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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监督官员谁在监督廉署?
  • 来源:南方都市报
  • 发布日期:201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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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看无线、亚视的广东人,对香港的一些公益广告印象深刻。比如警察拿小贩苹果那个,结尾是“香港,胜在有ICAC”。大意是说,香港社会的廉洁正是依靠廉政公署。廉政公署监督港府,那谁来监督廉政公署呢?

  廉政公署40年来,打击贪腐成绩斐然,但廉署人员被查,前廉政专员汤显明并非个案。1999年,助理调查主任刘伟添被法院裁定妨碍司法公正和发假誓,成为廉署成立以来首宗人员被判处入狱的案件;2012年,廉署3名调查人员被裁定妨碍司法公正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成立,其中总调查主任曹永年被裁定罪名成立,成为廉政公署成立以来被定罪的最高级人员。

  “其身正,不令而从,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回顾廉政公署40年历史,维护香港社会对廉署的信誉与形象,廉署刚正不阿、秉公执法的作风,正是港人愿意前往廉署举报贪污的信心所在。面对廉署调查员,甚至廉政专员被查被定罪,港府的自纠机制再度运作生效,而这正是香港引以为傲的价值所在。

  廉署曾有辉煌的过去,让社会更加廉洁,但随着近年香港贪污案愈来愈少,反而让廉署感受生存压力,每宗案件都希望赢,调查手法不断踩线。

  多吃几十元廉署一哥首被查

  “近日涉及前廉政专员的风波,确实对廉署在市民心目中极度崇高的声誉受到冲击。庆幸廉署人员上下一心,积极面对挑战,经过连番改革,内部管治已恢复良好。”2月15日,香港廉政公署成立40周年酒会,廉政专员白韫六致辞说。面对前任专员汤显明酬酢风波对廉署形象的打击,作为廉署最高负责人,白韫六无法回避。

  黄世照,现任副廉政专员,在这个40岁大的部门里已工作了37年。他直言,1977年警廉冲突,是廉署40年来执法上的最大危机,而廉署形象上的最大危机,肯定是汤显明酬酢风波。“警廉冲突是廉署外部事件,但汤显明风波是内部问题,反贪机构首长的诚信被挑战,难免会对机构有负面影响。”

  引发香港社会高度关注,港府审计署审查,港府成立专责调查委员会跟进,立法会传召前专员出席公开聆讯,这一切在廉署历史乃至香港历史上,都是史无前例,对廉署而言更是巨大的负面打击。

  汤显明酬酢风波,源自去年4月香港审计署的审计曝光。去年4月17日,香港审计署公布审计报告,揭发廉政公署两次宴会的开支超过一般规定,其中一餐每人开支达1045元(港元,下同)。

  按照廉署对于应酬开支的规定,包括公务酬酢如事先获得批准,人员可获付还开支。除非廉政专员另有批准,否则每人的开支,包括食物、饮品及小费,上限为午餐350元,晚餐450元。

  而审计署揭发的第一餐,时任廉政专员的汤显明与10名廉署人员宴请13名来宾,共进晚餐人均费用达431元。此数虽不超过450元的上限,但原来该晚有甜品和6瓶餐酒,人均开支92元,实际人均开支合共523元,但廉署把晚餐和甜品“分拆”两餐来申报酬酢开销,并以“宣传费用”名目申报餐酒开支。第二餐,廉署以“宣传费用”为名,以人均1045元的费用宴请110名来宾。

  审计署一经曝光,廉署成为众矢之的,事发时出任廉政专员的汤显明瞬间处于风口浪尖。但媒体并未就此罢休。据香港媒体报道,廉署超额宴请的费用并不止于此。廉政公署于2010年11月在湾仔五星级君悦酒店公务宴请,人均消费1100元,时任廉政专员汤显明出席这次宴会,并透露席间有超过20支中外名酒款客,包括茅台及X O,这批名酒是廉署方面自备。廉署承认,这是廉署一哥汤显明在任内“自己批准自己”。

  港府、立法会纠错机制运行

  廉署作为颁授廉洁大门的守门人,此刻自己身陷酬酢超标的漩涡,而祸首源自廉署首长廉政专员,这让香港社会再度震惊。

  港府、立法会的纠错机制随即运转,民意不会姑息政府公职人员浪费公帑的行径,即使嫌疑人是廉政公署及其首长。

  在审计署审计报告公布一月后,去年5月14日,因为前廉政专员汤显明被指滥用公帑、公款吃喝超标、向宾客赠送超额礼物,引发市民向廉署投诉,香港律政司即时宣布,有足够理据就涉嫌触犯《防止贿赂条例》“公职人员行为不检”罪进行刑事调查,案件将由现任廉政专员直接领导专责调查小组展开。

