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江门市委批准,江门市纪委监委对江门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莫劲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莫劲锋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法规;贪婪无度,政商勾连,将权力作为敛财纳贿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推进项目审批、协调解决纠纷、承揽业务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莫劲锋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组织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门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江门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莫劲锋开除党籍处分;由江门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