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风反腐,党中央要求一以贯之,彰显反腐倡廉坚定决心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定不移开展反腐败斗争,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坚强保证。党中央高度重视大数据在正风反腐中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用科技手段加强监督,为做好相关工作指明了方向。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制定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构建全流程、全要素的数字纪检监察体系;三次全会要求深化数据开发利用,推动数字技术深度融入各项业务;四次全会明确以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风反腐,党中央要求一以贯之,彰显反腐倡廉坚定决心。
大数据赋能正风反腐的重要意义
(一)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客观要求。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任务仍然艰巨繁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反腐败进入深水区,腐败行为更隐蔽、手段翻新变异。部分腐败分子利用虚拟货币、境外账户等现代金融工具,或通过“白手套”代持、“影子公司”交易、期权兑现、数字货币转账以及国内办事、国外收钱的跨境腐败等隐蔽手段,使腐败链条更为复杂,增加查处难度,给反腐败工作带来新挑战。而大数据能有效打破部门信息壁垒,整合各类数据资源,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监测网络,精准识别腐败线索,梳理涉案人员关键信息,增强办案时效性与穿透力,拓展反腐败工作的深度与广度。
(二)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手段。一体推进“三不腐”,离不开大数据技术深度赋能,其在助力办案的同时,更加强化腐败预防与廉洁教育,为构建长效机制提供支撑保障。在深化“不能腐”方面,大数据能采集分析权力运行各环节数据,排查制度漏洞和监管盲区,为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权力约束提供数据支撑。在巩固“不想腐”方面,大数据可助力开展正反面教育,搭建正面教育资源库,以典型事迹强化正向引导;建立典型案例数据库,剖析腐败案例为警示教育提供素材,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
(三)助力“三化”建设提质增效。大数据对纪检监察工作“三化”建设的赋能作用愈发显著。在规范化建设方面,大数据可实现数据全链条追溯、监督全程留痕与执纪标准量化,依托智能文书系统规范文书格式,建立类案检索数据库匹配定性量纪标准,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切实防范同案不同处、同罪不同罚情形。在法治化建设方面,推动党纪法规数字化转化与应用,通过智能法规数据库、动态解读平台及辅助办案系统实现法规精准落地,同时以大数据实时监控监督执纪关键环节,确保依法依规履职。在正规化建设方面,大数据技术赋能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提升,优化干部监管模式,通过精准培训、动态考核等方式全面提升队伍专业化、正规化水平。通过大数据赋能将纪检监察干部从繁杂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聚焦核心任务,助力反腐败“去存量、遏增量”。
大数据赋能正风反腐的基本原则
(一)政治性原则。大数据赋能正风反腐绝非单纯的技术应用,必须坚守政治性原则。要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将政治标准贯穿工作各环节,确保反腐败政治方向,服务党和国家大局。若脱离政治引领,大数据监督易遭受外部势力渗透破坏,不仅会导致监督失效,更会危及反腐败工作大局与国家政治安全。在实践中,大数据分析需立足党和国家政治目标与战略布局,深挖数据异常背后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通过优化分析模型精准识别危害党的政治建设的行为,助力案件查办和日常监督;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及时有效清除政治隐患、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时代性原则。当前,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大数据技术可同步处理多类型数据,从看似无关的信息中挖掘潜在关联与规律,精准发现线索。国际上,多国已积极运用科技手段赋能反腐实践,如美国通过《2015年欺诈减少与数据分析法案》,推动联邦机构运用数据分析技术识别、防范金融欺诈与腐败风险;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引入数字化系统,实现腐败举报集中管理、案件物品数字化及官员绩效监控。国内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也在积极探索,如某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借助AI大模型平台,智能抓取辖区近三年17万余条民意速办工单,智能提取1457条苗头性问题清单,经人工研判筛选出84条涉嫌违纪违法线索,最终核实问题线索21条、立案11宗11人,显著提升了线索发现的精准度与工作效能。