  但纠错的行动并未停止。同年5月,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宣布成立廉政公署公务酬酢、馈赠及外访规管制度和程序独立检讨委员会,展开历时4个月调查,公布63页报告指出汤显明任内问题。

  立法会政府账目委员会传召汤显明出席公开聆讯,议员与汤显明现场对质,通过电子传媒向700万港人直播,立法会账委会更在最终报告内,“痛斥”廉政公署于上一任廉政专员汤显明在任期间在处理公务酬酢、离港外访及馈赠方面的不足之处及违规情况,指出汤显明难辞其咎,并予以谴责。账委会还特别对汤显明任内,所设或出席的许多公务酬酢均以茅台酒款客或饮用茅台酒,表示“震惊和强烈不满,并认为不可接受”。

  急于立新功调查手法却越界

  除了廉署前首长的风波,廉署调查员的违规越界调查,同样是近年廉署被质疑的另一方面。争议源于香港回归后,社会十分廉洁,对廉政公署造成了生存压力,其作风及调查手法愈见越界,屡受非议。

  就在2012年,廉政公署三名调查员涉教唆特赦证人在证券造巿案作假口供,被裁定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成,其中两名被告更被裁定妨碍司法公正罪成。首被告廉署总调查主任曹永年,与下属被判入狱两年半,其中一被告公职人员作不当行为罪被判监18个月。曹永年也成为历来被定罪的最高级廉署人员。

  案情指出,3名调查员在调查香港首宗窝轮造巿案,涉嫌教唆污点证人张青浩作供,证人暗中录音了他们6次的会面对话,并且于出席法庭接受审讯首天临时拒绝作供,随即被廉政公署剔除在特赦名单之上,并且控告其4项串谋诈骗罪,审理期间,张青浩的代表律师交出上述的录音,并且示意申请终止聆讯。警方则派出大量警员到廉署总部搜证。最终三名廉署调查员被裁定罪名成立。

  前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成员张文光指出,廉署近年为急于求成让疑犯入罪,行事的确“过火”,破坏司法程序的公义。“印象中,廉署的查案手法愈来愈过火,廉署的责任是追求公义,不应为急于求成,为让疑犯入罪而牺牲程序上的公义,廉署应作出内部检讨。”

  曹永年被定罪并非个案。1999年,廉署助理调查主任刘伟添调查建筑外墙工程贪污案时,被疑犯偷录一段诱使及威吓他招认的对话,刘伟添在庭上被盘问时,辩方播出录音,证实刘作假口供,2003年被判监9个月,成为首名因查案而入狱的廉署调查员。

  曾任职廉署高级调查主任的律师林炳昌,2004年因接办先科国际做市案被廉署以串谋妨碍司法公正控罪拘捕,上诉6年才被终审庭裁定清白。林炳昌指出,廉署曾有辉煌的过去,让社会更加廉洁,但随着近年香港贪污案愈来愈少,反而让廉署感受生存压力,每宗案件都希望赢,调查手法不断踩线。熟悉廉署办案手法的林炳昌表示,暗示、引导证人作口供其实已是踩界,一旦证人私下录音,将成为扳倒廉署的铁证。

  廉署被赋予强大的权力武器,打击贪污,因此调查员运用这种权力,须有严格操守,否则一旦滥用,必定遭受惩罚。

  8大机制监督廉署防止犯错

  按照目前廉署的监督与制衡机制,廉署首先要向特首和行政会议负责,提交工作报告;而立法会有权赋予或撤销廉政公署的权力,并要求廉政专员出席立法会会议,解答有关廉政公署的政策及经费的问题。

  在司法领域,廉署展开调查后,检控与否属于律政司司长的权力。调查和检控权分立,可以确保不会单以廉政公署的判断而作检控决定,防止滥权。

  自廉署成立以来,内部便设有调查及监察单位,名为L组。廉政公署人员如被指称涉及贪污或相关的刑事罪行,L组会进行调查。有关廉政公署人员的所有刑事投诉,不论是否涉及贪污指控,均须知会律政司司长,由他决定应否由廉政公署或其它执法机构调查。廉政公署必须就所有调查结果向律政司司长及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提交报告。

