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进一步严肃国家教育考试纪律,加强考风建设,中共江门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联合中共江门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的通知》,提出9条具体意见,切实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和严肃性。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切实负起严肃考风考纪工作的主体责任,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一方面要明确加强考务人员管理,考务人员应遵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明确监考职责,严肃考场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舞弊,确保考试公平;另一方面要加强学生诚信教育,把考风考纪教育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密切结合,组织学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习,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该纪检监察组还将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在考试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对考务人员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一旦发现,严肃查处,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