生态环境腐败行为,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广收线索 意见箱设在监控死角

据介绍,汕头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分三个阶段开展:今年7月起全面推进,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严查处、严追究,形成严厉惩治、全面遏制的高压氛围;2019年为重点整治阶段,对问题突出、案件多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镇(街道)和村(社区)进行重点整治,啃掉硬骨头;2020年为深化标本兼治阶段,完善相关制度,推广工作经验,健全基层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如何发现问题线索?根据《方案》,将“地毯式”起底摸排问题线索,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明查暗访,通过专题暗访、入户核查、交叉复核、随机抽查等方式,下沉基层主动摸排问题线索,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针对基层监督难问题,汕头市创新建立“基层监督直通车制度”。通过广泛直联基层干部、驻村干部和公布举报电话、网站、信箱等方式,畅通与基层直接沟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鼓励基层干部、驻村干部和广大党员群众通过各种形式反映问题线索,进一步织密监督网络。建立扶贫驻村工作队直接沟通制度,及时发现扶贫领域尤其是产业帮扶、资金使用、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在线索搜集发现方面,我市设置了政务服务窗口作风问题直接投诉制度。为了充分保护举报者个人隐私,我们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办事大厅设置的意见箱,全部设置在监控死角。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等。”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之所以把意见箱放置于监控死角,就是让真正想提意见建议的人,不会因为监控的存在而瞻前顾后、畏手畏脚。市纪委监委每周都会定期安排人员到意见箱收取邮件。

“我们将充分利用12388举报电话、举报网站、微信、现场接访等手段,广泛收集群众的举报投诉。把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纳入巡察工作内容,着力发现问题。及时受理司法、审计、执法等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归口管理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进行专项登记,分类建立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研判处置、交办督办。”该负责人介绍。

上下联动 突击蹲点暗访与自查自纠并重

日前,汕头市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汕头市潮阳区莲花峰风景区管理处副主任违规赠送礼金。

这正是汕头市纪委监委暗访人员通过现场蹲点暗访查获的相关问题——通过不打招呼、不事先设定路线、不确定时间、不拘泥形式、不干扰对象正常工作开展的“五不”方式,深入机关、基层、办事窗口、高档酒楼、娱乐休闲场所等进行突击蹲点暗访。

汕头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汕头市、区(县)纪检监察机关一直坚持上下联动开展暗访活动。在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之后,化暗访为明查,重点抽查部分单位账务。“对违纪违规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该负责人说。

与此同时,汕头还在全市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中开展涉黑涉恶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自查自纠工作,坚持靠前监督、挺纪在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做出承诺表态——承诺本人从来没有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从来没有直接或间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如有不实,愿接受从严从重处分或处罚。

根据《方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自查出来的涉黑涉恶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分类建立问题线索台账,逐人过筛甄别,对自查自纠对象提供的情况予以核实,对经核实的涉黑涉恶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根据不同情况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对自查出来的涉黑涉恶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可以考虑从轻、减轻处分或从宽处罚;对自查中不如实反映的,一经发现,不管涉及谁、不管有什么背景,都要从严从重予以查办,一查到底,确保除恶务尽。

严肃问责 成效差将被约谈问责

《方案》明确指出,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民生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巡察监督、专项督导检查等方式,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通过“一案双查”等方式,对有问题应发现未发现,或发现后不报告、不查处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

“各级纪委监委需坚持以镇(街道)为基础、区(县)为关键,层层压实基层正风反腐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一把手履行责任的监督制度,完善约谈和述责述廉等制度。”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方案》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每半年要全面梳理一次本地基层正风反腐情况,对正风反腐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下级党委政府、纪委监委或相关职能部门发出书面提醒函,请其说明情况,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及时约谈提醒,情节严重的要严肃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登记基层正风反腐工作约谈提醒情况,并对有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在即将开展的重点整治阶段,汕头将对问题突出、案件多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镇(街道)和村(社区)进行重点整治,啃掉硬骨头。“市、区(县)纪委监委要每年确定一批覆盖9大领域的直查和督办问题线索清单,由审查调查室直查重大复杂、干扰阻力大的基层腐败问题线索,由监督检查室督办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干扰阻力较大的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该负责人介绍。

除此之外,汕头还将结合领导基层蹲点调研等工作,每年挑选若干基层重大复杂问题线索,由委领导包案督查。整合辖区办案资源,对矛盾复杂、反映强烈但问题线索查实率低、正风反腐打不开局面的地区要进行异地交叉或协作办案。市纪委监委将于每年8月底前,对区(县)纪委监委开展直查督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据悉,三年行动结束后,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网络评议、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对各区(县)开展正风反腐行动取得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价,对成效好的进行表扬,对成效差的进行约谈和问责。

“通过3年不懈努力,力争实现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全面遏制,农村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水准明显提升,陈规陋习得到有效破除,农村政治生态更加清朗,人民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党的执政基础更加巩固。”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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