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会区纪委监委对大鳌镇东升村党总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霍桥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霍桥海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操大办婚庆喜宴,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廉洁底线失守,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利欲熏心,违规包揽村内工程;胆大妄为,非法侵吞村集体巨额资金;纪法意识淡薄,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
霍桥海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新会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霍桥海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并责令退赔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