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 来源:江门廉政网
  • 发布日期:2019-08-29

一、广海镇靖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瓒维等两人在审核五保户资格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问题。2008年11月26日经村小组长反映伍某的家庭困难情况后, 陈瓒维等两人未进一步核查伍某的家庭情况,致使不符合五保供养资格的伍某享受五保供养待遇长达90个月,造成国家经济损失49283元。2018年12月,陈瓒维等2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海宴镇海宴华侨农场五丰村委会副主任杨美玲在更新低保户信息工作中不务实的问题。海宴镇海宴华侨农场五丰村低保户朱某于2016年11月18日死亡,五丰村委会副主任杨美玲没有及时将该情况上报镇社事办,导致低保对象亲属继续领取低保金2130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2019年1月,杨美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赤溪镇长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叶永宽等两人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把关不严、流于形式的问题。长安村委会在调查彭某危房改造申请资料时不认真不仔细,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危房改造补助条件的彭某通过审批、验收,并获得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3万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2018年7月,叶永宽等两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台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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