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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留置第一案:力争达到四个满意
  • 来源:南方杂志
  • 发布日期:2018-05-30

2018年3月2日,正是家家团聚的元宵节。

惠州市大亚湾区公安局巡警大队二中队原指导员郭峻铭受到监委留置。在留置点办案人员与郭峻铭一样,都无法回家过节。

“我想念我的家人,每天都在做噩梦。”郭峻铭给负责审查此案的惠州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以下简称“五室”)相关负责人写的一封感谢信中这样写道,“我知道办案人员为我的事情付出很多,他们也是职责所在,我心里没有一点记恨,有的只有发自内心的感动和感激。”

数月前,惠州市纪委监委接到了从市公安局移交来的郭峻铭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惠州市监委就此问题线索立即展开初核,确认部分违法事实。2月24日,惠州市监委对郭峻铭采取留置措施。

郭峻铭案作为惠州市监委成立后的首例留置案,在高质高效结办案件的同时,成功教育感化被审查对象郭峻铭,实现了纪法衔接,充分释放了监委的治理效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守规矩,雷霆办案

五室主任谢东告诉《南方》杂志记者,这次留置办案紧扣新颁布的监察法和广东省纪委下发的办案工作指引,将党纪和法律的刚柔面融合到案件之中。在对郭峻铭采取留置措施后的24小时内,以《留置通知书》的形式分别告知其家属和所在单位,充分保障被留置人员的合法权利。

“留置后,我们首先让郭峻铭学习党章,抄写党章,对照党章进行自我检讨,并安排其面对党旗宣誓,重温入党誓词。”负责办案的五室副主任关瑞华介绍,在谈话过程中,办案人员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人生价值取向、成长环境、家庭亲情关系等方面劝导,说法析理,“讲明只有配合才有出路”。

2月24日,惠州市监委对郭峻铭采取留置措施。调查发现,郭峻铭任惠州市大亚湾区公安局巡警大队二中队指导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赌博犯罪团伙通风报信,帮助赌博犯罪团伙逃避公安机关打击,收受赌场老板136万元的贿赂,涉嫌严重违法并触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具备移送司法机关的法定条件。4月18日,郭峻铭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按照规定,留置时间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被审查对象郭峻铭具有反侦查能力,监委的办案难度颇大,办案人员更是在和时间赛跑。“每一步我们都走得很小心,节假日也在办案,终于在两个月内办结了这起案件。”监委工作人员说。

详笔录,纪法衔接

以往,由于衔接脱节等问题,纪委办案可运用的方法较少。现在,广东省在监察体制改革后,出台了相关的办案工作指引,确保每一份监委的笔录都符合法律规定,在与检察院、法院移送调查文件的时候,可以避免大量的重复性文字工作。

“我们办案的提审文件必须经过监委工作人员签名,每到一个地方提取证据,也要出示证据提取通知书和传唤通知书,确保每一份证据都有迹可循,不能在办案过程中留下瑕疵,要把案子办成铁案。”谢东表示,这样一来,监委必须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密切联动,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办案资源,“公安有线索会告诉我们,反过来我们发现的一些公安内部其他有可能涉案的人员线索,也会与公安部门沟通,让公安部门先对人员进行控制。”

“郭峻铭是从警20年的老民警,拥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五室在接手该问题线索后,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联系。2月24日,对郭峻铭采取留置措施的当天,办案人员在将郭峻铭从公安机关接出的第一时间,就将其带至留置场所,完成无缝对接,有效地防止了逃跑、毁灭证据,或者与其他涉案人员订立“攻守联盟”。

53天的留置,郭峻铭案的审查调查终结。五室依照《关于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对犯罪嫌疑人执行强制措施的衔接办法(试行)》,将郭峻铭的到案经过、现实表现材料等写入审查调查报告,移送市监委案件审理部门进行审理,审理通过后再提交市纪委市监察委会议审议。

“这样办案,较好地解决了原来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重复工作、沟通协调脱节、调查措施受制等尴尬局面。”从反贪局转隶到市监委五室工作的谢宇烜坦言。

重关怀,刚柔相济

“自己作为公安司法人员,更应该秉公执法,然而却被利益冲昏头脑,知法犯法,愧对组织一直以来的培养。” 一开始还抗拒审查调查的郭峻铭,在接受思想教育并感受到在留置场所办案人员对他的人性化对待后,在痛哭流涕中写下了忏悔书。

办案过程中,面对郭峻铭提出的一些生活上的需求,办案人员在符合规定的基础上,尽量予以满足。并满足了其提出的希望与自己年幼的女儿见一面的诉求。

“把纪律挺在前面,办案方式转变了,现在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谢东说,“制度的融合让办案可以刚柔并济,法律是‘刚’,纪律是‘柔’,要求更严了,但是办案手法却更柔和了。”

“办案不能只看留置了多少人,面对不同的人员一开始就要按照情节轻重做到分类对待。”办案人员表示,轻微的违纪,主要采用谈话的方法,“办案的目的不是抓人,而是让每个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让他们以后走上正确的路。我相信,郭峻铭在多年后回归社会的时候,会悔过自新,在其他的岗位上为社会作出贡献。”

郭峻铭多年在基层执法,群众基础很广。在办案过程中,严格的取证方式,让涉及的其他干部群众表示满意。“我们做过一个简单的调查,社会上对这个案子的办理过程还是比较满意的。”办案人员说。

“办案的工作量虽然大,但是具体到每一个案子,监委的同志们都力争能达到四个满意:领导满意、办案人满意、调查对象满意,还有一个不能忽视的,就是社会的满意。”关瑞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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