(三)合法性原则。大数据赋能正风反腐,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与纪检监察工作纪律,明确数据使用权责与责任边界,确保数据采集、存储、分析、使用各环节合法合规。在数据采集阶段,要明确数据来源合法性,不侵犯公民隐私,确保大数据线索转化为法定证据时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要构建严谨的数据调用审批流程,保证操作有依据、可追溯。此外,需采取周全严密的安全保密举措,严防数据被非法窃取、恶意篡改或违规泄露。
(四)协同性原则。反腐败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需要打破部门与层级壁垒,搭建统一的数据管理平台,整合分散的监督数据资源以实现共享互通。同时,要深度融合反腐败协调机制与大数据技术平台,形成协同体系,实现信息共享与实时沟通,提升协同效率。
(五)差异性原则。大数据助力正风反腐,科研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需各有侧重、协同互补。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执纪实务,确保数据真实、分析精准,为办案提供坚实依据;科研机构侧重理论创新、模型设计与算法优化,揭示腐败规律、构建预警模型,为廉政风险预防与制度优化提供支持。此外,中央与地方也应各有侧重。中央层面,立足全国统筹,完善制度规定;地方则应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开展工作,避免重复建设。建议在现有工作基础上,上级机关进一步加大统筹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落实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规划要求,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大数据赋能正风反腐的实践探索
一是探索交叉学科背景下的数字纪检监察建设路径。在数字化时代,构建智慧监督系统成为提升监督效能、强化全过程监督的必然选择,这一实践需要前沿学术探索的支撑。2022年,纪检监察学正式成为一级学科,随着理论成果不断产出,纪检监察知识体系的科学化、体系化、学理化不断增强。目前,诸多高校都结合本校特色和优势建设纪检监察学科,数字纪检监察的相关理论研究也逐渐深化。纪检监察学作为一门和实务工作密切关联的交叉学科,特别是结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数字纪检监察工作的具体要求,理工类高校更应参与到学科建设中,发挥作用。南科大纪检监察研究院依托本校计算机、数学等优势学科,联合纪检监察机关一线人员,围绕大数据与AI监督、监督模型构建与应用等开展系列探索。研究院设立了大数据与AI监督实验室,团队成员涵盖纪检监察专业人员及学校AI、计算机、统计与数据科学等专业人才,明确发展方向,为理工科院校特色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助力科技反腐积极探路。
二是构建智慧监督系统。早在20年前,深圳市相关监督机构就率先探索智能化监督,推出行政许可电子监督系统。该系统集预警纠错、事中监督、综合评价等功能于一体,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南科大相关团队也曾负责反腐败全国性研发计划专项课题。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南科大纪检监察研究院融合最新大数据技术推动成果转化运用,尤其是针对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构建“AI+大数据”赋能的串通投标案例采集、分析及动态建模系统,通过智能采集与深度分析打造动态预警模块,推进主动防控、精准预警。同时,探索建设重点领域监督系统,将“631”模式自主招生等重点工作全过程数据化存储,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全覆盖监督、数据比对核查及反馈分类处理,提升监督精准性。
三是搭建多功能智能辅助平台。创新工作手段与模式,将大数据与前沿AI模型深度融入纪检监察体系,打造契合基层实际的多功能智能辅助平台。南科大纪检监察研究院与地方纪检监察机构合作,采用“开源模型+本地部署”模式,开发出涵盖学习、教育等多个功能模块的AI辅助平台。在学习板块,为用户打造专属“个人廉诚书房”,配备智能AI助手;在教育板块则开展正反面教育,通过展示幸福人生等案例强化正向引导,以反面警示案例警醒众人。
四是拓宽监督服务渠道。利用大数据技术突破时空限制,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南科大围绕提升校园监督服务质效,构建“廉速递”校园扫码监督服务系统,常态化面向全校师生收集廉洁建设与履职作风问题。借助AI辅助识别,对问题智能分类分级、精准分流并闭环反馈,搭建起师生与监督执纪部门、职能部门之间的数字化沟通桥梁,推动校园监督服务实现数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