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4个巡察组分别向11个单位的党组织反馈了十三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和市纪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分别带队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传导工作压力。现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摘要登载如下:
市委编办党支部 政治站位不够高,政治学习主动性不够,存在经验主义思想,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在化解机构编制工作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方面办法举措不多,对如何用足用活现有编制资源思路不够开阔,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谨,个别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建与业务结合不紧,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未能严格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机制不健全,干部队伍活力不足,干部选拔任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出国(境)证照管理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谋划不够,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认识不到位,抓廉政教育力度不足,对苗头性问题发现不及时,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不到位。公务接待、财务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和处置不及时。
市委老干部局党支部 政治意识不够强,不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决策机制不健全,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欠缺。党建工作基本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制度建设不完善,个别制度照抄照搬、错漏较多,违规开展评比表彰活动,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因私出国(境)管理存在漏洞,对公职人员因私赴台把关不严,干部休假审批把关不严,个别人员未经审批擅自休假、擅自调休和补休,管理松散。监督执纪“宽松软”,财务岗位的风险防控和人员监管机制不健全,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内控监管机制缺失,存在廉政风险。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老干部大学、企管中心资金管理混乱,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出的财务管理问题整改不到位。
市委党校机关党委 党校姓党特征不鲜明,校园文化“党味”不浓,缺乏党校特色,抓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性不强、研判不足,教学教研改革力度不大,对“用学术讲政治”的要求理解不深、措施不力,教研咨一体化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不扎实,校委会较少研究党建工作,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不紧密,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组织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基层党组织活力不足、凝聚力不强,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党费收缴和使用不规范,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不力,高层次人才少,教师科研学术能力整体较弱,缺乏新进教师培养规划,干部出国(境)管理不严格,科级及以下干部在社团和企业兼职的管理制度缺失。校委班子对党建主体责任认识不深、重视不够,执纪监督不严格,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仍有漏洞。工程招标、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有漏洞。
市公安局党委 政治站位不高,思想政治建设抓得不紧,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对意识形态阵地管控不力,舆情监控不到位、应对不及时。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党内谈心谈话走过场,选人用人问题较多,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个别民警未经审批擅自变更因私出国(境)目的地,辅警、合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漏洞较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很少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全会精神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干部队伍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少数党员干部在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手、不收敛,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问题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不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时有发生。重点领域监管缺失,廉政风险突出。
市民政局党组 领导核心作用不强,思想政治建设虚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有差距,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不到位。党组自身建设有待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疲软被动。党的建设缺失,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现象明显,执行党建工作制度走过场,党费收缴使用不规范;发展党员档案资料存在事后补办现象,部分党支部会议记录造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薄弱;干部管理不严格,出国(境)管理制度不健全,干部档案审核流于形式。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弱化,存在“好人主义”,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不到位,执纪监督不力。下属事业单位管理不严,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较多,个别下属单位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管理、公务接待、专项资金监管、财务管理、工程招投标等方面存在漏洞。
市国资委党委 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班子自身建设长期滞后,履行出资人职责不清晰,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办法不多,盘活闲置国有资产乏力,国有企业资产盘亏严重,对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思路不广、拼劲不足,重点工作进展迟缓。党建责任压得不紧不实,对党组织换届选举候选人把关不严,组织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不正常,发展党员不规范,干部队伍建设薄弱,人才流失严重,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储备匮乏,干部队伍存在“近亲繁殖”现象。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廉洁风险防控不严,管党治党工作压力层层递减,部分二、三级企业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盲区。国有资产监管缺位,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本运营等领域廉洁风险点研判不足,缺乏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执纪问责不力,对国资系统发生的违纪案件没有开展警示教育。
江门市广播电视台党委 党的领导弱化,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政治家办台”意识偏弱,党管媒体落实不到位,融媒体发展思路不清,应对新媒体冲击的前瞻性不足,破解经营困难局面办法少,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舆论导向存在偏差,电视节目事故时有发生。党的建设缺失,党委会极少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没有党建工作机构,没有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党建工作薄弱,用人机制不合理,骨干人才流失严重,选人用人存在亲亲疏疏现象,干部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对员工在外兼职管理不严,出国(境)证照管理不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专项资金核算、财务审批不严,对关联公司财务缺乏有效监督,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广告经营、节目采购、工程设备招投标、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方面存在廉政风险。
市滨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 党的领导弱化,议事决策机制有偏差,议事规则不完善,部分重大事项决策不严肃,企业转型升级劲头不足,公司党委发展思路不清晰,市场化经营能力弱、项目效益低,对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推进不力,重点项目进展缓慢,部分资产长期闲置。党的建设缺失,公司党委极少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前任党委书记长期缺席组织生活,发展党员不规范,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属下企业高学历、高层次人才比例低,专业人才外流严重。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对属下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监管缺失,监督执纪问责软弱无力,日常监督措施落实不到位。工程投资领域缺乏监管,廉洁风险大。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公司本部及属下企业“四风”问题突出,公款吃喝,巧立名目发放津补贴。
市企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 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有差距,驾驭市场经济能力不强,开拓创新本领不足,未能将党的领导真正内嵌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当中,国有资产运营效益不高,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法匮乏,资产收益甚微,对外投资收益率低,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的办法不多。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党建意识欠缺,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停留在纸上,组织生活敷衍了事,“三会一课”变形走样,选人用人工作不严谨,个别干部学历、党员身份存疑,出国(境)管理不严格,个别干部未经批准私自出国。廉洁风险防控不到位,主体责任缺位,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落实,监督责任虚化,公司纪委“三转”滞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公务接待问题突出,公款吃喝严重,违规发放津补贴。财务管理存在漏洞,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江海区人民法院党组 政治站位不高,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对市委巡察工作重视不足、配合不够,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不健全,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同配合不够、成效不明显,不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党的建设缺失,未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支部设置不科学,党员组织关系频繁调整,长期忽视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不规范,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干部考评机制不完善,出国(境)管理不严,证照管理松懈,个别人员违规出国(境),干部档案审核流于形式。“两个责任”缺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对部分干警违纪违规问题处理不及时,对法官、干警亲属担任代理律师监管不到位。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较为突出。审判管理和监督、执行等方面问题较多,案件质量把关不严。财务、基建工程管理混乱,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鹤山市人民法院党组 政治意识淡薄,贯彻党组工作条例不到位,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走过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认识不到位,主动接受鹤山市委领导意识不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党建工作虚化弱化,党支部设置不严肃,党支部更名、撤并和党员组织关系调整频繁,党费收缴、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规范,“三会一课”走过场,干部考察、档案审核工作不认真、程序不规范,选人用人问题突出,干部监管缺失,出国(境)管理问题较多,部分干部违反任职回避规定。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不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刻意回避,调查避重就轻,执纪问责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多,“四风”问题禁而不绝,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不规范,外出培训管理漏洞多,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虚假整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突出。聚焦审判主业有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