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充当非法采砂“保护伞” 典型案例
  • 来源:江门廉政网
  • 发布日期:2020-06-16

一、恩平市大槐镇佛良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主任梁新陈充当非法采砂团伙“保护伞”问题。经查,2017年至2018年,梁新陈帮助梁某埠非法采砂团伙与辖区内村民沟通,协调解决因砂场采砂、运砂及超范围采砂毁坏农田产生的相关纠纷,使该团伙顺利在倒流河牛肚坦渡槽下游500米至佛岭桥上游1500米范围内非法开采河沙。梁新陈分别于2017年中秋节前和2018年春节前收受梁某埠所送好处费共1500元及价值400元的红酒、价值200元的香烟。2019年12月,梁新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恩平市那吉镇大莲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木水充当非法采砂团伙“保护伞”问题。经查,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期间,社会人员龚某操在那吉河那朗水陂上游500米至石湾角村断面范围内非法采砂,张木水帮助龚某操非法采砂团伙与辖区内村民沟通,协调解决砂场采砂、运砂和超范围采砂毁坏农田等相关纠纷,为该非法采砂团伙充当“保护伞”,张木水于2018年春节前收受龚某操所送好处费3000元。2019年11月,张木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恩平市圣堂镇龙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梁荣光充当非法采砂团伙“保护伞”问题。经查,2017年底至2018年5月期间,社会人员梁某埠在没有取得相关采砂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在君堂镇获笃朗与龙塘村委会交界的河段非法开采河砂。梁荣光明知梁某埠无证采砂,仍于2018年初帮助梁某埠与辖区内村民沟通,协调解决因运输河砂损坏龙塘村牌对面道路引起的纠纷。梁荣光于2018年9月收受梁某埠所送的好处费5000元。2019年11月,梁荣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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