  同时,行政长官委任社会贤达,组成四个咨询委员会,监察廉政公署各方面的工作,而委员会的主席均非政府官员,杜绝官官相护。

  此外,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独立运作于廉署,监察及复检所有涉及对廉政公署及廉政公署人员的投诉。任何市民如对廉署人员的行为或廉署的运作程序有任何不满,均可以向委员会投诉。最后,来自传媒的监督,让一切问题暴露在公众眼前,让舆论压力声讨公权力的不当行使,这就保证了香港廉洁在法治和言论自由的监督下,获得最大保障。

  还有一条防线,就是司法监督。香港司法独立可确保廉政公署不会越轨。在司法监督下,廉政公署行使某些权力前,必须事先获得法庭的准许。同时,廉政公署会谨慎研究法官就调查工作所提出的意见或批评,并检讨执法程序,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廉洁是香港一个非常重要的核心价值,而肃贪倡廉对香港整体社会的发展极为重要。”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在立法会检讨汤显明酬酢风波时就承认,除了廉署已采取的跟进行动外,行政长官在去年已指示公务员事务局及行政署参考独立委员会的报告,检视政府内部有关公务酬酢、馈赠及外访的指引,以确保政府人员的行为操守更符合公众期望。

  无论是廉署首长宴请违规,还是廉署调查员取证越界,只有健全的监督机制,才能让廉署重回正轨,挽回公信。现任廉政专员白韫六日前接受传媒访问时就表示,汤显明风波是廉署40年来从未遇过的挑战,廉署的同事因此受到一些冷言冷语的对待。

  “廉署人员士气初期受到影响,但目前廉署已回复良好士气。去年廉署职员流失率4.8%,是十年来最低,检控贪腐个案数字比2012年高,定罪率维持在80%。”白韫六表示,香港市民已经对廉署恢复信心。而港府的纠错机制,此刻已初见成效。

  专家说法

  周少来(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研究员)

  不能抗腐蚀再好的剑也是废铁

  什么样的剑才是一把好剑?首先自然是锋利、削铁如泥,其次要能抗腐蚀,否则再好的剑也变成废铁。在诸多专家看来,反贪机构的成功法宝也主要是这两样:高度的独立性和集中的权力,以及针对自身集权的监督和制衡。香港廉政公署前“一哥”汤显明陷入酬酢风波,使廉署形象遭受打击。但在专家看来,香港廉署完善的内外监督机制,可确保其反贪威力。

  翻开香港廉署的官网,专门有栏目介绍廉署的“监察和制衡”。“香港廉政公署,独立的机构、集中的权力和严密的制度,是其能够根本遏制腐败和保证香港社会清廉的法宝。但廉政公署的权力并不是不受制约的,廉署外部设立了4个独立的咨询委员会和1个投诉委员会,由行政长官委任,成员来自社会各界,对廉署的各项工作和行为进行严格监督,保证了反贪制度体系的制度完整和权力的公正行使。”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研究员周少来说,香港廉署的内部和外部都有完整的制度链条,一环扣一环,以制度之环直指腐败之链,所以能够成功。

  郑永年(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内部构成少一点”“外部分权多一点”

  与周少来的观点一致,中国问题专家,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郑永年也认为,香港廉署与新加坡的贪污调查局其实有共通之处,那就是高度的独立性和强大的权力,以及对于反贪机构本身的监督。“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现在最棘手的问题,是反腐败的自己先腐败了。所以说反贪机构的公开与透明非常重要。”

  郑永年的建议,是“内部构成少一点”,使反腐的权力高度集中,“外部分权多一点”,把部分权力让渡给社会机构与新闻媒体,全社会形成监管合力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香港的媒体就很厉害,那也是很重要的外部监督力量。”从汤显明酬酢风波中就可看出,虽然问题最初由香港审计署揭发,但传媒没有就此罢休,而是穷追猛打,在很短时间内,揭发越来越多问题,成为“纠错机制”中重要一环。

  “廉洁是香港一个非常重要的核心价值,而肃贪倡廉对香港整体社会的发展极为重要。”

  ———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

  廉署的责任是追求公义,不应为急于求成,为让疑犯入罪而牺牲程序上的公义,廉署应作出内部检讨。

  ———前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成员张文光

  统筹 南都记者 庄树雄

  采写 南都记者 康殷

  摄影 南都记者 胡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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