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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深化巡察成果运用 打通电价红利传导“最后一公里”
  • 来源:江门廉政网
  • 发布日期:2022-04-21

“巡察组的同志,南方电网的广告里说电费有优惠政策,但是我们这里电费一直都没有降啊。” 2019年8月,在九届蓬江区委第六轮巡察某街道时,有个体商户反映情况,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

接连几天,巡查组走访多个商户和企业了解情况,发现自2018年开始,一般工商业电价已经连降三年,但有关经联社不执行国家有关降费政策,长期保持同一个电价收费标准收缴电费,属地商户和企业怨声载道。巡察组随即向当地街道办、供电所等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情况,调阅相关资料,仔细分析和研判,发现该经联社还存在涉嫌利用电费收入滥发奖金的问题。巡查组迅速向区纪委监委移交相关问题线索。

经查,该街道个别经联社为提高“两委”班子奖金核算基数,拒不执行《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国家降费政策,从2011年开始将电费从1.05元/度升到1.22元/度,损害企业利益。2018年该经联社从全年电费收入结余中提取资金向两委班子成员发放奖金。该经联社党支部书记、社长对违规多发奖金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5月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020年8月,区委巡察组又发现某镇个别经联社以0.9元/度的价格向属地五金批发市场115家商户收取电费,电价明显高于国家规定,存在转供电违规收费问题。

同类型问题连续出现,引起了区委巡察机构的关注。区委巡察办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调研,发现国家电价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比较普遍。2021年1月底,区委巡察整改督导组对巡察整改情况开展督导验收工作,对国家电价优惠政策落实问题紧抓不放,持续跟踪督办,推动相关经联社按规定将二级电费全部进行调整,惠及该街道1965家企业;以整治经联社转供电违规收费问题为契机,督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认真落实“六保”任务,对辖区内转供电单位的基本情况进一步核查核实,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推动转供电主体切实开展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定价向终端客户收取电费,全力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截至目前,区委巡查机构督促推动相关经联社将多收的电费316.6万元全部退还商户,真正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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