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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廉政教育中心公开选聘职员公告
  • 来源:江门廉政网
  • 发布日期:2018-02-07

  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经市纪委、监委同意,江门市廉政教育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面向江门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公开选聘主任或副主任(管理七/八级)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江门市廉政教育中心主任或副主任(管理七/八级岗位)1名。

  二、选聘岗位及职责

  (一)承担廉政教育中心的日常管理;

  (二)负责聘用人员的培训、使用和管理;

  (三)承担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选聘对象范围

  江门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在编在职管理岗位人员。

  四、应聘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二)事业心强,有责任担当,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业务能力;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年龄45岁至55岁之间(即1963年1月1日至197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四)具备干部身份,大专学历,专业不限;

  (五)现聘管理岗位七级或八级,且在现岗位工作3年或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期为2018年2月28日);

  (六)长期居住地为江门市蓬江区或者江海区;

  (七)能适应随时值班或加班;

  (八)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

  五、应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8年2月8日至13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应聘者须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到江门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地址: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市政府大院1号楼5楼1523室)提交以下资料,办理现场报名:

  1.填妥的《江门市廉政教育中心公开选聘职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须正反两面打印)。请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江门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邮箱(3273766@163.com),并电话告知(联系人:卢生,0750-3273739)。

  2.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

  4.学历证书,如学历证书缺失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在管理岗位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6.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二)报名要求

  应聘者要诚信报名,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

  (三)资格审核

  市纪委、监委在现场报名期间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将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应聘者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面试

  公开选聘采取面试形式进行,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会同市人事考试院组织实施,所有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纳入考察和聘用范围。面试时间、地点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七、考察

  面试成绩合格且排名第一的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流程、纪律、项目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九、资格复查及聘用

  考察、体检工作完成后,经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同意聘用的人员,将按规定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员与雇员管理科,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及签订聘用合同。

   

中共江门市纪委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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